[索 引 号]
115002370086616986/2024-00135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巫山县财政局
[ 发字文号 ]
[ 标  题 ]
巫山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成文日期 ]
2024-02-26
[ 发布日期 ]
2024-02-26
[ 有 效 性 ]

巫山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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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接收和查询县财政局批复的预算单位用款计划,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流程,审核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的合规性和完整性,承担财政资金的支付工作,配合开展财政资金清算工作。

2.负责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运维,受理预算单位支付业务查询,承担国库集中支付数据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

3.负责落实财务对账制度,提供预算单位与代理银行间核对用款额度、资金支付、银行清算等对账服务。

4.参与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拟订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相关制度及措施。

5.承担推进公务卡结算制度改革与管理,完善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负责公务卡使用情况信息统计和上报工作,负责预算单位与公务卡代理银行办理协调和服务工作。

6.参与财政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和维护,负责各类大数据信息的采集、分析、上报等工作,指导预算单位对财政信息系统进行具体操作与管理。

7.负责按照国库支付流程,处理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事项,按照有关要求及时更新完善动态监控规则,对不合规经济业务事项提出建议或处理意见。

8.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单位构成。 巫山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为巫山县财政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按正科级对待,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事业编制47名,现有在编在岗人数40人,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科长6名,内设7个机构科室,分别是综合科、核算管理科、公务卡管理科、支付一科、支付二科、支付三科、信息系统管理科。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887.27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887.2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 万元,事业收入 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 万元,其他收入 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21.05 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经费拨款增加8.95万元,项目支出减少3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887.27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628.24万元,教育支出 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5.93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56.3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6.78 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21.0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 8.95万元,项目支出减少30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887.27  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887.27 万元,比2023年减少 21.05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857.27 万元,比2023年增加8.95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调资,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项目支出30万元,比2023年减少30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预算按照要求进行压减,主要用于财政专网租赁费及软件网络维护费等重点工作。

巫山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 2 万元,与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一致。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数一致;公务接待费2万元,与上年数一致,主要原因是局办公室承担了大部分公务接待工作;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数一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数一致,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用车。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 124.3 万元,比上年减少3.36万元,主要原因为医疗费减少。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 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 0 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 3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 辆、执勤执法用车 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辆、执勤执法用车 0辆。


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向光敏  联系方式:023-57695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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