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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002370086616986/2026-00257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巫山县财政局
[ 发字文号 ]
巫山财会〔2026〕6号
[ 标  题 ]
巫山县财政局关于转发《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压实会计工作责任 加强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贯彻实施的意见〉的通知 》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6-06-17
[ 发布日期 ]
2026-06-17
[ 有 效 性 ]

巫山县财政局关于转发《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压实会计工作责任 加强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贯彻实施的意见〉的通知 》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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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财政局关于转发《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压实会计工作责任 加强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贯彻实施的意见〉的通知 》的通知

(巫山财会〔2026〕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其他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压实各方会计工作责任,加强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贯彻实施,现将《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压实会计工作责任 加强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贯彻实施的意见〉的通知》(渝财会〔2026〕1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做好宣传解读。各部门各单位要做好宣传解读,加强业务培训,明确会计工作责任要求,增强会计工作责任意识,严格执行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二是强化责任担当。各单位要认真梳理会计工作责任落实情况,及时规范工作流程机制,切实履行法定责任。

附件: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压实会计工作责任加强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贯彻实施的意见》的通知(渝财会〔2026〕19号)

巫山县财政局

2026年6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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