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相关单位:
按照《重庆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渝财农〔2021〕31号)要求,现将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1580.09191万元下达你们,请严格按照《巫山县财政局等6部门关于印发〈巫山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巫山财农〔2021〕155号)等有关要求,切实管好用好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5年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指标分配表
财政局监督电话:023—57683765
纪委监委监督电话:023-12388
监督举报电话:12345
巫山县财政局
2025年11月1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
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