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邓家土家族乡人民政府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县委、县政府的决定、指示;负责政策法规宣传服务。
2.负责辖乡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工作。
3.负责制定和实施辖区经济发展计划、财政预算,负责城乡经济发展、经济结构调整、经济组织培育及宏观管理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搞好市场监管,维护和市场秩序,促进生产发展。对辖区生产生活状况进行登记、统计和监测。
4.负责实施组织城镇化建设工作,搞好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城镇环卫绿化、村容整洁、爱国卫生、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等工作。
5.负责基层组织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促进村民、居民自治。负责辖区社区建设工作。
6.负责农业及人口和计划生育、文化教育体育、劳动就业保险、社会保障、卫生防疫、优抚救济等社会事务的管理协调和公共服务。
7.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监管工作。配合征兵、抢险救灾等到突发事件,维护辖区社会和谐稳定。
8.完成县委县政府部署的各项任务。
(二)单位构成。巫山县邓家土家族乡人民政府内设5个机构处室,分别是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党的建设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生服务办公室、平安法治办公室。
下属5个二级预算单位,分别是巫山县邓家土家族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巫山县邓家土家族乡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巫山县邓家土家族乡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巫山县邓家土家族乡便民服务中心、巫山县邓家土家族乡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934.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34.1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97.8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97.8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934.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9.39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4.9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0.6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9.1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9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0万元,农林水支出185.2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0.8万支出较去年增加97.8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77.77万元,项目支出增加20.03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34.1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34.14万元,比2025年增加9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0.65万元,比2025年增加77.7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619.92万元,比2025年增加73.16万元(1.2026年人员社保、公积金基数调增2.2026年增加2名公务员、1名事业单位工资及社保预算),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日常公用经费90.73万元,比2025年增加4.61万元(2026年增加2名公务员、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23.49万元,比2025年增加20.0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6年新增专项业务费(清扫保洁)等项目。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村组干部补助、村级组织办公经费、村级服务群众工作经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及脱贫村工作经费、离任村干部补助、专项业务费(综合定额)、农村生活垃圾处置费用、专项业务费(清扫保洁)等重点工作。
巫山县邓家土家族乡人民政府2026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10.4万元,与上年度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公务接待费0.94万元,与上年度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1万元,与上年度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65.46万元,比上年增加5.57万元,主要原因为2026年增加2名公务员,机关运行经费随之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1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6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23.49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5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1辆。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龙双 联系方式:电话:(023-57633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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