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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00237709411624C/2021-01911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巫山县人民政府
[ 发字文号 ]
[ 标  题 ]
重庆市巫山县社会保险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成文日期 ]
2019-11-22
[ 发布日期 ]
2019-11-22
[ 有 效 性 ]

重庆市巫山县社会保险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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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巫山县社会保险局关于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的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巫山县社会保险局主要宗旨是开展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促进社会保险事业发展,主要职责任务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市、县政府关于养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负责社会保险登记、验证等工作,负责社会保险关系的建立、接续、转移工作。

3.负责养老、医疗、失业、工作、生育保险费的征缴。

4.负责养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待遇的核发及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

5.负责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业务经办指导、监督和协议管理。

6.负责社会保险基金会计财务核算管理,编制财务报告。

7.负责社会保险咨询,开展社会保险宣传、培训、调研工作。

8.负责稽核社会保险费缴纳和社会保险待遇支付和领取情况。

9.负责指导乡镇、街道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开展社会保障经办服务工作。

10.负责全县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

11.负责社会保险档案管理。

12.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巫山县社会保险局为巫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编制人数49人,实有在编在岗人数48人。设置10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综合业务科、单位参保征缴科(巫山县社会保险公共业务管理办公室)、个人参保征缴科、城乡居民职工养老待遇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待遇科、医保生育待遇科、工伤待遇科、财务科、稽核管理科。

(三)单位构成

无下级预算单位。

(四)机构改革情况

按照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要求,本部门涉及机构改革。对此说明如下:一是机构改革要求。按照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组成立/新中国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家医疗保障局。二是机构调整情况。我单位部分职能职责划转到新组建的医疗保障局,划转的职责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三是财政财务调整情况。2018年度机构改革正在推进过程中,根据我单位2018年末财政财务管理实际,2018年度决算仅反映改革前有关情况。2019年我们积极按照要求对预算指标、财务会计、资产等进行了调整。目前,已经完成预算划分、财务会计分账。由于医疗保障局新的办公地点还不具备办公条件,目前仍与我单位合署办公,固定资产已进行清理,待医疗保障局搬离时进行调整。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723.30万元,支出总计1,723.30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7.86万元、增长7.34%,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的工资福利正常调资;新进4名工作人员;代发退休军转干生活补贴按政策提高标准,离休伤残军人随着年龄增大报销的医疗费用增多;社保业务量加大,全民参保登记、优质服务窗口建设、各类人群的社保医保补贴代发、社保扶贫等,导致收入支出增加。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608.09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72.14万元,增长4.70%。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的工资福利正常调资;新进4名工作人员;代发退休军转干生活补贴按政策提高标准,离休伤残军人随着年龄增大报销的医疗费用增多;社保业务量加大,全民参保登记、优质服务窗口建设、各类人群的社保医保补贴代发、社保扶贫等,导致收入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70.91万元,占97.69%;其他收入37.18万元,占2.31%。年初结转和结余115.21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658.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4.33万元,增长11.74%。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的工资福利正常调资;新进4名工作人员;代发退休军转干生活补贴按政策提高标准,离休伤残军人随着年龄增大报销的医疗费用增多;社保业务量加大,全民参保登记、优质服务窗口建设、各类人群的社保医保补贴代发、社保扶贫等,导致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828.31万元,占49.93%;项目支出830.66万元,占50.07%。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64.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6.47万元,下降46.75%,主要原因是2017年市局一次性拨入社保卡工作经费30万元,2018年在社保扶贫、全民参保登记、优质服务窗口建设上加大了开支,导致2018年年末结转结余下降。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570.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4.92万元,增长9.40%。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收入增加,主要是增加4名工作人员;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的工资福利正常调资。二是项目收入增加,主要用于代发退休军转干生活补贴按政策提高标准、离休伤残军人随着年龄增大报销的医疗费有所提高。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2.45万元,增长14.79%。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119.21万元,用于新进4名工作人员支出和工资福利的正常增长,项目支出增加83.24万元,主要用于代发退休军转干生活补贴按政策提高标准、离休伤残军人随着年龄增大报销的医疗费有所提高部分。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70.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2.18万元,增长9.19%。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的增长;新增4名工作人员加大支出;下乡扶贫任务加重,公务用车次数增加;社保缴费和支付制度不断改革,培训次数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2.45万元,增长14.79%。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119.21万元,用于新进4名工作人员支出和工资福利的正常增长,项目支出增加83.24万元,主要用于代发退休军转干生活补贴按政策提高标准、离休伤残军人随着年龄增大报销的医疗费有所提高部分。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496.91万元,占95.2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1.60万元,增长15.56%,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119.21万元,用于新进4名工作人员支出和工资福利的正常增长,项目支出增加83.24万元,主要用于代发退休军转干生活补贴按政策提高标准、离休伤残军人随着年龄增大报销的医疗费有所提高部分。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8.43万元,占2.4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3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当年新进4名工作人员社保缴费未纳入年初预算。

(3)住房保障支出35.58万元,占2.2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48万元,增长1.37%,主要原因是当年新进4名工作人员住房公积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22.6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23.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9.48万元,增长12.35%,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和离退休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按政策正常调整,以及新进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99.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0万元,下降2.26%,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培训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及公务用车等日常工作运行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6.7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45万元,下降68.03%,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31万元,增长51.56%,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有所下降。二是2018年扶贫任务加重,公务用车使用频率较高,加大了三公经费支出。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30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出差、培训,县内到乡镇检查指导工作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万元,下降22.06%,主要原因是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48万元,增长38.74%,主要原因是2018年扶贫任务加重,公务用车使用频率较高。

公务接待费1.5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业务管理部门检查指导工作、片区交叉检查定点医疗机构、软件公司技术人员对金保网络系统的维护及培训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94万元,下降89.61%,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84万元,增长127.27% ,主要原因是到乡镇医院检查指导工作次数增多。

本单位2018年度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23批次179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3.58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5.3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9.3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培训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及伙食团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0万元,下降2.26%,主要原因是2018年部分办公费等没有及时结账。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一般公务用车1辆,主要用于定点医药机构稽核监管、稽核单位参保情况、公务出差、下乡指导和督促乡(镇)社保工作。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我单位未进行政府采购,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8年,按照要求大于100万的项目要编制绩效目标评价,本单位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1个,涉及支出预算126万元。该项目为代发生活补贴,主要是用于每月按时代发军转干及退休干部生活和医疗补贴。

代发生活补助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代发生活补助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6万元,执行数为149万元,完成预算的118.25%。主要产出和效果:每月按时代发军转干38人、退休干部18人生活和医疗补贴、未参保集体企业人员68人生活补贴,撤停企业伤残退休人员15人定额医药补贴、成立/新中国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老工人津贴2人。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三)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五)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单位财务负责人:陈建生联系电话:023-57683909

单位财务经办人:彭再春联系电话:023-57686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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