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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002370086616986/2021-01238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巫山县财政局
[ 发字文号 ]
[ 标  题 ]
重庆市巫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成文日期 ]
2021-09-29
[ 发布日期 ]
2021-09-29
[ 有 效 性 ]

重庆市巫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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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资源配置,编制和实施全县卫生健康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推动全县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负责全县卫生健康领域综合执法,具体执法交由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的名义统一执法。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2.协调推进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推动全县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建设和谐医患关系,监督落实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

3.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根据国家检疫传染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开展相关工作。负责全县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县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承担巫山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执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事前备案,负责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组织遴选全县基本药物采购目录,制定药品、耗材、医疗器械的采购、配送、结算、使用的监管和实施办法。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全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对卫生健康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实施监督管理,依法建立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相关职业卫生检查等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本行业、本领域安全生产直接监督管理责任。负责对本领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实施监督管理,承担本领域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责任。根据《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做好相关工作。

7.负责全县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业的管理,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和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协调医疗投诉、纠纷的处置。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9.负责机关、所属单位和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所属单位卫生健康工作,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指导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贯彻落实国家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组织指导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承担健康扶贫工程相关工作。

10.负责县级保健对象和高层次人才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在全县召开的国际性、国家、市和县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承担县委、县政府指定的有关保健医疗方面的工作任务及相关事项。负责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等工作。

11.拟订全县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全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参与制定中医药扶持政策、中药产业发展规划以及重大中医药项目的规划和实施;开展中医药文化的继承发展,促进传统中医药和民间中医诊疗技术的保护与利用。

12.指导巫山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13.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1.办公室(规划财务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稿起草、信息发布、科学普及、外事管理、政务公开、机要保密、督查考核、议案提案、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县级单位有关干部和高层次人才医疗服务管理,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负责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卫生健康项目建设、监督和管理;负责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财务管理。负责拟订全县卫生健康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和制度;指导和监督卫生健康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2.组织人事科。负责机关党建、群团、统战等工作;指导所属单位党建、群团、统战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领导干部、后备干部的管理;联系老干部工作。贯彻落实人事人才政策,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队伍建设、医学教育、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考试评聘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

3.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负责卫生健康的法制建设;牵头推进卫生健康行业“放管服”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承担卫生健康依法行政的监督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法律事务工作。承担卫生健康执法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组织实施国家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标准;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负责全县营养健康、职业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负责办理群众来信来访;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处置卫生健康系统突发安全稳定事件,负责卫生健康机构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国家和重庆市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4.医政医管科(卫生应急办公室)。负责落实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和标准;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负责中医科技创新体制建设,协调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中医科研成果及适宜技术推广应用,组织中医药人才培训、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师承教育。承担全县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指导全县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协调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医疗纠纷的处理;负责征兵、招生体检的组织工作;承担健康扶贫工程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工作,落实巫山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承担巫山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5.公共卫生科(巫山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指导卫生健康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拟订全县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完善疾病防控体系,收集上报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负责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负责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的备案管理;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负责食源性疾病及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负责指导和开展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注册、考核、聘任等相关管理工作。负责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指导病残儿医学鉴定的管理工作;负责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的鉴定、管理工作; 依法规范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负责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活动和各类县级卫生及健康创建活动;负责全县农村改厕、农村环境卫生监测、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及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种卫生学评价;负责全县城乡病媒生物防治工作;根据《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做好相关工作;承担巫山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6.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信息化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承担卫生健康系统的信息化建设,负责卫生健康行业统计调查制度建设和管理;开展卫生健康行业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和产业发展;承担全县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贯彻执行国家和市级有关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政策和法规;负责落实国家和市级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0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巫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巫山县卫生健康行政执法支队、巫山县中医院、巫山县人民医院、巫山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巫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巫山县卫生财务核算中心、巫山县红十字会、巫山县高唐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巫山县龙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巫山县巫峡镇中心卫生院、巫山县大昌镇中心卫生院、巫山县官渡镇中心卫生院、巫山县庙宇镇中心卫生院、巫山县福田镇中心卫生院、巫山县双龙镇中心卫生院、巫山县抱龙镇中心卫生院、巫山县骡坪镇中心卫生院、巫山县官阳镇中心卫生院、巫山县笃坪乡中心卫生院、巫山县铜鼓镇卫生院、巫山县龙溪镇卫生院、巫山县三溪乡卫生院、巫山县两坪乡卫生院、巫山县曲尺乡卫生院、巫山县平河乡卫生院、巫山县建平乡卫生院、巫山县大溪乡卫生院、巫山县培石乡卫生院、巫山县红椿土家族乡卫生院、巫山县当阳乡卫生院、巫山县竹贤乡卫生院、巫山县金坪乡卫生院、巫山县邓家土家族乡卫生院。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109,063.54万元,支出总计109,063.5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338.36万元、 增长 17.6%,主要原因是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本年度新增分院建设债券资金,各医院收入增加,新增新冠肺炎疫情捐赠收入。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108,296.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011.40万元,增长18.6%,主要原因是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本年度新增分院建设债券资金,各医院收入增加,新增新冠肺炎疫情捐赠收入。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590.18万元,占38.4%;事业收入65,417.61万元,占60.4%;其他收入1,288.34万元,占1.2%。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5.63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761.77万元。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108,195.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690.85万元,增长18.2%,主要原因是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本年度新增分院建设资金支付,新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设备及物资支出,新增发热门诊、传染病区改扩建支出。其中:基本支出 77,798.34万元,占71.9%;项目支出30,397.04万元,占28.1%;此外,结余分配204.13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664.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2.96万元,下降13.4%,主要原因是卫健委本年度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各项支出增加,收入不足开支,使用了结转结余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1,838.34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0,167.17万 元,增长32.1%。主要原因是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本年度新增分院建设债券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364.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64.52万元,下降6.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健康扶贫资金是往来资金,项目减少,节减开支,减少了财政拨款收入。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594.25万元,增长129.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增加了抗疫防控经费,增加了计划生育奖特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药物制度补助、村医补助及健康专网建设、卫生体系建设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医疗服务与能力提升、深化医疗体制改革等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追加了在职人员目标考核奖、年休假补贴、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死亡人员抚恤金及遗属补助、人员工资增长及社会保险增加、中人退休补助等。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48.17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609.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14.98万元,下降5.8%。主要原因是本年健康扶贫资金是往来资金、本年项目减少,相关支出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839.25万 元,增长131.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增加了抗疫防控经费,增加了计划生育奖特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药物制度补助、村医补助及健康专网建设、卫生体系建设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医疗服务与能力提升、深化医疗体制改革等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追加了在职人员目标考核奖、年休假补贴、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死亡人员抚恤金及遗属补助、人员工资增长及社会保险增加、中人退休补助等。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3.91万元,下降98.7%,主要原因是上年度结转结余乡镇卫生院项目资金本年度支付出去。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4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4万 元,增长0%。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853.67万元,占9.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2.20万 元,增长8%,主要原因是追加健康休养费、一次性抚恤金及安葬费、中人退休一次性补助。

(3)卫生健康支出26,065.97万元,占8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594.06万 元,增长175.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增加了抗疫防控经费,增加了计划生育奖特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药物制度补助、村医补助及健康专网建设、卫生体系建设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医疗服务与能力提升、深化医疗体制改革等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追加了在职人员目标考核奖、年休假补贴、人员增长工资等。

(4)住房保障支出687.05万元,占2.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56万元,增长0.1%,主要原因是补退休人员1999年至2004年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699.6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011.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17.64万 元,增长9.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长工资及社会保险增加、目标绩效调标、健康休养费调标。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在职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险、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及医保垫底金、死亡人员抚恤金。公用经费1,688.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96.35万元,下降39.4%,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减少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用品及设备购置、各医院材料采购、职工出差支出、日常各项维修支出、伙食团费用、业务委托费用、公务车运行经费、工会经费、水电通讯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12,226.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226.0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本年度新增分院建设债券资金收入。本年支出12,226.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226.0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本年度分院建设债券资金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0.00万元,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65.6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7.42万元,下降36.3%;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17.91万 元,下降64.2%,较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务接待减少,各单位三公经费支出有一部分是使用的其他资金支付,未使用财政资金支付。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是因为本部门2020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2020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16.46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0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61.7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油料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年检费、洗车停车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5.04万元,下降28.9%,主要原因是使用的其他资金支付相关费用,未使用财政资金支付。较上年支出数增加5.45万元,增长9.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冠疫情影响运行费增加。

公务接待费3.8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疫情防控督导、三方公卫绩效评价、手术并发症督导、对口帮扶接待、健康扶贫白日大会战督导接待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38万元,下降76.2%,较上年支出数减少6.91万元,下降64.1%,较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接待事项减少。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37辆;国内公务接待28批次38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01.89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1.6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4.5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通讯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车辆租赁费、伙食费、工会经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90万元,增长8.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办公用品、加班用餐等支出增加。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43.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56万元,下降14.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会议召开减少。本年度培训费支出 42.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6.73万元,下降57.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培训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9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44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5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4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13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851.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034.4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882.8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34.4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997.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9,858.2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6.4%。主要用于采购医疗设备、办公家具及设备、医疗废水废物处理服务、网络信息化建设设备及服务、广告宣传、各种劳务服务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3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31项,涉及资金26135.58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1项,涉及资金1411.49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各项目工作整体情况较好、质量较高,项目执行力度较大,资金管理有方,群众获得感足;个别边缘乡镇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部分项目工作相对不足,整体还存在着项目短板,项目执行过程的佐证资料和信息更新有欠缺;今后将进一步加强领导,补齐短板项目,提高项目执行水平。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自评表

2020年度预算资金绩效自评表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基本公卫

自评总分
(分)

100

实施部门(单位)

公卫科

联系人
及电话

陈劲波  13452604120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执行率得分(分)

1411.49

1411.49

100%

100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   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90%以上,电子健康档案使用率达到60%以上。2.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3. 新生儿访视率、0—6 儿童健康管理率、0—6 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分别达到90%以上 。4. 早孕建册率和产后访视率分别达到90%以上。5. 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0%以上。6. 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60%以上,管理人群血压控制率达到70%以上。7.2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60%以上,管理人群血糖控制率达到70%以上。8.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80%以上。9. 肺结核患者管理率达到90%以上,肺结核患者规则服药率达到90%以上。10. 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达到65%以上,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达到65%以上。11. 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率分别达到95%以上。12. 规范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率达到95%以上。

1.   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90%以上,电子健康档案使用率达到60%以上。2.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3. 新生儿访视率、0—6 儿童健康管理率、0—6 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分别达到90%以上 。4. 早孕建册率和产后访视率分别达到90%以上。5. 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0%以上。6. 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60%以上,管理人群血压控制率达到70%以上。7.2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60%以上,管理人群血糖控制率达到70%以上。8.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80%以上。9. 肺结核患者管理率达到90%以上,肺结核患者规则服药率达到90%以上。10. 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达到65%以上,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达到65%以上。11. 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率分别达到95%以上。12. 规范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率达到95%以上。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年度指标值

调整后指标值
(未调不填)

全年完成值

得分系数(%)

权重(分)

指标得分
(分)

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

%

90%


91.94%

100

5

5

电子健康档案使用率

%

60%


71.35%

100

3

3

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

90%


99.85%

100

10

10

新生儿访视率

%

90%


98.43%

100

4

4

0—6 儿童健康管理率

%

90%


94.96%

100

3

3

0—6 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

%

90%


94.96%

100

4

4

早孕建册率

%

90%


97.40%

100

4

4

产后访视率

%

90%


97.57%

100

4

4

老年人健康管理率

%

70%


70.69%

100

7

7

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

%

60%


62.20%

100

4

4

血压控制率

%

70%


97.47%

100

3

3

2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

%

60%


61.70%

100

4

4

血糖控制率

%

70%


97.67%

100

3

3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

%

80%


81.06%

100

9

9

肺结核患者管理率

%

90%


100.00%

100

6

6

规则服药率

%

90%


98.14%

100

3

3

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

%

65%


66.60%

100

7

7

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

%

65%


71.20%

100

7

7

传染病疫情报告及时率

%

95%


99.87%

100

5

5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率

%

95%


100%

100

5

5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改进措施及其他说明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当阳乡卫生院2020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评价报告

(一)组织管理

1、核查情况:

(1)制度建设:有乡镇(街道)2020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或工作通知(明确工作任务目标)的正式文件;文件中明确了组织管理、资金管理、考核管理等制度或具体要求。

(2)分工协作:有2020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部署、研究、总结等相关会议记录或工作记录;辖区村卫生室(站)6个,年度内村卫生室(站)应指导4次,实际指导4次。

(3)人员培训:由巫山县卫健委提供相关评价结果。

(4)问题整改情况:针对上级主管部门或市级部门上年度项目绩效评价后反馈的问题,有整改情况报告、整改问题清单及整改问题过程等佐证材料;针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做了相关说明。

(5)绩效评价:建立了项目绩效考核制度;有年度项目绩效考核方案及量化指标、开展项目绩效考核过程和结果的工作资料;有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有效应用的资料或补助资金分配的凭据。

(6)日常监管:由巫山县卫健委提供相关评价结果。

(二)资金管理

(1)有明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村卫生室分工细则及工作量化补助标准,发文标题及文号为《巫山县当阳乡卫生院关于印发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考核绩效实施方案的通知》(当阳卫文[202021号)。

(2)全年拨付村卫生室补助资金2次,均通过银行汇入指定银行卡内;有村卫生室基本公卫绩效考核结果与资金挂钩结算一览表;访谈3名村医,回答“村卫生室绩效考核结果未经面对面签字确认或未公示”的有0人。

(3)有人员类支出依据,采购类支出执行了本县的采购规定,无“非规定项目支出”、“超范围使用资金”等违规使用项目资金的情况。

(4)印发执行了本单位基本公共卫生资金管理办法文件。按照会计制度和65号文件组织会计核算要求,对项目进行单独核算;会计科目设置准确。

(三)项目执行

1、居民健康档案管理

(1)自报数据:

辖区常住居民数4361人,电子档案建档数4227份,电子档案建档率96.93%;健康档案合格

4227份,健康档案合格率100%;电子健康档案更新使用数4214份,电子健康档案更新使用率99.69%。

(2)核查情况:

抽查电子档案数20份,其中真实健康档案数20份,抽查的电子健康档案真实建档率100%;核定电子档案建档数20份,建档率100%。电话为空号、错号或已停机的档案1份。

抽查健康档案数20份,其中合格的健康档案数19份,抽查的电子健康档案合格率95%;其中,不合格档案有1份。

抽查电子档案20份,其中有更新使用记录的档案为20份,电子健康档案更新使用率100%。核定电子健康档案更新使用数20份,更新使用率100%。

(3)工作亮点:工作扎实,群众满意度较高。

(4)存在问题:抽查档案中极个别档案信息更新不及时,有1份联系电话是空号。

2、健康教育

(1)组织筹划:有健康教育工作计划、总结、职责分工文件;有健康教育专/兼职人员,健康教育专/兼职人员接受过培训;培训佐证资料完整(通知、学习资料等)。

(2)健康教育活动:

①健教资料:提供了12种内容的印刷资料,当年新增2种,有中医药的内容。

②健教音像资料:提供6种以上音像资料,且有中医药方面的内容。

③健康教育专栏:宣传数量及标准符合要求;宣传栏标准要求;宣传栏中有中医药内容;宣传栏更换有照片等记录资料。

④健康知识讲座:开展的讲座活动次数符合要求;有中医药及出生缺陷防治知识等方面的内容;有活动记录表及参加活动居民和工作人员原始签到表,签到表真实;有讲座教案;每次活动现场照片均在2张以上;现场发放了宣传资料。

⑤公众健康咨询: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活动次数符合要求;有活动方案、活动记录表及现场活动照片;现场发放了宣传资料。

⑥个体化健康教育:抽查的5份慢病患者健康档案中,有个体化健康教育服务记录的档案有5份,比例为100%。

3、预防接种

(1)自报情况:

接种率情况:乙肝100%,卡介苗100%,脊灰100%,百白破100%,含麻制剂100%,流脑100%,乙脑100%,甲肝100%,麻疹首针及时率100%。

(2)核查情况:

①接种率监测报告:通过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数据核实,各单苗接种率:乙肝100%,卡介苗100%,脊灰100%,百白破100%,含麻制剂100%,流脑100%,乙脑100%,甲肝100%,麻疹首针及时率100%。

②抽查幼儿园接种证查验及补种情况:抽查幼儿园《重庆市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补种登记表》中的30名2-4岁儿童,儿童查验登记率为100%,儿童补种完成率为100%。

③疫苗管理:抽查9月份甲肝疫苗的使用情况,使用剂次数5剂次,接种登记剂次数5剂次,不存在疫苗浪费情况。

④接种行为管理:在业务信息系统中抽查10名儿童接种记录,检查《知情告知书》填写情况。规范使用率为100%,完整率为100%,准确率为100%。随机抽查某一接种日5名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系统内接种信息和《知情告知书》信息一致性为100%。

4、0~6岁儿童健康管理

(1)自报数据:

活产数28人,接受访视的新生儿数28人,新生儿访视率100%;0~6岁儿童数221人,0~6岁儿童健康管理数205人,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92.8%。

(2)核查情况:

在上报的已接受新生儿访视的出生儿童花名册中,随机抽查10份档案进行电话回访,新生儿访视10人,新生儿访视真实率100%,核定新生儿访视率100%;在上报的已接受健康管理的0~6岁儿童中抽取10份档案(其中0岁组4份,1岁组、2岁组各2份,3~4岁组、5~6岁组各1份),进行电话回访,0~6岁儿童健康管理10人,0~6岁儿童健康管理真实率100%,核定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92.8%。

(3)存在问题:①部分抽查的档案中,“检查机构”记录与电话核实情况不一致;②几乎所有3月龄儿童体检记录表中的“前囟”数据基本一样,不真实。

(4)工作建议:①如实填写体检机构;②加强儿童保健知识的学习,真实记录体检结果。

5、孕产妇健康管理

(1)自报数据:

产妇数28人;早孕建册26人,早孕建册率92.9%;孕产妇产后访视数28人,孕产妇产后访视率100%。

(2)核查情况:

在自报的已接受早孕建册、产后访视的产妇中各随机抽取10份孕产妇健康档案,早孕建册10人,早孕建册真实率100%,核定早孕建册率92.9%;产后访视10人,产后访视真实率100%,核定产后访视率100%;在抽查的产后访视质量及档案规范性中,抽查的所有孕产妇均进行了规范的产后访视,不规范档案2份。

(3)存在问题:①部分孕产妇档案填写不规范,主要是“转诊机构”和“科室”未注明“机构名称”和“科室名称”;检查医生未签全名;产检机构档案中记录的与电话核实的不一致;②部分高危孕产妇的总体评估不全面。

(4)工作建议:①按照《规范(第三版)》要求规范记录档案;②对孕产妇高危因素或异常情况应进行全面评估。

6、老年人健康管理

(1)自报数据:

辖区常住65岁及以上居民数652人,年度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数461人,老年人健康管理率70.7%;《老年人健康体检表》合格数10份,《老年人健康体检表》合格率100%。

(2)核查情况:

年度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真实管理数461人,真实管理率100%。随机等距离抽查服务提供机构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20日老年人健康档案10份,现场复核《老年人健康体检表》合格数10份,《老年人健康体检表》合格率100%。

(3)存在问题:抽查的档案中,4份《老年人健康体检表》有错项(如:“缺齿”填写不正确,经核实是由于系统设置错误而导致)

(4)工作建议:重新正确设置信息系统中的“缺齿”“龋齿”等的书写格式。

7、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

(1)自报数据:

辖区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任务数309人,管理数313人,任务完成率101.29%。35岁及以上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数188人,规范管理率60.06%;最后一次随访血压达标人数220人,控制率70.29%。

(2)核查情况:

①经查《高血压患者花名册》、健康管理记录,核对系统数据:已管理高血压患者人数319人,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任务完成率103.24%;

②随机等距离抽查服务提供机构2019年12月1日-2020年11月30日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档案10份,核查档案信息和服务记录的规范性,入户或电话核实其真实性:档案中留存电话没有出现空号、错号或无人接听、中断、停机等情况,患者均承认接受过健康管理服务。

③抽查的35岁及以上高血压患者档案中,规范管理数9人,核实患者规范管理数率90%。

④随机等距离抽查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档案10份,核查2020年最近一次随访记录的血压达标情况:真实的高血压控制数10例,真实的高血压控制率100%。

(3)存在问题:①部分患者体检后,未在2周内反馈体检报告;③血压控制率虚高。

(4)工作建议:①健康体检后,要在2周内向患者反馈体检报告;②如实填写随访血压控制情况,对血压控制不满意的患者,按《规范》要求开展“生活方式指导”“用药调整”等,并在2周内增加随访。

8、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

(1)自报数据:

辖区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任务数106人;机构已管理的糖尿病患者数116人,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任务完成率109.43%。35岁及以上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数67人,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60.36%。最后一次随访血糖达标人数78人,最后一次随访血糖控制率70.27%。

(2)核查情况:

①经查《糖尿病患者花名册》、健康管理记录,核对系统数据:糖尿病真实管理数104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任务完成率98.11%。

②随机等距离抽查服务提供机构2019年12月1日-2020年11月30日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档案10份,核查档案信息和服务记录的规范性,入户或电话核实其真实性:档案中留存电话没有出现空号、错号或无人接听、中断、停机等现象,否认接受过相关健康管理服务的患者有1人;

③35岁及以上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数7人,糖尿病规范管理率70%。

④随机等距离抽查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档案10份,在真实档案中核查2020年最后一次随访记录的血糖达标情况:血糖达标人数10人,血糖控制率100%。

(3)存在问题:①对血糖控制不满意的患者,未在2周内增加随访;②血糖控制率虚高;③抽查的档案中,1人否认接受过健康管理,档案不真实;糖尿病患者管理真实任务完成率98.11%,未达到100%。④未及时反馈体检报告(2例);

(4)工作建议:①对血糖控制不满意的患者,应在2周内增加1次随访;②如实填写随访血糖控制情况,对血压控制不满意的患者,按《规范》要求开展“生活方式指导”“用药调整”等,并在2周内增加随访。③剔除不真实档案,加强糖尿病筛查,并按照《规范》的要求对患者进行健康管理,确保完成全年任务。④健康体检后,应在2周内向患者反馈体检报告。

9、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

(1)自报数据:

截至目前,辖区内所有登记在册的确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数为25人,规范化管理人数20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化管理率80%。

(2)核查情况:

随机抽查10份档案(不足10份全部抽取),核查档案信息和服务记录的规范性,电话核实真实性: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人数9人,规范管理率90%。

(3)存在问题:①抽查的档案中,1份档案编号错误;②1例患者随访频次不符合《规范》的要求。

10、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

(1)自报数据:管理患者5人,肺结核患者管理率100%;肺结核患者规则服药数1例,规则服药率100%。

(2)核查情况:

肺结核患者管理率:辖区同期内经上级定点医疗机构确诊并通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的肺结核患者数5例;已接受第一次入户随访的已管理患者5例,患者管理率100%。

肺结核患者规则服药率:去年同期已完成治疗患者数1例,规则服药患者数1例,肺结核患者规则服药率100%。

(3)复核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等比例抽查2020年新登记且已完成治疗的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档案2份(不足5份的往前抽,抽足5份为止),得出复核符合率为100%。

11、中医药健康管理

(1)自报数据:

0-36个月儿童接受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人数管理62人,服务率72.9%。辖区内65岁以上接受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数430人,服务率66%。

(2)核查情况:

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

①儿童中医药服务数62人,服务率72.9%。

②系统内记录的数据与上报数据复核符合率为100%。

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

①随机抽查2020年1月1日至12月20日内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档案10份,其中,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数652人,真实管理数430人,真实管理率100%。

②随机抽查年度内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档案10份,其中,合格记录表10份

12、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置

(1)自报数据:

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12月20日,通过“传染病信息报告信息管理系统”(按审核日期统计,含疑似及已删除卡),共报告传染病4例,其中,甲类传染病0例,乙类传染病0例,丙类传染病4例,其他传染病0例。共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0起,其中,Ⅰ级事件0起、Ⅱ级事件0起、Ⅲ级事件0起,Ⅳ级事件0起,未分级事件0起。

(2)核查情况:

传染病报告质量:

从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20日“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中抽查初步诊断的法定传染病病例10例中,传染病报告及时率100%,报告卡填写的完整率100%,报告卡填写的准确率100%,网络报告信息一致率100%。复核医疗机构全年报告传染病(按发病时间导出统计,包含已审核的删除卡):总例数4例,甲类0例,乙类0例,丙类4例,未分类0例。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

A、制度建设:有领导机构,有管理制度,有处置预案,有培训资料,但培训不合规范要求。

B、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无处置记录,处置及时不及时、规范不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填写不符合的有项。漏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聚集疫情0起,处置不力导致扩散蔓延事件0起。全年一般及以上基本传染病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数0起。

(3)存在问题: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知识培训不规范。

(4)工作建议:认真做好培训。

13、卫生计生监督协管

(1)工作基础及巡查巡访

工作制度齐全;有协管员聘任文件及协管员证原件(复印件);巡查本底齐全;制定了非法行医巡查线路。

按照《规范》要求开展了各专业巡查工作,无漏缺巡查记录;巡查记录完整;巡查记录编号与对应的巡查登记表登记内容编号一致;文书和工作报表等工作资料已归档。

(2)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信息报告

抽查10份巡查记录表:A.发现有异常信息的记录2条,报告2条,信息报告率100%;B.针对无异常信息报告的机构进行现场核查,未发现异常情况。

抽查10条信息报告登记表记录,异常信息内容填写正确、完整,信息报告记录编号与巡查记录编号一致。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20日无非法行医记录。

(3)工作质量:已按照督导意见进行工作改进;电话或实地抽查10条巡查记录,记录真实。

(四)项目效果

1、项目宣传

(1)实现了电子健康档案向个人开放。

(2)按照《关于做好2020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了以“你健康,我服务,携手家庭医生,共筑健康生活”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活动;开展了“健康梦想课堂”的“五进”现场宣传活动;宣传材料显著位置印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重庆市项目LOGO”;在机构内、抽查的站或村卫生室的显著位置长期公示了项目内容、政策;在机构内显著位置长期张贴了国家或全市统一制作的宣传海报;在机构大厅长期播放了国家及全市统一制作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公益广告,有播放记录;在抽查的站和村卫生室未播放播放国家及全市统一制作的项目公益广告,无播放记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海报、实物等张贴或摆放进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3)数据报送: 由巫山县卫健委提供考核分数。

(五)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1、核查情况:

(1)签约服务居民知晓率:随机抽取10户(人)签约居民,以电话或入户的方式向签约联系人核实家庭医生知晓及履约情况,询问签约居民3个问题。其中,知晓2个问题有0人,知晓3个问题有9人,按考核标准认定知晓9人(注:知晓2个问题者,视为合格),知晓率90%。

(2)抽查建卡贫困人口签约率:从《建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台账》中,随机抽取在家且有签约意愿的贫困人口10人,查看其签约服务协议,核实家庭医生知晓及履约情况。其中,已签订签约服务协议10人,知晓2个问题有0人,知晓3个问题有10人,按考核标准认定有效签约10人,抽查建卡贫困人口签约知晓率100%。

2、工作亮点:工作开展得扎实。

3、存在问题:在全乡重点人群中,没有任何孕产妇签了约。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2020年度无重点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四)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7682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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