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无障碍 关怀版 繁體版 智能机器人 网站支持IPv6
[索 引 号]
115002370086616986/2021-00995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巫山县财政局
[ 发字文号 ]
[ 标  题 ]
重庆市巫山县城市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成文日期 ]
2021-09-27
[ 发布日期 ]
2021-09-27
[ 有 效 性 ]

重庆市巫山县城市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分享:
打印:
字号: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巫山县城市管理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单位。主要职能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市、县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供水节水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城市管理执法等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城市管理方面的政策和规章制度,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统筹城市管理领域重大事项,负责拟订城市管理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城市管理宣传及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2.负责城市管理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体系建设;负责拟订城市基础设施、园林绿化、城市供水、环境卫生、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等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城市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等工作。

3.负责城区城市道路、广场、桥梁、隧道及附属设施的维护管理;负责城区城市道路照明、景观照明等城市照明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指导监督乡镇(街道)市政设施维护管理;指导城市供水、电力、燃气、通信等管线设置。

4.指导协调停车场管理工作,负责停车场管理信息化建设,负责城区路内停车位的管理工作。

5.负责城市供水、节水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二次供水管理;指导乡镇(街道)规划区内供水节水管理工作。

6.负责城市及水域环境卫生管理;指导乡镇(街道)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牵头组织开展城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指导乡镇(街道)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7.负责有关城市管理的行政许可,负责城区占道、开挖、建筑渣土准运等审批管理及建筑垃圾消纳场的管理工作。

8.指导监督城市户外广告、店招店牌设置管理工作。

9.负责城区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水域垃圾等处置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管理;负责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的监督。

10.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11.组织编制县级绿地系统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城市绿线的划定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乡镇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场镇绿线划定和监督管理工作;依法负责建设项目绿化工程设计方案管理工作。

12.负责全县园林绿化管理和城市公园行业管理;组织开展城市义务植树活动;负责城市古树名木和园林植物保护管理;指导监督城市公园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园林绿化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13.负责园林绿化行业市场管理;指导监督园林绿化工程招投标、定额、质量管理。

14.负责授权范围内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具体执法交由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名义统一执法;指导监督乡镇(街道)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15.负责城市管理的数字化、智慧化建设与运行的监管;负责城市管理的科学研究和教育工作;指导城市管理高新技术推广与运用;负责城市管理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开展城市管理行业人员培训。

16.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对本行业、本领域的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实施监督管理,并承担相应监管责任;负责城市管理行业应急管理、应对处置的组织、协调和指导。

1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局机关内设一室三科(办公室、水务管理科、综合科、行政审批和法制监督科),下辖巫山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巫山县城市管理安全监管中心)、巫山县环境卫生管理所、巫山县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巫山县园林管理所、巫山县市政设施及灯饰照明管理所、国有企业巫山县汇馨环卫清有限责任公司。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0 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参公单位:执法支队,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环卫所、市政所、园林所、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20,360.38万元,支出总计20,360.3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029.49万元,下降 53.1%,主要原因是2019年向巫山县绿源公司借款转拨款10,800万元,2020年无此项资金;另外,2019年工业园区职教园道路景观改造工程、四期灯饰工程、西坪村委会至白杨湾加油站道路改造工程、重要路段夜景灯饰工程一二标段、朝云公园道路改造、城区停车场、垃圾填埋场升级改造、乡镇污水直排整治等市政工程拨款较多,导致2020年工程建设支出拨款较2019年减少。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20,247.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361.78万元,下降47.6%,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有巫山县绿源公司借款转拨款10,800万元,2020年无此项资金;二是2019年财政拨入乡镇污水直排治理资金3,000万,2020年无此项资金;三是2019年拨入中央财政支持中西部重点领域基础设施补短板资金3,700万,2020年无此项资金;四是2019年拨入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拆迁补偿安置资金1,000万,2020年无此项资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867.77万元,占98.1%;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379.25万元,占1.9%。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13.36万元。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19,105.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174.13万元,下降55.9%,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有巫山县绿源公司借款转拨款支出10,800万元,2020年无此项资金;二是2019年工业园区职教园道路景观改造工程、四期灯饰工程、西坪村委会至白杨湾加油站道路改造工程、重要路段夜景灯饰工程一二标段、朝云公园道路改造、城区停车场、垃圾填埋场升级改造、乡镇污水直排整治等市政工程拨款较多,导致2020年工程建设支出拨款较2019年减少。其中:基本支出 3,226.94万元,占16.9%;项目支出15,878.42万元,占83.1%;经营支出0万元,占0%。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255.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54.11万元,增长1143.8%,主要原因是环卫所江东垃圾压缩中转站和公厕建设专项债券资金结转1,133.91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9,877.36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939.78万元,下降19.9%,主要原因是城区停车场、西坪村委会至白杨湾加油站道路改造工程等市政项目专项债券拨款较2019年减少,导致2020年项目工程项目支出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903.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964.17万元,下降54.1%,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财政拨入乡镇污水直排治理资金3,000万,2020年无此项资金;二是2019年财政拨入中央财政支持中西部重点领域基础设施补短板资金3,700万,2020年无此项资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00.65万元,增长15.7%,主要原因是清漂资金约642万元未纳入年初预算。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9.60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12.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201.77万元,下降60.9%,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财政拨入乡镇污水直排治理资金3,000万用于25个乡镇污水直排治理,2020年无此项资金;二是2019年财政拨入3,700万中央财政支持中西部重点领域基础设施补短板资金用于城区停车场项目、江南垃圾填埋场、双龙垃圾压缩中转站建设,2020年无此项资金;三是2019年财政拨入上年度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625万用于渗滤液处理,2020年无此项资金;四是2019年财政拨入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拆迁补偿安置资金1,000万用于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拆迁补偿安置,2020年无此项资金;五是2019年财政拨入市政工程资金用于集仙市场整治等零星工程,2020年拨款较上年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09.81万元,增长15.9%,主要原因是清漂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2020年清漂资金支出约642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54万元,下降92.6%,主要原因是2019年市政所项目支出结转5.98万元,在2020年支出完毕。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38万元,占1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文旅委拨入旅游公厕补助资金2.38万元,用于城区公厕建设。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69.22万元,占2.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万元,增长3.7%,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调标。

(3)卫生健康支出53.78万元,占0.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3万元,下降0.1%。

(4)节能环保支出1,308.00万元,占22.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8.00万元,增长21.1%,主要原因是市环卫局拨入次流清漂资金228万元,用于长江次流清漂。

(5)城乡社区支出4,316.88万元,占7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70.47万元,增长15.2%,主要原因是执法支队年初预算的一般公共预算城乡社区支出调整为基金拨款。

(6)住房保障支出59.06万元,占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0年县财政拨入市级自然灾害补助资金3万元,用于应急抢险。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217.4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927.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1.79万元,增长3.6%,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增加以及绩效等调标。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人员工资、津补贴、绩效、考核等支出。公用经费289.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64万元,下降6.6%,主要原因是加强了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节约了公务费用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广告制作费、劳务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134.08万元。本年收入13,964.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339.98万元,增长45.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安排的政府基金增加,一是2020年财政拨入专项基金1,500万用于江东垃圾压缩中转站和公厕建设;二是2020年财政拨入抗疫特别国债1,870万元用于巫山县摩天岭压缩中转站、巫山县双龙镇垃圾压缩中转站、江南垃圾填埋场、巫山县抱龙镇、邓家乡、双龙镇、竹贤乡污水收集管网建设;三是2020年财政拨入市政工程建设基金,用于集仙市场改造、停车场建设、2019年时令鲜花及草坪采购款、迎宾大道道路景观改造、城市景观节点改造、重要路段夜景灯饰亮化一标段、二标段等市政工程项目。本年支出12,830.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33.46万元,增长32.3%,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列支抗疫国债1,870万;二是本年列支江东垃圾压缩中转站和公厕工程资金约367万;三是零星市政工程支出增加。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77.0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8.82万元,下降37.9%,主要原因一是公务用车数量减少,园林所报废1辆车辆,市政所划拨2辆市政作业车辆到城乡建委;二是油价下降;三是年初预算数包含了其他交通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3.52万元,下降13.6%,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园林所报废1辆车辆,市政所划拨2辆市政作业车辆到城乡建委,以及2020年油料下调。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0年本部门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77.08万元,主要用于市政车辆油料、维修、保险、年检等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8.02万元,下降37.7%,主要原因一是公务用车数量减少,园林所报废1辆车辆,市政所划拨2辆市政作业车辆到城乡建委;二是油价下降;三是年初预算数包含了其他交通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3.52万元,下降13.6%,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园林所报废1辆车辆,市政所划拨2辆市政作业车辆到城乡建委,以及2020年油料下调。

公务接待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8万元,下降100%,原因是本年未发生公务接待。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52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5.3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5.6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广告制作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93万元,增长4.8%,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和差旅费等费用增加。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本年度培训费支出 9.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8万元,增长21.4%,主要原因是培训次数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19.8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9.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40.4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19.8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1,012.5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3%,主要用于采购城市供水水质检测购买服务、江南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购买服务、2020年城区重要地段时令鲜花采购、园林绿化化肥采购、城市无性别移动公厕采购、江东新城垃圾压缩中转站工程配套设备采购。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城管系统对28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8项,涉及资金16,006.59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0项,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自评表

2020年度预算资金绩效自评表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垃圾处置费

自评总分(分)

100

实施部门(单位)

巫山县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
及电话

张艳萍   023-57696032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得分
(分)

510

510

100%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全年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500万元。

实际完成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707.49万元。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年度指标值

调整后指标值(未调不填)

全年完成值

得分系数
(%)

权重
(分)

指标得分
(分)

质量合格率

百分比

100


100%

100%

20

20

项目完成率

百分比

100


100%

100%

30

30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百分比

100


100%

100%

10

10

管理制度健全性

百分比

100


100%

100%

10

10

制度执行有效性

百分比

100


100%

100%

10

10

管理制度健全性

百分比

100


100%

100%

10

10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改进措施及其他说明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7696032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微信扫一扫:分享

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

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