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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002370086616986/2026-00031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巫山县财政局
[ 发字文号 ]
[ 标  题 ]
巫山县科学技术局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成文日期 ]
2026-02-10
[ 发布日期 ]
2026-02-10
[ 有 效 性 ]

巫山县科学技术局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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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科学技术局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拟订科技创新发展战略、规划并协调实施,负责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工作,牵头拟订巫山科技创新政策措施。承担县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经费配置工作,指导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建设,实施科技报告制度。负责科技法治建设工作并开展普法宣传。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科技评估管理相关工作,承担科研诚信建设工作。负责推进县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协调县域科技创新合作与特色发展。负责科普宣传教育、科普基地建设、科技特派员、科技统计、科技信息、科技创新考核等科技业务工作。组织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拟定院地、校地合作的规划、政策,制定相关措施等并推动落实。负责全县外国专家工作。

拟订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提出重大任务并组织实施,推动重大关键技术攻关。承担成果转移转化工作,开展科学研究、技术示范、应用推广等科技项目,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建立重大科技项目储备库,负责重大科技项目论证、备案、监督等管理工作。负责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培育、推荐和管理。

拟订创新平台规划布局并组织实施,推动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二)单位构成。

巫山县科学技术局内设3个机构处室,分别是办公室、综合科加挂院校合作办牌子、发展科加挂项目办牌子。下属1个事业单位县科创中心独立核算,内设科技服务科、资源应用科。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302.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02.3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8.42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费增加18.42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302.33万元,其中:科学技术支出217.5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4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9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4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8.4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16.42万元,项目支出增加2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2.3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2.33万元,比2025年增加18.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8.33万元,比2025年增加16.4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标以及人员变动经费总体增加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44万元,比2025年增加2万元,主要是三区科技人才支持计划项目经费增加,主要用于科技管理与服务和创新主体培育项目等工作。

巫山县科学技术局2026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1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1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县科学技术局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县科学技术局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0.3万元,比上年增加0.19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租赁费、差旅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6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44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5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杜明星,联系方式:023-57636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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