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5002370086616986/2024-00087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巫山县财政局
[ 发字文号 ]
[ 标  题 ]
巫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成文日期 ]
2024-02-26
[ 发布日期 ]
2024-02-26
[ 有 效 性 ]

巫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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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全面负责县政府办公室办文、办会、信息、招商、外事等工作。主要是发布会议通知,收发全县公文,规范公文运转,推行移动政务办公,承办县政府常务会,专题会、全体会。负责做好政府值班、县长公开电话,县长信箱工作;维护全县政务视频系统、政务办公系统,做好巫山县公众网建设,做好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加强调研研究工作,为领导把握全局科学决策提供优质全面准确的服务。牵头制定全县经济社会实绩考核办法,适时调整考核指标体系,及时印发考核实施细则。强化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跟踪督查县政府常务会议落实情况。负责推进县政府职能转变,牵头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政务服务体系制度建设、机关事务、政务接待和公共机构节能的具体政策、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统筹协调全县招商投资促进和对口支援工作。

(二)单位构成。巫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一级部门预算单位。巫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辖巫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本级)、巫山县人民政府经济发展研究室、巫山县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中心、巫山县政务服务中心、巫山县招商投资事务中心、巫山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6个二级独立预核算单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2751.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751.1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633.97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633.97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2751.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94.74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8.3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3.0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5.04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633.97,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26.47万元,项目支出减少607.5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51.1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51.15万元,比2023年减少633.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03.65万元,比2023年减少26.47万元,主要原因是有职工调出,人员经费减少,主要用于保障89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23名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747.5万元,比2023年减少607.5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压力较大,压减各项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单位基本运转。

我部门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219.2万元,比2023年减少3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3年持平;公务接待费117万元,比2023年减少38.2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有限,优先保障单位基本运转,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2.2万元,比2023年增加3.2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部门公务用车购置年限久远,车均维修费用较高;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3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44.05万元,比上年减少12.11万元,主要原因为有职工调出,经费减少。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747.5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辆、执勤执法用车27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7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李蕾      联系方式: 023-57688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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