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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002370086616986/2023-00964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巫山县财政局
[ 发字文号 ]
[ 标  题 ]
巫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成文日期 ]
2021-04-25
[ 发布日期 ]
2021-04-25
[ 有 效 性 ]

巫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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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负责县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负责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负责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乡镇请示县政府的事项,剔除审核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审批;负责加强调研工作,向县政府领导同志提供及时、准确、全面、优质的服务……。

(二)单位构成。依据市委、市政府批准的《巫山县机构改革方案》,以及《巫山县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制定巫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三定方案。巫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政府办公室)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巫山县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巫山县招商投资促进局、巫山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牌子。设9个内设机构:督查科、秘书科、信息科、文档科、值班、外事科、行政科、政务服务管理科、招商投资促进科。

(三)财务核算。巫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与事业单位巫山县人民政府经济发展中心、巫山县电子政务管理中心一并核算。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522.51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22.51 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 150.09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经费拨款增加 124.6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经费拨款增加15.9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经费拨款增加4.3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经费拨款增加5.02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 1522.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16.37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21.1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40.1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4.81 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 150.0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 128.09万元,项目支出增加 22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22.51  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522.51万元,比2020年增加150.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991.51万元,比2020年增加128.0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变动,事业人员变化大,人数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531万元,比2020年增加22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一个项目--政务网络运营,主要用于政府网站的建设以及运行维护等工作。

巫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  81万元,比2020年减少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因公出国是跟随市级部门出访,本单位无计划无预算;公务接待费10万元,比2020年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是政务接待人次降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71万元,与2020年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控车辆运行维护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辆购置暂未纳入预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 211.01万元,比上年增加 21.06 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车运行维护,其他交通费用支出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125 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105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 12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105 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531 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0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6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6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 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

乔小云,电话:023-57689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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