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教育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本县教育的发展战略、政策,管理、指导教育执法监督工作;牵头研究本县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
2.制定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指导、监督教育规划、计划的实施,编制、上报、下达中小学招生计划,负责指导、规划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布局和结构调整,负责教育统计、信息工作。
3.统筹管理全县义务教育、学前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民办教育、社区教育,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承担老年教育有关工作任务;指导各乡镇(街道)和各部门的其他教育工作。
4.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指导与协调,组织实施促进公共教育资源进一步向农村和少数民族地区倾斜的政策措施,实施基础教育教学改革。
5.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组织实施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政策措施,指导职业学校提高办学水平和质量。
6.统筹管理、协调民办教育,审批社会办学和培训机构,组织实施民办教育管理的政策措施,规范办学秩序,承担民办教育监管责任。
7.归口管理全县的学历教育。负责各类教育考试工作;统筹管理县内大中专学校的招生、学籍管理;负责指导中专、中师、专科、大学后继续教育;负责抓好本县公民参加重庆市地方学历教育的招生、培训工作;负责统筹管理大专以下有关学历证书和培训证书的发放。
8.负责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国有资产进行宏观管理,指导各类学校校舍、设施建设及教育技术装备和图书资料配备等工作。
9.统筹管理全县教育系统的教育经费,监督有关部门对教育的财政拨款,会同有关部门督促检查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教育税费的征收工作,参与教育经费的审计监督,安排教育系统的教育经费及其经费预算、决算工作;归口管理国内外对本县的教育援助。
10.负责全县教师工作。负责管理、指导学校干部和教师队伍建设,组织学校干部、教师的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负责师德师风建设,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管理教职工的考核、职评和奖惩工作;负责本系统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和人才培养、开发、引进工作。
11.贯彻执行大学、中专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和就业安置的有关政策,协助相关部门抓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12.负责组织、指导全县教育体制改革、教育教学改革及教育科研、教研工作。负责组织各类学校承担国家及市、县重大科研项目;负责管理教育系统科研经费;负责管理全县教育系统对外交流工作。
13.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对本行业、本领域的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实施监督管理,并承担相应监管责任。负责指导学校后勤改革和安全保卫工作。
14.负责实施对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教育工作的督政和对各类学校的督导工作。
15.负责管理指导全县语言文字工作。
1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巫山县教育委员会是县政府组成部门,内设6个科室,分别是:
1.办公室:综合协调教委机关工作。负责教育新闻发布、政务信息公开、对外交流合作、对口支援等工作。负责机关的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修志、政务接待、值班、后勤服务及离退休干部管理等日常工作。负责教育重大事项的调查研究和起草综合性文稿。负责教委重大决议事项的督查督办。负责拟订和实施机关规章制度。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
2.教育科(行政审批科):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统筹管理全县的义务教育、学前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成人教育、民办教育、社区教育。负责组织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指导学校开展德育、体育、卫生、艺术、心理健康、国防、民族、环保、研学旅行等教育及活动;负责执行课程计划,推进课程改革及地方课程建设工作;负责组织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开展科研成果评审及推荐;负责全县学校教学用书的审核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含普通高中和中职)、幼儿园招生、控辍保学工作及学籍管理、毕业资格审核、毕业证书发放工作;负责组织初中毕业(结业)升学考试;负责指导学校的校园文化和特色学校建设工作;承担老年教育有关工作任务;按规定权限负责民办教育机构的审批和管理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监督检查语言文字的应用工作。
3.人事科:协同有关部门管理教育系统机构编制和人事工作,制定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督促有关方面依法落实教师待遇,依法保障教师合法权益;负责师德师风建设,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和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指导学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管理、指导教职工考核晋级工作,负责特级教师、县级以上优秀教师评选和专家推荐工作;指导教育系统的人才开发和引进工作;负责组织县级以上教职工表彰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教师招聘,负责招聘教师的管理、考核工作;负责本系统教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调整本系统教职工工资晋升、津补贴等工作;负责管理、指导中小学在职教师的学历教育,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4.计划财务科:负责教育经费的筹措与管理工作,指导学校后勤管理工作。指导全县教育系统的财务工作;负责教育经费的争取和预决算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有关教育收费标准;负责教育扶贫、教育资助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建设项目规划;指导、监督各学校推进基本建设项目。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国有资产管理;指导、监督学校实施政府采购。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教育统计工作。
5.安全稳定科:负责各级各类教育机构安全管理监督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各级各类教育机构编制安全工作规划和应急预案,将安全知识普及纳入国民教育,建立和完善中小学安全教育、职业安全教育体系;制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实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筹管理和指导安全稳定(含食品安全)、信访、法治建设、应急救援等工作;督促、指导建立健全学生意外伤害保障机制和学校安全防范体系;负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防邪教和舆情导控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处置突发事件,维护系统和谐稳定。
6.督导科(巫山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承担县教育督导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对全县教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确保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和教育目标的实现;负责对县政府有关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教育履职、各级各类学校的办学方向、办学水平以及其他教育教学机构进行监督、检查、指导、评价考核;负责对教育工作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全县教育督导队伍建设;统筹规划全县教育督导工作,依法开展教育督政、督学、评估监测,全面落实挂牌督导;承担教育系统综合考核工作。对外以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名义开展工作。
巫山县教育委员会下属120个二级预算单位,分别是直属单位5个,高级中学3所,完全中学1所,初级中学17所,九年一贯制学校2所,小学75所,职业教育中心1所,师资培训中心1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幼儿园14所。
二、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33,559.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3,533.3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2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5933.79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15907.79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增加26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33559.39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97671.8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103.1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262.1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496.26万元,其他支出26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5933.7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18692.77万元,项目支出减少2758.98万元。
三、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3533.39 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3533.39万元,比2022年增加15907.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2103.86万元,比2022年增加18692.77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超额绩效标准较上年提高;二是超额绩效纳入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导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较上年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1429.53万元,比2022年减少2784.98万元,主要原因是市级资金部分项目暂未年入年初预算。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6万元,比2022年增加26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安排用于教育事业地彩票公益金支出26万元,导致较上年度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学校少年宫运行。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20万元,比2022年增加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2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3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2万元,比2022年增加0.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疫情影响解封后适当增加招待费年初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比2022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的车辆数量未发生变化,故年初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未发生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2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3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用。
五、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632.18万元,比上年增加33.73万元,主要原因为增加培训费等。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1429.53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2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郭德富 023-57613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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