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巫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是一级预算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主要职能职责是:
1.负责推进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改革发展。
2.负责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财政性资金的监督管理。
3.负责全县房地产行业的监督管理。
4.负责全县建筑行业的监督管理。
5.负责全县勘察设计行业的监督管理。
6.负责全县住房保障工作。
7.统筹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8.负责城市提升工作的全面统筹。
9.统筹城市人居环境改善工作。
10.负责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监督管理。
11.负责推进城市修补和有机更新。
12.指导村镇建设。
13.负责建设科技推广应用。
14.负责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管理。
15.监督管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
16.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工作,拟订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政策。
17.负责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具体交由相关行政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名义统一执法。
18.负责住房和城建档案管理,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承担建筑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
19.承担人民防空的职责。
20.负责依法对限额以上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建设领域的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实施监督管理,并承担相应监管责任。
21.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和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2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3.关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职责分工。
24.保障城市排水设施和污水处理设施安全稳定运行、承担城市排水和污水处理管理的事务性工作。
(二)单位构成。
县住房城乡建委设下列6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财务室)、住房管理科、建筑管理科(消防管理科)、行政审批科(政策法规科)、村镇建设科、人民防空科。
巫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所属二级预算单位8个:巫山县城乡建设档案室、巫山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巫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支队、巫山县基本建设建筑行业服务中心、巫山县建设工程安全监管中心、巫山县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巫山县城镇排水事务中心、巫山县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7274.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274.5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4936.97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经费拨款增加4936.97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7274.5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0.6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1.2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45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524.7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997.9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4936.97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30.97万元,项目支出增加4906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274.5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274.55万元,比2021年增加4936.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38.55万元,比2021年增加30.97万元,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5736万元,比2021年增加4906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公廉租房建设及后期维护管理项目、老旧小区项目建设项目、棚户区改造项目、污水泵站运行项目、住房保障租赁补贴项目、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新建人防疏散基地项目等,主要用于雨污管网维护、污泥处理、征收非税收入等重点工作。
巫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82.6万元,与2021年无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1年无变化;公务接待费2.95万元,与2021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1.65万元,比2021年减少18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出行活动;公务用车购置费18万元,比2021年增加18万元,主要原因是排水事务中心新增皮卡车一辆,用于排水管网维护。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85.97万元,比上年增加33.58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业务活动增加,相应运行费用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96.4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7.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396.4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7.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39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5736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1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执勤执法用车3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 辆。
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易密密 联系方式:023-57683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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