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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00237709411624C/2021-01712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巫山县人民政府
[ 发字文号 ]
[ 标  题 ]
巫山县财政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成文日期 ]
2019-03-29
[ 发布日期 ]
2019-03-29
[ 有 效 性 ]

巫山县财政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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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财政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1.组织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拟订全县财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财务和会计方面的政策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和执行财政分配政策和分级财政管理体制,拟订全县财政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指导全县财政工作。

2.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拟订全县宏观经济政策和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拟订推进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财税政策;参与研究拟订全县地方金融和融资政策,配合有关部门规范地方金融秩序;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的推广工作。

3.管理全县财政收支,承担全县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依法编制全县年度预算和决算草案,组织执行县级年度财政预算,指导预算单位执行预决算公开制度。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负责财政性资金的综合平衡。

4.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调整预算、决算及其他重大财政事项。

5.组织制定公务活动经费开支范围、开支标准和综合定额,负责建立项目支出滚动项目库。

6.负责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管理财政票据,推进财政票据电子化暨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管理彩票市场、执行彩票管理相关政策,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7.组织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公务卡制度,并制定具体管理办法,指导和监督县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

8.制定全县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评价管理体系;负责县级财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指导和监督预算单位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研究提出评价结果反馈应用的政策建议。

9.负责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指导预算单位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拟订并组织实施政府采购目录制度,制定政府采购具体管理办法;监督管理政府采购活动;负责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和监管工作。

10.负责办理和监督全县财政性的经济发展支出,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参与拟订县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执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资金财务管理;负责农业综合开发、国债转贷等财政资金管理。

11.负责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管理与监督,对全县财政性投资项目的预算编制进行审核,拟订全县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制度及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12.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县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组织执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县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13.拟订和执行政府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建立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负责统一管理政府债务,防范财政风险;归口管理全县政府主权外债,负责全县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的全过程监督管理。

14.组织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监督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国有资产,并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组织实施清产核资、国有资产的权属界定、产权登记、资产处置和股权管理,组织实施清产核资和股权管理,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负责公共资源的统计和分析工作。

15.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县级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执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并按规定制定具体管理制度,收取县级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具体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16.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组织实施会计法律法规、会计监督检查和规范会计行为,拟订并组织实施具体会计管理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县注册会计师和会计事务所业务。负责全县会计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考试工作,开展财税法律、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查处违反财经法纪行为。

17.负责财政宣传、信息和调研工作;制定财政教育规划,组织财政干部培训;加强内部审计监督,组织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

18.负责“村财民理乡代管”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和美丽乡村示范点建设资金管理。

19.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取消的职责

取消由国务院和市、县政府依法公布取消的行政权力事项。

(三)新增的职责

1.增加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的职责。

2.增加组织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的职责。

3.增加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管理与监督职责。

4.增加对“村财民理乡代管”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职责。

5.增加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和美丽乡村示范点建设资金管理职责。

6.增加根据国务院和市政府职能转变要求需要承接的其他职责。

(四)加强的职责

1.加强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推进财政票据电子化暨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完善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机制。

2.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建设,实时监控财政资金支付全过程,防范和控制财政资金支付风险,促进财政资金安全和有效使用。

3.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建立债务预算管理、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统一管理政府债务,防范财政风险。

4.加强政府采购活动监督管理,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

5.加强内部审计监督,根据所属单位的性质、规模和特点,制定内部审计工作规范,积极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五)单位构成

1.将巫山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更名为巫山县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加挂巫山县金融工作办公室牌子,为巫山县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按正科级对待,其他机构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2.保留巫山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巫山县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巫山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为巫山县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按副科级对待,其他机构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3.保留巫山县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为巫山县财政局所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只出不进,编制空一收一。

(六)编制情况

巫山县财政局机关行政编制为21名,其中:局长1名(兼党组书记),副局长3名。政府采购办公室主任1名,其他内设机构领导职数14名(办公室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预算科、国库科各设科长1名、副科长1名,行政政法教科文科、社会保障科、经济建设科、农业财务科、企业财务科、乡镇财政管理科、会管监督科和国资管理科各设科长1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编制1名。纪检领导按县委有关规定配备。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41.2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41.21万元,比2018年增加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6.21万元,比2018年增加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35万元,与2018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支付软件网络维护费、财政票据工本费和机关维修(护)费等重点工作。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44.0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37.24万元;公务用车费6.8万元,与上年持平。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行政机关运行经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76.04万元,比上年减少9.31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总额8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2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9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35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8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兴兵,电话:023-57699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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