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巫山县乡村振兴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4年版)

日期:2024-01-17

巫山县乡村振兴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4年版)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巫山县人民政府和巫山县乡村振兴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本指南并适时更新。

一、本机关持有政府信息情况 

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责过程中产生并保存以下政府信息:

1.县乡村振兴局动态信息;

2.县乡村振兴局领导简历、分工、机构设置;

3.县乡村振兴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4.县乡村振兴局预算、决算信息;

5.县乡村振兴局印发的文件;

6.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本机关对外发布政府信息情况

本机关对外发布信息的渠道:

县乡村振兴局门户网站:http://cqws.gov.cn/xzfbm_73744/fzhggwyh_74342/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有关事项

申请乡村振兴信息公开,首先要确定制作该信息的行政机关。由于各行政机关依据其行政管理职能制作相关政府信息,因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统称申请人)可根据所需政府信息类型,向相应行政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各行政机关具体职责可在相应政府网站查询。

申请人向本单位提出乡村振兴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规范、准确填写《乡村振兴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本单位提供乡村振兴信息时,根据现有乡村振兴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乡村振兴信息进行加工、分析。为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信息描述详尽、明确;若可能,请提供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一)申请提交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选择中国邮政EMS投递,若采用其他方式邮寄所造成的后果请自行承担,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信地址:重庆市巫山县广东中路35号乡村振兴局二楼202综合科办公室;收件人:巫山县乡村振兴局综合科;邮政编码:404700;

2.传真申请。本机关一般接收信函申请,申请人确有需要的,可以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传真号码:023—57682135。传真发送后,申请人应当通过电话与本机关确认是否收到;

3.当面申请。本机关一般接收信函申请,申请人确有需要的可当面提交乡村振兴信息公开申请表。当面提交地址:重庆市巫山县高唐街道广东中路35号二楼202综合科办公室。提交时间:夏季作息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冬季作息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联系电话:023—57686016。

(二)注意事项

1.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乡村振兴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提供委托代理证明材料;5人以上(含5人)共同申请同一政府信息,可以推选1至5名代表提交申请,并提供推举证明材料。

2.申请人申请公开乡村振兴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单位将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对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

3.申请人以乡村振兴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的,本机关将告知申请人不作为乡村振兴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告知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4.申请人要求提供乡村振兴公报、报刊、书籍等公开出版物的,本单位将告知不作为乡村振兴信息公开申请处理。

(三)收费标准

本单位提供乡村振兴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乡村振兴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单位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情况

本单位乡村振兴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巫山县乡村振兴局综合科

办公地址:重庆市巫山县高唐街道广东中路35号

办公时间:

夏季: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季: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其他事项 

申请人认为本单位在乡村振兴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单位提出乡村振兴信息公开举报,请将举报内容及相关证据材料通过邮寄方式提交,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乡村振兴信息公开”的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