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经营者和拟从业者了解本县网约车行业状况,审慎入行投资、从业,现就第三季度经营风险作如下提示。
一、运力规模
截至2025年6月底,全县经行政许可的网约车共计390辆,取得从业资格的网约车驾驶员达2248名。
二、营运情况
2025年上半年,全县合规网约车共产生订单134.1万单,单车日均接单19.1单,日均营收176元(未剔除平台抽成等费用)。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降低7.5%、6.8%、13.5%。
三、风险提示
(一)警惕“承诺办证”“无证营运”风险。部分车辆公司在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情况下,或驾驶员还未取得网约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情况下,承诺为车辆和驾驶人办证,诱导驾驶员无证运营。“无证营运”属于违法行为,一经查处将面临行政处罚,且“无证营运”发生交通事故的,保险机构有权拒绝赔偿。建议从业人员在双证齐全的前提下开展营运活动。
(二)警惕“统筹保险”“受损不赔”风险。部分车辆公司代办保险时,不在正规保险公司购买车险,另辟蹊径购买“统筹险”。“统筹险”经营主体不具备保险资质,其合同属普通商事合同,多地法院裁决统筹保险不属保险合同,受保车辆一旦发生事故,因无监管规则,理赔程序复杂,驾驶员将面临无法理赔的风险。建议从业人员拒绝车辆公司代办保险,自主到正牌保险公司购买车险。
(三)警惕“长年合同”“倒闭跑人”风险。部分车辆公司以降低管理费用等为诱饵,吸引驾驶员签订长年合同,驾驶员一次性缴齐四年、五年的管理费用等,一旦车辆公司资金链断裂,将面临车辆公司倒闭、相关人员跑路的风险。建议从业人员同车辆公司签订“先享后付”模式合同或短期合同。
(四)警惕“虚假宣传”“高薪诱惑”风险。车辆公司通过“高流水高月薪”“轻松月入过万不是梦”等广告方式,吸引驾驶员签订租车合同或购车入行,驾驶员实际收入难以达到广告宣传水平,存在提前退车、还贷断供等风险。建议从业人员了解行业实际收入状况后,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再签约。
(五)警惕“购车挂靠”“以租代购”风险。个别车辆公司以“卖车”的名义和驾驶员签订“购车挂靠”“汽车销售”“以租代购”“融资租赁”等不同形式的合同或者协议。建议从业人员与正规公司签署正规合同,避免“车、财”两空风险。
(六)警惕“一车多租”“一车多卖”风险。“一车多租”“一车多卖”是以中间商名义与驾驶员签订租车、卖车协议,赚“差价”或“推荐费”,一旦中间商资金链断裂,车辆将被车辆所有人收回。建议从业人员核查证件后,与车辆所有人签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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