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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0023700866168X6/2025-00025
[ 主题分类 ]
交通;气象、水文、测绘、地震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巫山县交通局
[ 发字文号 ]
[ 标  题 ]
巫山县交通运输委员会 巫山县气象局关于印发《巫山县汛期公路灾害天气防御应对工作机制》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5-08-22
[ 有 效 性 ]

巫山县交通运输委员会 巫山县气象局关于印发《巫山县汛期公路灾害天气防御应对工作机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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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交运发〔202565

巫山县交通运输委员会

巫山县气象局

关于印发《巫山县汛期公路灾害天气防御

应对工作机制》的通知

委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县交巡警大队、高速支队二支队四大队、高速集团东北营运分公司、县高路办、北新天辰公司:

现将《巫山县汛期公路灾害天气防御应对工作机制》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加强工作联动、加快建立工作联系机制,抓好贯彻落实。

           巫山县交通运输委员会   巫山县气象局

                     20258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巫山县汛期公路灾害天气防御应对工作机

   

一、适用范围

本工作机制适用于全县干钱公路防御应对暴雨、大雾等灾害性天气及因降水等引发的山洪、地质(滑坡、崩塌、泥石流)等次生灾害的防范应对工作,农村公路可参照执行。

县级工作机制成员单位由县交通运输委、县气象局、县公路事务中心、县道路运输事务中心、县交通执法支队、高速支队二支队四大队组成。

二、工作目标

按照“生命至上、协同联动、及时响应、精准预防”的原则,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常态协作,切实做好汛期公路灾害天气防御应对工作,进一步提升公路交通应对灾害天气的能力,强化协同合作,筑牢交通运输防灾减灾救灾防线,保障公路网安全畅通。

三、建立气象灾害防御常态协作六项机制

(一)信息共享机制

县交通运输委共享通车路段基础信息、应急力量布局、路网运行情况、重要点段监测视频、灾害天气分级分类管控阈值指标、风险点位清单、阻断信息、历史灾情、值班值守、应急联络人等信息。基础数据信息和应急联络人信息原则上每年4月底完成更新,有新通车路段或者重大变化是及时更新。

(二)预警信息及时通报机制

县气象局将县交通运输委及县公路事务中心、县交通执法支队、县道路运输事务中心、县交通建设工程事务中心应急联络人纳入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并通过预警短信、渝快政方式推送县级重要气象信息专报、未来6小时预警、未来2小时预警、极端预警、雨情通报、大雾大风预警信号等信息至县交通运输委应急联络人。

(三)风险隐患排查机制

每年汛期前,县交通运输委应督促指导县公路事务中心制定公路基础设施汛前、汛中、汛后巡查排查计划,做好巡查排查;对存在安全风险的公路基础设施,要加强监控、整改并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确保路网汛期运行安全。

针对干线公路恶劣天气高影响路段做好设施设备隐患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仪器设备及时整改和校验,确保观测设备运行稳定,及时、准确传输观测数据。

(四)气象灾害风险会商研判机制

汛期前,由县交通运输委牵头召集相关成员单位,以现场会议、视频会议、电话等形式,开展常规会商工作。会商重点应包括但不限于上年度汛期工作总结以及本年度汛期风险研判、工作部署等内容。灾害性天气来临前,可视情况组织临灾会商。

(五)气象风险联合预警机制

2025年汛期开始,县交通运输委、县气象局将联合分析研判道路交通气象风险,制作并发布气象日报、气象风险提示。同时,将基于递进式预警和气象风险提示,发布“气象预警+针对性工作指令”的行业预警。

(六)应急预案完善机制

汛期结束后,县交通运输委、县气象局应复盘总结评估气象预警和应急响应的实施效果,定期审查和评估《巫山县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自然灾害部分的适用性,不断完善气象预警与应急响应启动条件的衔接机制,进一步提升气象预警和应急响应的精准性和科学性。

四、建立公路灾害性天气防范应对五项机制

汛期,县气象局发布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信号),各单位启动防范应对机制。

(一)预警信息传播叫应机制

县交通运输委指导做好预警信息接收和分发工作,指导建立分层分级、直达基层责任人的临灾“叫应”机制。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微博、微信、抖音、快手等新媒体,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百度、高德、腾讯等地图导航软件,可变情报板、海报等行业窗口及时发布气象预警、交通管控、公路突发事件等出行信息,引导公众合理选择出行方式,远离危险区域,保障出行安全。

(二)应急调度机制

县交通运输委将视情况,组织对灾害性天气受影响路段管理单位开展临灾预防性调度;县交通执法支队、县道路运输事务中心、县公路事务中心负责具体指导各交通运输企业及受影响路段做好应对工作。确有必要时,县交通运输委、县气象局开展联合调度。

(三)全域统筹机制

县交通运输委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县内应急装备物资、救援力量的组织调拨管理工作。当某一地区或路段突发灾害超过应急能力时,及时向县应急管理局或市交通运输委提出支援申请。

(四)应急响应与终止机制

灾害性天气期间,由县交通执法支队、县道路运输事务中心、县公路事务中心根据实际情况及有关预案规定,按程序启动应急响应,并指导交通运输企业及基层做好应对工作。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应急处置基本结束、不再对公众安全构成直接威胁,经研判,可终止应对措施,相关工作进入常态化。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工作协同。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日常值班值守,加强路网运行监测,及时上报公路阻断信息,加强基层人员培训、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二)强化数字赋能。各成员单位共同推进重庆市交通态势分析系统在成员单位各级值班室安装使用。

(三)加强监测能力建设。各成员单位要加强信息实时共享,联合推进高风险、较高风险和恶劣天气高影响路段以及经研判的其他风险路段气象监测设施建设。

(四)动态调整阈值。要充分应用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定期开展阈值评估、并动态调整完善,不断优化完善基于阈值的防御应对措施,提高公路防范应对灾害天气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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