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5002377688962626/2024-00005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巫山县城市管理局
[ 发字文号 ]
[ 标  题 ]
巫山县城市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本级)
[ 成文日期 ]
2024-03-07
[ 发布日期 ]
2024-03-07
[ 有 效 性 ]

巫山县城市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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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城市管理局(本级)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市、县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供水节水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城市管理执法等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城市管理方面的政策和规章制度,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统筹城市管理领域重大事项,负责拟订城市管理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城市管理宣传及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2.负责城市管理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体系建设;负责拟订城市基础设施、园林绿化、城市供水、环境卫生、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等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城市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等工作。

3.负责城区城市道路、广场、桥梁、隧道及附属设施的维护管理;负责城区城市道路照明、景观照明等城市照明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指导监督乡镇(街道)市政设施维护管理。指导城市供水、电力、燃气、通信等管线设置。

4.指导协调停车场管理工作,负责停车场管理信息化建设。负责城区路内停车位的管理工作。

5.负责城市供水、节水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二次供水管理;指导乡镇(街道)规划区内供水节水管理工作。

6.负责城市及水域环境卫生管理;指导乡镇(街道)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牵头组织开展城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指导乡镇(街道)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7.负责有关城市管理的行政许可。负责城区占道、开挖、建筑渣土准运等审批管理及建筑垃圾消纳场的管理工作。

8.指导监督城市户外广告、店招店牌设置管理工作。

9.负责城区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水域垃圾等处置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管理;负责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的监督。

10.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11.组织编制县级绿地系统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城市绿线的划定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乡镇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场镇绿线划定和监督管理工作;依法负责建设项目绿化工程设计方案管理工作。

12.负责全县园林绿化管理和城市公园行业管理;组织开展城市义务植树活动;负责城市古树名木和园林植物保护管理;指导监督城市公园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园林绿化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13.负责园林绿化行业市场管理;指导监督园林绿化工程招投标、定额、质量管理。

14.负责授权范围内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具体执法交由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名义统一执法;指导监督乡镇(街道)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15.负责城市管理的数字化、智慧化建设与运行的监管;负责城市管理的科学研究和教育工作;指导城市管理高新技术推广与运用;负责城市管理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开展城市管理行业人员培训。

16.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对本行业、本领域的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实施监督管理,并承担相应监管责任;负责城市管理行业应急管理、应对处置的组织、协调和指导。

1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8.有关职责调整。将城镇排水、污水处理的监督管理职责,划至巫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承担。

19.有关职责分工。

(1)关于城市交通秩序管理职责的分工。县城管局承担人行道交通秩序管理工作,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承担车行道交通秩序管理工作,街道办事处协助管理辖区内交通秩序。

(2)关于城市停车管理职责的分工。县城管局承担主次干道停车管理工作,社区停车管理由辖区街道办事处牵头、社区及业主单位负责。

(3)关于市政设施和环境卫生管理的分工。县城管局承担城区主次干道、公共广场(业主开发管理的除外)市政基础设施和环境卫生管理。街道办事处承担社区居民小区内市政基础设施和环境卫生管理。县城管局按照职责分工,牵头建立完善协调机制,其他单位加强配合,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4)县城管局要加强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公安、生态环境、水利、市场监督管理、商务等部门协调配合,建立协作机制,统筹推进城市管理工作。

(5)各乡镇受县城管局的委托,依法承担辖区内城镇管理及执法职能,县城管局负责对各乡镇城镇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考评和跨区域大案要案、复杂案件的查处。

(6)与县水利局的职责分工。县城管局负责指导乡镇(街道)规划区内供水节水管理工作;县水利局具体负责乡镇(街道)规划区内供水节水管理工作,负责指导乡镇(街道)规划区外的供水节水管理工作。

(二)单位构成。巫山县城市管理局内设4个机构处室,分别是办公室、行政审批和法制监督科、水务管理科、综合科。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61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68.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55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455.69万元,主要是垃圾处理费、市政设施运维费等项目经费拨款减少455.69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618.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5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2.0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48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92.1万元,农林水支出55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78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455.6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36.81万元,项目支出减少492.5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68.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68.5万元,比2023年减少825.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8.5万元,比2023年增加36.81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一名职工,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730万元,比2023年减少862.5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拨款减少,主要用于垃圾处理、渗滤液处理等重点工作。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5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50万元,比2023年增加37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清漂能力提升资金增加,主要用于提升三峡库区清漂能力。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7万元,比2023年减少24.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3年持平;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3年减少0.2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开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比2023年减少24.5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厉行节俭,压缩开支;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3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46.33万元,比上年增加3.19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办公费、差旅费等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73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专业性名词解释 (纳入向社会公开范围的部门必须填写!)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必填项!)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李媛   联系方式: 023-57696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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