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5002377688962626/2022-00007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巫山县城市管理局
[ 发字文号 ]
[ 标  题 ]
巫山县城市管理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成文日期 ]
2022-02-23
[ 发布日期 ]
2022-02-23
[ 有 效 性 ]

巫山县城市管理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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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城市管理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市、县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供水节水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城市管理执法等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城市管理方面的政策和规章制度,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统筹城市管理领域重大事项,负责拟订城市管理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城市管理宣传及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2.负责城市管理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体系建设;负责拟订城市基础设施、园林绿化、城市供水、环境卫生、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等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城市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等工作。

3.负责城区城市道路、广场、桥梁、隧道及附属设施的维护管理;负责城区城市道路照明、景观照明等城市照明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指导监督乡镇(街道)市政设施维护管理。指导城市供水、电力、燃气、通信等管线设置。

4.指导协调停车场管理工作,负责停车场管理信息化建设。负责城区路内停车位的管理工作。

5.负责城市供水、节水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二次供水管理;指导乡镇(街道)规划区内供水节水管理工作。

6.负责城市及水域环境卫生管理;指导乡镇(街道)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牵头组织开展城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指导乡镇(街道)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7.负责有关城市管理的行政许可。负责城区占道、开挖、建筑渣土准运等审批管理及建筑垃圾消纳场的管理工作。

8.指导监督城市户外广告、店招店牌设置管理工作。

9.负责城区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水域垃圾等处置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管理;负责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的监督。

10.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11.组织编制县级绿地系统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城市绿线的划定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乡镇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场镇绿线划定和监督管理工作;依法负责建设项目绿化工程设计方案管理工作。

12.负责全县园林绿化管理和城市公园行业管理;组织开展城市义务植树活动;负责城市古树名木和园林植物保护管理;指导监督城市公园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园林绿化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13.负责园林绿化行业市场管理;指导监督园林绿化工程招投标、定额、质量管理。

14.负责授权范围内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具体执法交由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名义统一执法;指导监督乡镇(街道)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15.负责城市管理的数字化、智慧化建设与运行的监管;负责城市管理的科学研究和教育工作;指导城市管理高新技术推广与运用;负责城市管理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开展城市管理行业人员培训。

16.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对本行业、本领域的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实施监督管理,并承担相应监管责任;负责城市管理行业应急管理、应对处置的组织、协调和指导。

1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8.有关职责调整。将城镇排水、污水处理的监督管理职责,划至巫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承担。

19.有关职责分工。

(1)关于城市交通秩序管理职责的分工。县城管局承担人行道交通秩序管理工作,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承担车行道交通秩序管理工作,街道办事处协助管理辖区内交通秩序。

(2)关于城市停车管理职责的分工。县城管局承担主次干道停车管理工作,社区停车管理由辖区街道办事处牵头、社区及业主单位负责。

(3)关于市政设施和环境卫生管理的分工。县城管局承担城区主次干道、公共广场(业主开发管理的除外)市政基础设施和环境卫生管理。街道办事处承担社区居民小区内市政基础设施和环境卫生管理。县城管局按照职责分工,牵头建立完善协调机制,其他单位加强配合,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4)县城管局要加强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公安、生态环境、水利、市场监督管理、商务等部门协调配合,建立协作机制,统筹推进城市管理工作。

(5)各乡镇受县城管局的委托,依法承担辖区内城镇管理及执法职能,县城管局负责对各乡镇城镇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考评和跨区域大案要案、复杂案件的查处。

(6)与县水利局的职责分工。县城管局负责指导乡镇(街道)规划区内供水节水管理工作;县水利局具体负责乡镇(街道)规划区内供水节水管理工作,负责指导乡镇(街道)规划区外的供水节水管理工作。

(二)单位构成。 巫山县城市管理局内设4个机构处室,分别是办公室、行政审批和法制监督科、水务管理科、综合科。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2190.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10.6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8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436.61万元,主要是渗滤液处理费、临时人员经费等项目经费拨款减少636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2190.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3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8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15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06.38万元,农林水支出18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17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436.61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19.39万元,项目支出减少456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10.6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10.69万元,比2021年减少616.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5.69万元,比2021年增加19.39万元,主要原因是新进2名人员,主要用于保障13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745万元,比2021年减少636万元,主要原因是渗滤液处理费、临时人员经费等项目经费拨款减少636万元。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8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80万元,比2021年增加18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增次级河流清漂资金180万元,主要用于县域内次级河流清漂作用。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2万元,比2021年减少1.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1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1年减少0.2万元,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比2021年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开支;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1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55.68万元,比上年增加8.58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运行经费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10万元、邮电费5万元、差旅费4万元、培训费0.92万元、劳务费1万元、工会经费5.73万元、福利费1.8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3.2万元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万元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5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65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55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745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1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专业性名词解释 (纳入向社会公开范围的部门必须填写!)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李媛   联系方式:电话:023-57696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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