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5002370086616986/2023-00913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巫山县财政局
[ 发字文号 ]
[ 标  题 ]
重庆市巫山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成文日期 ]
2023-09-22
[ 发布日期 ]
2023-09-22
[ 有 效 性 ]

重庆市巫山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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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巫山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巫山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为县城市管理局管理的行政执法机构,机构规格为正科级,加挂巫山县城市管理安全监管中心的牌子。

(一)职能职责

巫山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为县城市管理局管理的行政执法机构,机构规格为正科级,加挂巫山县城市管理安全监管中心的牌子。

巫山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县城市管理局名义,统一行使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城市供水、城市管理行业安全等方面的执法职责,以及环保、市场监督、交通、水利、规划等方面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能。

1.贯彻执行有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城市管理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2.承担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城市供水、停车管理、园林绿化等城市管理相关的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强制职能。

3.承担环境保护管理方面城镇规划区的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的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强制职能。

4.承担市场管理方面城镇规划区的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的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强制职能。

5.承担交通管理方面城镇规划区的侵占城市道路的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强制职能。

6.承担水利管理方面城镇规划区的向城市河流倾倒废弃物和垃圾的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强制职能。

7.承担城市管理行业安全监督检查、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强制职能。组织开展城市管理行业安全培训、应急演练。

8.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重大复杂违法违规案件查处。

9.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纠察工作,承办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和重大执法活动。

10.指导、监督、检查各街镇城镇管理工作。

11.组织推进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

12.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城市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13.另根据《中共巫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违法建筑行政执法职责的通知》(巫山委编委〔2022〕23号),县城区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违法建筑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行政执法职能由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划转至县城市管理局,由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承办具体行政执法事宜。

(二)机构设置

巫山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设8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法制科和城市管理执法一、二、三、四、五、六大队。

1、办公室。承办支队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等日常工作;承担年度计划、年度工作报告等综合性重要文稿起草审核工作;承办信息、政务公开、值班、节能、绩效目标管理等工作;承办财务、保险、国有资产及后勤保障等工作。承担支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思想政治建设、队伍建设和人才培训培养工作。承担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纠察工作。承担监督职责,负责纪律作风建设和核实处理有关违纪问题。承担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和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承担行政执法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承担本单位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年度考核、绩效考核、评先评优等工作。

2、法制科。承担执法业务规范、制度建设和法律事务相关工作;负责案件办理情况的监督审查;承担信访稳定工作和信访批示件督办及回复工作;承担网络舆情应对协调管理工作和舆论引导工作;承担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和重大执法活动;承担重大复杂违法违规案件的督办工作;承担执法纠纷、行政复议及应诉相关工作。

3、城市管理执法一、二、三、四、五、六大队。按照分工分别承担相应区域的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城市供水、城市管理行业安全等城市管理领域执法职责,以及环保、市场监督、交通、水利、规划等方面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的执法职能。承担相关的专项执法,配合开展有关交叉执法、异地执法。

(三)单位构成

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1,687.24万元,支出总计1,687.2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27.54万元,下降23.8%,主要原因是市政工程项目经费、临时人员经费、市政车辆运维费较上年均有所减少。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1,617.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85.39万元,下降26.6%,主要原因是市政工程项目经费、临时人员经费、市政车辆运维费较上年均有所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91.04万元,占98.4%;其他收入26.34万元,占1.6%。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69.86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1,687.24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527.54万元,下降23.8%,主要原因是市政工程项目经费、临时人员经费、市政车辆运维费较上年均有所减少。其中:基本支出666.22万元,占39.5%;项目支出1,021.02万元,占60.5%。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上年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660.90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541.83万元,下降24.6%。主要原因是市政工程项目经费、临时人员经费、市政车辆运维费较上年均有所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37.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48.72万元,下降28.3%。主要原因是市政工程项目经费、临时人员经费、市政车辆运维费较上年均有所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5.51万元,增长11.3%。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新增3名人员;二是市政设施运维费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69.86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07.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78.86万元,下降23.9%。主要原因是市政工程项目经费、临时人员经费、市政车辆运维费较上年均有所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5.37万元,增长18.1%。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新增3名人员;二是市政设施运维费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上年持平。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1.71万元,占5.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77万元,增长14.4%,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新增3名人员。

(2)卫生健康支出24.84万元,占2.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7万元,增长10.5%,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新增3名人员。

(3)城乡社区支出1,091.39万元,占9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2.40万元,增长18.8%,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新增3名人员以及基础性绩效的追加。

(4)住房保障支出29.81万元,占2.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84万元,增长10.5%,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人员数量及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均发生变化。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39.8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40.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12.01万元,下降48.6%,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临时人员经费支出由基本支出调整到项目支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人员工资、津贴补贴、社保及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99.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4.48万元,下降46%,主要原因一是差旅费、劳务费等费用减少;二是2022年度未产生其他交通工具购置费用;三是厉行节约,压缩日常开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差旅费、邮电费、办公费、培训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453.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2.97万元,下降26.5%,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无新增项目,市政工程项目经费减少。本年支出453.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2.97万元,下降26.5%,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无新增市政工程项目,市政工程项目经费减少。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1.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00万元,增长115.8%,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新增违法建筑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行政执法职能;二是2022年成立了综合执法组,公务用车运维费用增加。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22万元,下降2.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加强了公务用车的日常管理。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与上年持平。

2022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与上年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1.00万元,主要用于7辆执法车全年燃油、维修、年检及保险等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00万元,增长115.8%,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新增违法建筑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行政执法职能;二是2022年成立了综合执法组,公务用车运维费用增加。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06万元,下降2.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加强了公务用车的日常管理。

2022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接待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6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7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5.8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本年度培训费支出4.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23万元,增长5.5%,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行政执法培训人数及次数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9.01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差旅费、邮电费、办公费、培训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4.48万元,下降46%,主要原因是一是差旅费、劳务费等费用减少;二是2022年度未产生其他交通工具购置费用;三是厉行节约,压缩日常开支。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7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对1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1项,涉及资金1107.27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0项,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绩效目标自评表详见附件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单位无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本单位均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无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023-57621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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