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5002370086616986/2023-00901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巫山县财政局
[ 发字文号 ]
[ 标  题 ]
重庆市巫山县市政设施及灯饰照明管理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 成文日期 ]
2023-09-22
[ 发布日期 ]
2023-09-22
[ 有 效 性 ]

重庆市巫山县市政设施及灯饰照明管理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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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巫山县市政设施及灯饰照明管理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巫山县市政设施及灯饰照明管理所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1、承担城市道路及附属设施、桥梁、隧道设施维护及管理;

2、承担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的管理工作;

3、承担城市广场的管理工作;

4、参与市政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

5、参与城区防汛工作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6、承担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户外灯饰建设管理;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巫山县市政设施及灯饰照明管理所为巫山县城市管理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渠道为财政全额拨款,机构规格为股级。

(三)单位构成

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1,128.39万元,支出总计1,128.3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73.36万元,下降51%,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减少925万元,2021年支付重要路段夜景亮化工程二标段工程款280万、付四期灯饰工程款94.29万、付迎春灯饰工程款121.49万、付平湖幼儿园人行道及路灯工程款50万、付克拉大都会至原质监局车行道及人行道改建工程款40万等,其中除重要路段夜景亮化工程二标段外,其他工程均已在2021年度支付完毕,本年度无需再支付。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1,128.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64.86万元,下降48.6%,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925万元,2021年支付重要路段夜景亮化工程二标段工程款280万、付四期灯饰工程款94.29万、付迎春灯饰工程款121.49万、付平湖幼儿园人行道及路灯工程款50万、付克拉大都会至原质监局车行道及人行道改建工程款40万等,其中除重要路段夜景亮化工程二标段外,其他工程均已在2021年度支付完毕,本年度无需再支付。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28.39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1,128.39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1,173.36万元,下降51%,主要原因是2021年支付重要路段夜景亮化工程二标段工程款280万、付四期灯饰工程款94.29万、付迎春灯饰工程款121.49万、付平湖幼儿园人行道及路灯工程款50万、付克拉大都会至原质监局车行道及人行道改建工程款40万等,其中除重要路段夜景亮化工程二标段外,其他工程均已在2021年度支付完毕,本年度无需再支付。其中:基本支出100.41万元,占8.9%;项目支出1,027.98万元,占91.1%。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128.39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064.86万元,下降48.6%。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925万元,2021年支付重要路段夜景亮化工程二标段工程款280万、付四期灯饰工程款94.29万、付迎春灯饰工程款121.49万、付平湖幼儿园人行道及路灯工程款50万、付克拉大都会至原质监局车行道及人行道改建工程款40万等,其中除重要路段夜景亮化工程二标段外,其他工程均已在2021年度支付完毕,本年度无需再支付。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8.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9.86万元,下降33.4%。主要原因是2021年付夜景灯饰维护费54.70万元,付灯饰维护材料采购支出74.10万元,2022年未支付夜景灯饰维护费,灯饰维护材料采购支出29.6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5.69万元,增长71.1%。主要原因是追加市政设施运维费60万元及临时人员经费48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8.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9.86万元,下降33.4%。主要原因2021年付夜景灯饰维护费54.7万元,付灯饰维护材料采购支出74.10万元,2022年未支付夜景灯饰维护费,灯饰维护材料采购支出29.6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5.69万元,增长71.1%。主要原因是追加市政设施运维费60万元及临时人员经费48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上年持平。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4.33万元,占5.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60万元,增长4.4%,主要原因是正常的工资晋档晋级,保险基数增大。

(2)卫生健康支出4.30万元,占1.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年初预算持平。

(3)城乡社区支出255.09万元,占91.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5.09万元,增长82.2%,主要原因是追加市政设施运维费60万元及临时人员经费48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4.68万元,占1.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年初预算持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0.4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3.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4.49万元,下降44.4%,主要原因是2021年包含临聘人员工资及社保支出,2022年临聘人员工资及社保支出纳入项目支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等。公用经费7.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3.36万元,下降91%,主要原因是2021年付重庆铭扬建设有限公司城区一至五期夜景灯饰维护费50.25万元,付中交三公局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国酒桥、烟厂石拱桥定期检测及荷载试验项目费21.33万元,2022年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维护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85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25.00万元,下降52.1%,主要原因是2021年支付重要路段夜景亮化工程二标段工程款280万、付四期灯饰工程款94.29万、付迎春灯饰工程款121.49万、付平湖幼儿园人行道及路灯工程款50万、付克拉大都会至原质监局车行道及人行道改建工程款40万等,其中除重要路段夜景亮化工程二标段外,其他工程均已在2021年度支付完毕,本年度无需再支付。本年支出85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25.00万元,下降52.1%,主要原因是2021年支付重要路段夜景亮化工程二标段工程款280万、付四期灯饰工程款94.29万、付迎春灯饰工程款121.49万、付平湖幼儿园人行道及路灯工程款50万、付克拉大都会至原质监局车行道及人行道改建工程款40万等,其中除重要路段夜景亮化工程二标段外,其他工程均已在2021年度支付完毕,本年度无需再支付。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8.3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4万元,下降12%,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93万元,增长30%,主要原因是车辆老化,维修费用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活动。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8.36万元,主要用于市政设施维护、巡查车辆的燃油费、维修费、保险费、年检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4万元,下降12%,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93万元,增长30%,主要原因是车辆老化,维修费用增加。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5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1.6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度无会议费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上年持平。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部门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项,涉及资金89.98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如有)开展绩效评价0项,涉及资金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个项目绩效自评良好。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详见附件:巫山县市政设施及灯饰照明管理所绩效目标自评表。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单位无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本单位均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无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龙能银023-57689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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