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水利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日期:2024-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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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我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共巫山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巫山委法〔2023〕1号)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我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基本做法和成效

(一)完善组织体系,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

为加强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和指导,我局成立“谁执法谁普法”、“双随机一公开”领导小组,制定年度“谁执法谁普法”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以及随机抽查方式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将各项工作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局机关各科(站)室、下属事业单位,为年度水政执法工作任务高质量完成奠定了基础。

(二)采取多种形式,扎实开展机关人员学法活动

组织全局工作人员积极参加法制培训学习、2023年度全县法治理论知识学习抽查集中考试和网络考试活动,截止2023年12月底,我局线下集中考试和线上网络考试已全部通过完成。

(三)加强法制宣传,稳步实施普法宣传教育

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全面落实“法治宣传”责任制,加大水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一是认真组织开展2023年3月22至28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大力推进水利法制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工地的法制宣传工作。二是在执法实践中广泛宣传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增强全社会的水法律意识和水法治观念,提高全社会爱水惜水护水的自觉性。三是充分发挥社会媒体的监督作用,畅通群众举报和社会监督渠道,营造良好的水行政执法环境。

(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规范行政执法程序

一是及时制定了《巫山县水利局三项制度实施方案》和《巫山县水利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配套文件的通知》,严格实行“办审分离”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凡涉及到实施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决定前,须经局水行政执法案件审查领导小组对拟作出决定的合法性、适当性进行审核。未经局水行政执法案件审查领导小组审查或局水行政执法案件审查领导小组审查未通过的,不得作出行政执法决定。二是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在依法调查处理中,主动与律师取得联系并会商,防止行政处罚案件出现行政复议或诉讼的情况。2023年共办理行政审批件56件,其中取水许可(常规审批)24件,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批和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6件,初步设计报告5件,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21件。2023年我局未因依法履职导致行政诉讼败诉、行政复议被撤销等否定性裁判、决定,或引发信访、重大群体性事件的情况出现。

(五)加强部门联动,防范打击各类水事违法犯罪活动

与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联合执法扎实开展“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2023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48人次,车辆46次,船只1次;与福田镇政府联合办公,自行拆除涉河建设项目1处恢复河道原貌;拆除民生公司在庙宇镇水磨水库溢洪道中违规设立的水管350米;与抱龙镇政府联合办公,清除江昱石厂葡萄坝码头建设中产生并倾倒至消落带的弃土300余吨;立案查处24起,共收缴水利罚款6.19万元(其中:弃渣案1件,罚款5.5万元;未履行安全生产案1件,罚款0.4万元;水资源案22件,罚款0.29万元)。办理取水许可证(常规审批)24件,缴纳水资源费123.526612万元。做到水事违法案件有案必查、查而必罚,案件查处率达100%,相对人无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

(六)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

申领执法证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按照《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标准样式实施工作的通知》(司办通〔2020〕78号)和《重庆市司法局关于做好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工作的通知》要求,2023年我局新增7人次的换证工作。

(七)维护水事安全,及时回应处理各类违法线索

为贯彻执行水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针对水利相关违法行为的举报,立足问题,落实责任。我局高度重视信访稳定工作,多次召开局党委会、局办公会专题研究当前水利工作面对的新形势,制定相关措施,落实专人负责,做到各类信访件件有登记,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复。

(八)有序开展三峡后续移民工作

一是提升行政决策水平。县三峡后续工作领导小组2023年召开全体会议并形成会议纪要2次,研究解决涉及移民、移民迁建用地的相关问题14个,确保移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有效体现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二是深化法治宣传和教育。加大对消落区相关管理政策的宣传力度,提升库区居民消落区保护意识,降低三峡工程正常蓄退水期间风险。三是联合当地人民政府现场核查疑似问题。对巡库过程中发现的和上级反馈的疑似消落区种植相关问题进行现场核查,及时有效解决疑似问题。

(九)全力做好迎接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各项工作

建立整改落实任务清单,逐项细化整改任务,明确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明确时间节点、进度安排和完成时限,明确整改方式、检验标准和工作成果。对标对表《中共巫山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中的整改内容,实事求是,逐条逐项完成整改,进一步推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在我局走深走实,提升我局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切实强化我局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推动全面依法治县和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单位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研究工作推进及任务落实情况,做到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解决、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一是召开局党委会议及中层干部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市第六次党代会和学习县“两会精神”10次。二是健全法制建设议事领导小组,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及相关科站室为成员的县水利局水行政案件审查领导小组。三是建立重大事项律师参与审查会商机制,及时解决法制建设重大问题。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学法用法意识尚显不足

由于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缺乏评估考核制度,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干部职工学法积极性和主动性,少数同志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与水利现代化建设要求存在较大差距。重大行政决策或重大建设项目等集体讨论决定相对执行较好,但是在公众参与、风险及稳定性评估、合法性审查等环节相对较差,有时容易引发行政争议及民事矛盾。

(二)在普法宣传教育还有短板

少数同志对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不够重视,重业务工作,轻普法教育。对“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有待加强,“重审批、轻监管”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水利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推进不够快、水利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还不够好,水利宣传方法手段比较单一。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安排

(一)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认真学习贯彻二十大精神,积极完成年度普法宣传教育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壮大宣传队伍,突出水法重点,拓展宣传渠道,创新方式方法,努力把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做的有声有色、有力有效。一是全年拟组织法律讲座1次,执法人员培训2次。组织好重大宣传活动。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12·4”法制宣传日开展普法主题宣传活动。二是进一步完善水利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制度,适应全面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水利要求,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提高全体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三是加强和改进水利法制政府信息报送工作,提高信息报送数量和质量,宣传全县水利依法行政的典型案例和成功经验。

(二)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赋予的水行政执法职责,严厉查处各种涉水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开展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继续加大对水资源、河道、湖库水工程管理整治力度,及时查处各种水事违法行为。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有效打击违法行为。

(三)强化法律顾问制度

提高法律顾问参与行政事务的参与度,实现政府法律事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四)加强行政执法内部监督

严格执行重庆市水利局关于加强和规范水行政执法工作等相关规定,及时纠正违法违规的行政执法行为。

(五)积极探索行政审批事项事前、事中、事后行政监督管理措施及制度

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逐项制定事前、事中、事后行政监督管理实施方案,切实加强行政审批事项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

(六)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贯彻落实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把政务公开贯穿到政务运行的全过程,权力运行到哪里,公开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依法依规明确政务公开内容、标准、方式,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示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双公示”力度,进一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充实各类水利规划、水利项目建设批准和实施等领域政务信息公开,明确公众参与事项,范围规范公众参与方式,完善公众参与渠道。

                    巫山县水利局

                2024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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