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水利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日期:2022-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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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我们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2021年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我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基本做法和成效

(一)完善组织体系,强化工作领导

为加强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和指导,及时修改“谁执法、谁普法”、“双随机、一公开”领导小组。制定年度“谁执法、谁普法”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落实了“谁执法、谁普法”责任以及随机抽查方式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并将各项工作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局机关各科(站)室、下属事业单位,为年度水政执法工作任务高质量完成奠定了基础。

(二)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统筹谋划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局干部培训必修内容。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和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工作会议精神。

(三)多形式开展干部职工学法

采取多种形式,组织执法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积极参加本级法制、上级法制的培训学习以及水利部普法办公室组织的开展宪法知识网络答题活动和县普法工作办举办的2021年度全县法治理论知识学习网络考试活动。

(四)强化法制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认真组织开展2021年3月22至28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大力推进水利法制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工地的法制宣传工作。在执法实践中,还广泛宣传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增强了全社会的水法律意识和水法治观念,提高了全社会爱水惜水护水的自觉性。同时,充分发挥社会媒体的监督作用,畅通群众举报和社会监督渠道,优化水行政执法环境。

(五)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

为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我局及时制定了《巫山县水利局三项制度实施方案》和《巫山县水利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配套文件的通知》,严格实行“办审分离”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凡涉及到实施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决定前,须经局水行政执法案件审查领导小组对拟作出决定的合法性、适当性进行审核。未经局水行政执法案件审查领导小组审查或局水行政执法案件审查领导小组审查未通过的,不得作出行政执法决定。同时,我局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每年聘请法律顾问),在依法调查处理中,我们主动与律师取得联系并会商,防止行政处罚案件出现行政复议或诉讼的情况。全年共办理行政审批件45件,其中,取水许可审批20件,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批和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7件,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18件。

截止2021年底,我局未因依法履职导致行政诉讼败诉、行政复议被撤销等否定性裁判、决定,或引发信访、重大群体性事件的情况出现。

(六)强化部门联动,形成执法工作合力

在执法检查中,主动商请公安机关联合执法,依法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截止2021年底,共出动执法人员156人次,车辆39次,船只2次;暂扣运输车3台;两坪乡自行拆除涉河建设项目1处;立案查处16起,共收缴水利罚款20.671745万元(其中:河道内弃土1件,罚款2.20万元;涉河建设项目1件,罚款2.20万元;将弃渣堆放在水土保持方案许可确定的专门存放地以外的区域1件,罚款5.00万元;未履行安全生产案13件,罚款11.271745万元);解决历史遗留涉河问题及自行拆除违法建筑2处(大昌镇洋河村洋溪河违法建筑:关门崖大桥处,占地200平方米,建筑面积400平方米;大昌镇草鞋沱违法建筑170平方米;龙门街道鹤社区龙门大桥下违法建筑100平方米)。办理取水许可证16件,缴纳水资源费345.67万元。做到水事违法案件有案必查、查而必罚,案件查处率达100%,相对人无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

(七)强化违法线索处理,全面维护水事安全

为贯彻执行水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针对水利相关违法行为的举报,我们立足问题,落实责任。我局高度重视信访稳定工作,多次召开局党委会、局办公会专题研究当前水利工作面对的新形势,制定相关措施,落实专人负责,做到了各类信访件件有登记,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复。截止2021年底,我们共办理各类举报信访9件,其中:县级部门移交7件,乡镇(街道)移交2件。我们办理的信访件,没有回访的情况出现。对不属水利部门管理权限的群众投诉、举报及部门移交的违法线索我们及时依法移交,并将办理情况告知投诉举报人或移交单位。

(八)持续深化水利领域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

2018-2020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时间。在未宣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束时,我们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扫黑除恶工作部署,强化主动作为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结合水利行业中河道非法采砂、非法侵占河道岸线、破坏侵占水资源及相关水利公共资源、破坏侵占水利工程设施及影响工程安全运行、扰乱水利工程建设市场秩序、干扰水利监测预报预警或暴力抗拒水行政执法6个方面的工作同步推进,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上报,打击水事违法行为绝不手软,构成刑事案件的及时移交,主动配合公安机关做好侦办工作,从源头上压缩水利行业黑恶势力生存空间,打好水利行业领域扫黑除恶攻坚战,按要求及时报送线索排查情况。

(九)按照市委依法治市办的统一部署,全力做好迎接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的各项工作

根据市水利局《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全面自查的通知(渝水〔2021〕64号)》、县委依法治县办《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的通知(巫山委法办〔2021〕4号)》《关于收集法治政府建设督察迎检材料的通知(巫山委法办〔2021〕6号)》的要求,做好中央依法治国办将于9月对重庆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的准备。为此,我们将迎接督察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严守保密纪律,确保责任到人、工作到位,全力做好迎接督察,对标对表《2021 年法治政府建设督察要点》42 项督察内容,实事求是,逐条逐项梳理完成资料准备、现场准备、访谈准备、接受谈话等相关迎检准备工作,得到了县委依法治县办在全县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小组的肯定。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一)及时传达学习相关精神

局党委书记、局长召开局党委会议及中层干部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局党委学习中心组组织专题学习四次。

(二)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走深走实

局中心学习组结合工作实际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党史学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纳入我局教育整顿学习内容,邀请县委党校高级讲师孔云峰到我局授课。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县政府办公室要求的2021年行政执法人员网上培训和考试。

(三)化工作部署落实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法治建设议事领导小组,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及相关科站室为成员的县水利局水行政案件审查领导小组。二是建立重大事项律师参与审查会商,及时解决法治建设重大问题。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学法用法能力尚有不足

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缺乏评估考核制度,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干部职工学法积极性和主动性,少数同志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与水利现代化建设要求存在较大差距。

(二)在普法宣传教育偏弱

少数同志对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不够重视,重业务工作,轻普法教育;水利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推进不够快,水利宣传方法手段还比较有限。

四、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安排

(一)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力度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积极完成年度普法宣传教育任务。全年拟组织法律讲座1次,执法人员培训2次。组织好重大宣传活动。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12·4”法制宣传日开展普法主题宣传活动。进一步完善水利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制度,适应全面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水利要求,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提高全体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加强和改进水利法治政府信息报送工作,提高信息报送数量和质量。

(二)强化水事违法行为查处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赋予的水行政执法职责,严厉查处各种涉水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开展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继续加大对水资源、河道、湖库水工程管理整治力度,及时查处各种水事违法行为。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有效打击违法行为。

(三)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规定

一是提高法律顾问参与行政事务的参与度,实现政府法律事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二是严格执行重庆市水利局关于加强和规范水行政执法工作等相关规定,及时纠正违法违规的行政执法行为。三是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逐项制定事前、事中、事后行政监督管理实施方案,切实加强行政审批事项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四是落实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组织全局未换证执法人员参加2022年《重庆市行政执法证》换证考试,完成2022年度换证工作。

(四)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把政务公开贯穿到政务运行的全过程,依法依规明确政务公开内容、标准、方式,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示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双公示”力度,充实各类水利规划、水利项目建设批准和实施等领域政务信息公开,明确公众参与事项,范围规范公众参与方式,完善公众参与渠道。




巫山县水利局

2022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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