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水利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日期:2021-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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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们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普法宣传、依法行政、法制监督等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我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基本做法和成效

(一)完善组织体系,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

为加强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和指导,我局成立了“谁执法、谁普法”和“双随机、一公开”领导小组。同时,制定了年度“谁执法、谁普法”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落实了“谁执法、谁普法”责任以及随机抽查方式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并将各项工作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局机关各科(站)室、下属事业单位,确保了年度水政执法工作任务高质量完成奠定了基础。

(二)成立执法机构,明确执法工作职责

为切实开展水行政综合执法工作,促进县域经济社会的发展。2020819日,中共巫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县水行政执法支队机构规格的通知》(巫山委编委〔202072号),将县水行政执法支队的机构规格调整为正科级。核定我水行政执法支队事业编制13名。截至目前,实际在岗人员6名。

(三)采取多种形式,扎实开展机关人员学法

针对部分水行政执法人员相关法律法规基础知识掌握不全面、缺乏了解,队伍整体执法水平和综合能力偏弱的状况。我局采取多种形式,组织执法人员和工作人员积极参加本级法制、上级法制的培训学习以及水利部普法办公室组织的开展宪法知识网络答题活动和县普法工作办的2020年度全县法治理论知识学习网络考试活动。

(四)加强法制宣传,普法宣传教育稳步实施

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全面落实“法治宣传”责任制,加大水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认真组织开展年度“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大力推进水利法制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工地的法制宣传工作。在执法实践中,还广泛宣传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增强了全社会的水法律意识和水法治观念,提高了全社会爱水惜水护水的自觉性。同时,充分发挥社会媒体的监督作用,畅通群众举报和社会监督渠道,营造了良好的水行政执法环境。

(五)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查制度和法律顾问制度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强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我局及时调整了水行政执法案件审查领导小组,严格实行“办审分离”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凡涉及到实施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决定前,须经局水行政执法案件审查领导小组对拟作出的决定的合法性、适当性进行审核。未经局水行政执法案件审查领导小组审查或局水行政执法案件审查领导小组审查未通过的,不得作出行政执法决定。同时,我局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每年聘请法律顾问),在依法调查处理中,我们主动与律师取得联系并会商,防止行政处罚案件出现行政复议或诉讼的情况。截止2020年底,我局未因依法履职导致行政诉讼败诉、行政复议被撤销等否定性裁判、决定,或引发信访、重大群体性事件的情况出现。

(六)加强部门联动,为形成防范、打击各类水事违法犯罪活动合力

为进一步健全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在执法检查中,发现非法采砂行为明显涉嫌犯罪的,主动商请公安机关联合执法,依法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截止2020年底,共出动执法人员172人次,车辆43次,船只1次,暂扣挖掘机3台,运输车1辆;打砂场自行拆除3处(两坪乡1处、福田1处、大昌1处;生产线3条:给料机4台、制砂机3台、振动筛1台、分砂机1台、输运带115米、支撑输运带的钢架结构柱子62根);清除消落带种植物约3亩;立案查处15起,收缴罚款15.80万元;审批水土保持方案51件,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546.38万元;办理取水许可证13件,缴纳水资源费206.64万元。做到水事违法案件有案必查、查而必罚,案件查处率达100%,相对人无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

(七)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申领执法证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全局现有7人经培训、考试合格持《重庆市行政执法证》工作,确保了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八)维护水事安全,及时回应处理各类违法线索

为贯彻执行水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针对水务相关违法行为的举报,我们立足问题,落实责任。我局高度重视信访稳定工作,多次召开局党委会、局办公会专题研究当前水务工作面对的新形势,制定相关措施,落实专人负责,做到了各类信访件件有登记,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复。截止2020年底,我局共办理各类举报信访18件,办理的信访件,没有回访的情况出现。对不属水利部门管理权限的群众投诉、举报的违法案件线索我们及时依法移交,并将办理情况告知投诉举报人。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学法用法意识尚显不足

由于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缺乏评估考核制度,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干部职工学法积极性和主动性,少数同志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与水利现代化建设要求存在较大差距。重大行政决策或重大建设项目等集体讨论决定相对执行较好,但是在公众参与、风险及稳定性评估、合法性审查等环节相对较差,有时容易引发行政争议及民事矛盾。

(二)在普法宣传教育还有短板

少数同志对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不够重视,重业务工作,轻普法教育。对“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不到位,“重审批、轻监管”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水利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推进不够快、水利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还不够好,水利宣传方法手段比较单一。

三、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安排

(一)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完成年度普法宣传教育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壮大宣传队伍,突出水法重点,拓展宣传渠道,创新方式方法,努力把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做的有声有色、有力有效。全年拟组织法律讲座1次,培训2次。组织好重大宣传活动。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12·4国家宪法日开展普法主题宣传活动。进一步完善水务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制度,适应全面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水利要求,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提高全体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同时,加强和改进政府法制信息报送工作,提高信息报送数量和质量,宣传全县依法行政的典型案例和成功经验。

(二)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执法职责,严厉查处各种涉水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继续加大对水资源、河道、湖库水工程管理整治力度,及时查处各种违法行为。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有效打击违法行为。

(三)强化法律顾问制度

提高法律顾问参与行政事务的参与度,实现政府法律事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四)加强行政执法内部监督

严格执行重庆市水利局加强和规范水行政执法工作等规定,及时纠正违法违规的行政执法行为。

(五)积极探索行政审批事项事中事后行政监督管理措施及制度

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逐项制定事中事后行政监督管理实施方案,切实加强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

(六)落实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

组织全局未换证执法人员参加2021《重庆市行政执法证》换证考试,顺利完成2021年度换证工作。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把政务公开贯穿到政务运行的全过程,权力运行到哪里,公开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依法依规明确政务公开内容、标准、方式,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示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双公示”力度,进一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充实各类水利规划、水利项目建设批准和实施等领域政务信息公开,明确公众参与事项,范围规范公众参与方式,完善公众参与渠道。

巫山县水利局    

20215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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