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500237008661735C/2021-00452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财政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巫山县水利局
[ 发字文号 ]
巫山水利〔2021〕218号
[ 标  题 ]
巫山县水利局 巫山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计划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1-12-31
[ 发布日期 ]
2021-12-31
[ 有 效 性 ]

巫山县水利局 巫山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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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水利〔2021〕218号


巫山县水利局

巫山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计划的通知


竹贤乡人民政府、县水利管理站: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1〕137号)文件要求,经县财政局审核,现将2022年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农村供水保障)项目资金计划811万元下达给你们,资金来源为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两不愁三保障”解决农村供水保障问题,具体项目安排见附表,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衔接资金项目绩效管理。要按照《重庆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渝财农〔2021〕31号)文件要求,建立产业项目与脱贫户(含监测户)的利益链接机制,强化资金使用绩效意识,全面实施扶贫项目绩效管理,提前设定项目扶贫绩效目标,开展绩效目标审核,加强绩效运行监控,提高项目质量和资金绩效。

二、严格执行项目实施程序。要严格执行项目实施程序,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及时支付项目资金,确保农民工工资及时到位,凡是一年内没实施的项目将回收项目资金。

三、加强衔接资金项目监管。要加强衔接资金项目常态化监管,引导群众参与项目决策、实施、管理。要切实履行衔接资金项目监管主体责任,做到专款专用,严禁出现截留、挪用或擅自改变衔接资金用途等违纪违法行为,切实发挥资金效益。

四、严格执行公示公告制度。要全面落实项目资金计划和乡镇、村两级公告公示制度,对衔接资金项目计划安排情况、实施方案编制情况以及项目完成情况及时进行公示公告,同时要在项目施工现场树公告牌,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五、据实做好项目基础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及时将项目实施等相关信息录入系统,做到资金使用与项目实施匹配,确保信息录入及时、数据真实准确、逻辑关系严密。同时按要求及时完善好项目竣工决算资料,同时交县水利局存档。

六、加大以工代赈项目推广力度。按照《关于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的实施意见》(巫山发改〔2021〕121号)文件要求,请各乡镇要加强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工作力度,对能纳入以工代赈范畴项目应纳尽纳。

附件:巫山县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计划表



巫山县水利局                   巫山县财政局

2021年12月31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巫山县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计划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类别 建设性质 建设年限 项目实施单位 建设地点 建设内容及规模 批复投资 衔接资金 绩效目标 备注
合计






972.96 811 

1 巫山县竹贤乡水质提升项目 村基础设施 改扩建 2021-2022 巫山县水利管理站 竹贤乡石院、石沟村等 改扩建竹贤水厂为日处理600m³/d的超滤水厂一座及其附属设施 200.94 167 巩固提升供区3837人(其中脱贫户856人,监测户58人)饮水安全
2 巫山县竹贤乡管网改造项目 村基础设施 新建、改扩建 2021-2022 巫山县水利管理站 竹贤乡下庄、石沟村等 新建管网17.6千米,规范化埋设管网72.5千米,并配套建设附属设施 423.02 353 巩固提升供区4200人(其中脱贫户1126人,监测户58人)饮水安全
3 巫山县下庄水质提升项目 村基础设施 新建 2021-2022 竹贤乡人民政府 竹贤乡下庄村 新建日处理200m³/d的超滤水厂一座及其附属设施 349 291 巩固提升供区1300人(其中脱贫户274人,监测户18人)饮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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