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500237709457374T/2022-0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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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巫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字文号 ]
[ 标  题 ]
巫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 成文日期 ]
2022-03-31
[ 发布日期 ]
2022-03-31
[ 有 效 性 ]

巫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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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1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县委依法治县办的精心指导下,巫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方针政策,坚持以依法行政为核心,以普法教育为先导,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以强化执法监督为手段,不断推进我局法治建设工作的法制化、程序化和规范化,确保了人力社保工作的稳步发展。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工作举措及成效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法治理论水平。一是建立以党委中心组学法、重大决策前法律审核、法律顾问等制度等为核心环节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利用网络平台,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的法治专题讲座,着力提升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

二是开展针对性法治培训,形成 “领导干部带头学、一般干部主动学、法治骨干重点学、执法人员普遍学”的良好学法氛围;严格执行公务员每年学习法律知识不少于50学时制度,并督促检查落实。

三是以“人力社保系统窗口行业大比武”为平台,建立本系统以考促学的学法考试制度。通过人力社保系统、乡镇(街道)社保所人员均参与笔试、择优面试等层层选拔的方式,推选人员参加渝东北片区人力社保系统行业大比武,极大调动了广大干部职工主动学法的积极性。

(二)坚持科学布局,健全工作机制。一是加强领导,夯实组织保障。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劳动关系科(挂政策法规科牌子)。局党委不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分析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同时,根据人员实际变动情况,及时抓好领导小组的调整充实工作,做到机构常设,队伍常在,工作常抓,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效推进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

二是注重落实,任务分解到位。根据市、县有关工作部署及局工作实际,制定出台普法责任清单,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依法行政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加大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落实,认真执行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并结合人力社保工作实际,认真研究贯彻落实措施,树牢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意识。加强政策法规培训,由相关业务科室解读国家、市颁布的人力社保方面最新法规政策,要求全系统干部职工共同交流学习和研讨。

(二)完善决策机制,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严格按照《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巫山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准则,逐步建立健全决策机制。严格执行重大决策的具体范围、事项和量化标准,落实重大决策法定程序。重大决策事项需通过合法性审查,由局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

(三)加强政务公开,促进依法行政。一是进一步理顺政务公开制度机制,积极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二是加强政策解读工作,深入推进重要决策和重要部署执行公开,跟踪决策实施情况,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三是按规定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组织机构信息、部门文件、行政执法信息、工作动态、财政预决算、重点领域工作等信息。

(四)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在规范执法行为方面,严格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执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全年共处理各类劳资纠纷矛盾273宗,为1500多名劳动者追回工资4500多万元。做好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共对71家次用人单位进行检查,涉及员工约1367人。

(五)强化监督制约,确保依法行政。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认真执行县人大决议决定。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虚心听取县政协对人社工作的意见建议,认真做好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回复工作,圆满办理提案建议。重视社会监督,对反映的问题快速反映、及时处理,尽早反馈,妥善处理群众反馈问题,切实把公众监督落到实处。规范社保基金管理,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审计。自觉接受司法监督,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应诉、举证、答辩和出庭。

二、健全组织领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

按照《重庆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及其他班子成员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实施办法》和县委、县政府的具体要求,巫山人力社保局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局党委依托“三会一课”制度,通过局党委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和专题学习会等,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各次会议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将普法与法治政府建设、法治实践相结合,针对人力社保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以及人力社保干部职工在履行法定职责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切实加强机关自身法治建设,建立健全一批规章制度,规范人力社保执法行为。

(一)建立依法决策机制。制定了《中共巫山县人力社保局党委议事规则》,党委决策坚持民主集中制,重大决策经充分协商集体讨论决定,明确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向社会公开,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等,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流程。做到“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合作,明确法治建设责任。

(二)严格法治决策程序。从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个方面完善制定制度,重大执法决策做出,均进行三级审理、复核,并召开局业务扩大会议做出决定,保证了重大执法决定科学民主合法。

(三)健全法律顾问制度。依法履职,是开展人力社保工作的基本原则。要求全系统干部职工要熟练掌握国家法律法规,把执法的合规合法性作为人力社保工作的生命线,并针对人力社保执法过程中出现的复杂问题,聘请法律顾问,为县人力社保局在合同履行、人才引进培养、劳动用工服务、监察执法等各个领域中遇到法律难点、疑点问题,提供详细的指导、解释,有力保障了人力社保工作中执法的公正性。

(四)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实行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制度,并在巫山县人民政府网站等渠道动态更新,对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答复率达到100%。所有人力社保报告均按规定上报党委、政府、人大、纪检监察部门,接受党内、监察监督,按国家有关规定,在政府网站上公开,接受群众监督;自觉接受上级指导机关的检查、监督。其次,严格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的生效判决。

(五)强化学习教育培训。加强局机关执法人员的教育学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成立 “普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局“谁执法、谁普法”各项工作。部门干部职工以人力社保法律、法规及规章作为普法宣传重点内容,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各类用人单位作为普法宣传重点对象,充分利用业务工作、专题培训、送法上门等形式推动普法建设。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1年,巫山人社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相关制度进一步完善,执法程序更加规范,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人员素质有明显提高,但与县委、县政府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一是在日常工作中,因业务工作繁忙,没有做到理论学习与业务工作同等重视,只满足于单位组织的各项学习活动,部分同志缺少主动研究学习理论,把理论有效融入日常业务工作的水平还不够,缺乏理论学习的主动性。今后,我们将更加严格要求,注重理论学习,不断丰富执法人员理论知识,不断提高执法水平。

二是随着电子信息网络技术发展,违法、违规方式和方法不断更新,执法思维和制度存在滞后性。今后,我们将按照上级部门要求,进一步清理相关规范性文件,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更好的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定规范性文件必须要经过调查研究、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等程序。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不得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定。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统筹做好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工作,积极做好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工作。

(二)完善权责清单制度。按照全国、市人力社保系统的统一要求,建立健全系统上下顺畅、横向衔接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体系,做到“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建立权力事项增减调整动态管理机制和权力下放有效承接机制。

(三)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将公共服务项目全部纳入人力社保大厅服务窗口集中办理,全面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制度。全力推进不见面、政务服务真落实,见实效,简化办事手续,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能,最大程度便民、利企。

(四)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坚持严格依法、依规履行职责,增强依法、依规意识,健全权力行使制度。坚持重大事项集体决策,明确集体决策事项,完善集体决策程序,发扬决策民主,严格决策的执行和落实。落实公开制度,突出公开重点,拓展公开渠道,确保权力运行公开透明。

(五)继续加强法律顾问制度。将法律顾问工作贯穿于行政决策全过程,形成事前防范法律风险、事中严格依法办事、事后落实法律责任的部门法律事务运行机制,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等有关要求,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确保行政执法过程公开透明、执法行为规范有效。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严格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及适用规则,减少执法随意性,消除权力寻租空间。加强执法监督,积极参加执法案卷评查活动,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带动和促进依法行政。

(七)落实行政执法资格认证制度。严格执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或未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不得从事行政执法活动。对岗位变动、新进、辞职辞退或者执法证件有效期满的行政执法人员,要动态做好执法证件的申领、变更、注销等手续。行政执法人员要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八)依法规范争议案件处理。认真学习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完善行政复议答复、行政应诉答辩工作制度,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建立健全行政争议统计分析制度,对信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复议诉讼情况,进行定期统计、全面掌握人力社保争议情况,有效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加强工作人员培训,通过行政争议案例评析会、工作交流、座谈会等方式,以案析法、以案学法,进一步提高行政争议预防与处理能力水平。

(九)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注重上下联动、注重突出重点、注重创新载体,通过电视、网络、微信公众号、报纸、微博等多种途径,广泛宣传人力社保法律、法规和规章,通过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政策解读、送法上门等宣传阵地的作用,进一步主导普法宣传的主动权,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法治政府建设,我们注重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开展法治创建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责任,规范行政执法活动,提高执法水平,坚持做到政务公开,透明执法,人人身上有担子,个个肩上有责任。并将依法行政落实情况与年终考核挂钩,调动全局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保证各项法律、法规以及规章在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的正确实施,积极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巫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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