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500237709457374T/2021-0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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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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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发布机构 ]
巫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字文号 ]
[ 标  题 ]
巫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 成文日期 ]
2021-05-31
[ 发布日期 ]
2021-05-31
[ 有 效 性 ]

巫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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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巫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安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力做好行政执法、法治建设工作,不断增强机关工作人员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形成了良好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现将我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推进情况

2020年以来,我局在深入贯彻执行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做到布局讲规划、年度有计划、中途抓督查、年终必总结,以法治政府制度建设和长效机制为基础,不断提高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机构建立了主要负责人统一领导、分管领导分工负责、部门各司其职、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全面部署依法行政和法治宣传教育的指导、协调、监督、考核等工作。年初制定工作计划,将法治政府建设与中心工作、部门工作同部署、同研究、同考核、同落实。召开局党委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确保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有力。建立以党组中心组学法、重大决策前法律审核、法律顾问等制度等为核心环节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治度。利用网络平台开展每年不少于2次的法治专题讲座,着力提升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开展针对性法治培训,形成了领导干部带头学、一般干部主动学、法治骨干重点学、执法人员普遍学的良好学法氛围。落实公务员每年学习法律知识不少于50学时;以人力社保系统窗口行业大比武为平台建立了本系统以考促学的学法考试制度。

(二)强化宣传教育,提升队伍执法能力首先是加强部门工作人员和执法人员的学习教育,促进工作人员增强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带头依法办事。加强人社干部职工法治培训,推进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把法治政府建设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摆在更突出的位置,不断提高职工法治素养和综合素质。围绕宪法、公务员法、党章和党内法规、环境保护、安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等,通过集中学习、专题培训、案例研讨等方式,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开展学法培训,全面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以人社系统比武练兵活动为载体,提升干部职工队伍政策业务水平,着力形成自觉遵法、学法、守法、用法自觉行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良好氛围。同时加大基层劳动保障公共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力度和业务指导。不断开展普法工作,重点开展法律八进活动,深入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监所、中介等,每年至少开展1法律八进活动,进一步提升人力社保法规政策的知晓度。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在增强针对性和时效性以及建立长效机制方面下功夫,切实把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融入社会基层和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之中。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抓手,积极推动法治进企业,强化劳动维权;通过开展宣传日、周、月活动等形式,大力宣传与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政策法规,引导广大职工通过法定渠道、以理性合法的方式反映诉求、解决问题,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有针对性地加强对企业特别是曾发生过违法行为的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劳动保障普法培训,不断增强他们守法经营、依法用工的意识和能力。推进劳动监察制度建设和工作机制创新,尊重和保障用人单位的合法权利,柔性执法,劳动维权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三)建立长效执法机制,推进依法行政 一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地方法规政策体系不断完善。围绕全县工作大局,重点组织开展了促进充分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推进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等重大课题的实际调查和政策研究工作,制定了一系列文件和实施方案。县人力社保领域地方法规、规章、政策体系不断完善,建立了长效执法机制,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争议处理工作成效明显。积极配合和自觉接受人民法院的司法监督,主动出庭应诉,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93%,自觉履行法院的判决和裁定,认真对待法院的司法建议,不断改进各项管理和服务行为。三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法行政工作不断深入。建立完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案卷评查、行政执法责任和评议考核、行政执法公示等行政执法制度,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坚持法规仲裁科对制定规范性文件审核把关,确保法治统一;制定了行政许可审批工作流程和办事规范,建立了行政服务中心人力社保分中心,实现了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的行政审批模式。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劳动保障监察、社会保险经办、社保基金监督等机构普遍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执法水平和服务质量都得到了明显提高。

(四)健全权力监督机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司法和上级行政机关的监督,认真配合监察、审计等机关的专门监督。健全完善行政应诉工作机制。支持审判机关依法受理案件,依法出庭应诉,尊重审判机关的生效裁判。全面做好工作范围内的行政应诉工作。建立县法院、县检察院司法建议的办理反馈机制,积极回应司法建议。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充分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们对办理建议、批评和意见以及提案、议案的意见和建议。2020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5件,办理政协委员提案15件,办复率100%,满意率100%

同时,依法推动业务工作,取得明显效果。一是依法促进就业,做到就业政策与脱贫攻坚相结合。不断为全县劳动者拓宽就业渠道,加大劳务输出,先后与新疆、山东等省市自治区建立长期劳务合作关系。同时,在县域内也不断增加就业渠道,结合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建设设置公益岗位,发展壮大旅游业,增加旅游就业岗位,积极鼓励“4050”人员自主创业。2020年,为34户用人单位提供社会保险补贴、一次性用工补贴176.75万元,确保149名就业困难人员稳定就业。

二是依法落实各项社保政策,扩大参保率,维护社会安全稳定。2020年,建立普法宣传工作队伍,以《社会保险法》等内容为重点,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同时,积极依法依规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不折不扣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纾解企业困难。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开展宣传进企业、进园区,全年为参保单位减免养老保险费6702.78万元。落实小微困难企业降费减负政策,2020年小微困难企业共减免社保费1322.21万元。及时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涉及1356家,下调266家。

三是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升劳动力市场监管能力。深入推动集体协商扩面提质、强化企业工资分配宏观调控、抓好劳务派遣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强化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建设,构建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2020年,共指导3家企业进行集体协商及工资专项集体协商,新签订集体合同及工资专项集体合同4份,涉及职工317人;全县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6%。同时,与县司法局协商,提供法律援助,通过劳动仲裁和诉讼等途径,为110余名劳动者追薪223万余元;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立案处理工资拖欠案件3件,责令3家用人单位为16名劳动者支付工资28.17万元。采取提前介入、关口前移、下沉一线、柔性执法等方式,成功协调处理劳动者工资类信访投诉事项279件,督促用人单位及时为1876名劳动者支付工资1690余万元;依法受理及处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46件,其中立案受理121件、不予受理25件,涉案经济标的共970多万元。通过化解矛盾隐患,有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有效推进“六稳”“六保”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四是强化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不断提升执法水平。执行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对企业开展日常巡视检查,规范违法案件查处,执法过程全记录,不断扩大网上执法办案覆盖率。开展“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整治”“劳务派遣行业专项整治”“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等专项检查;积极推进和谐劳动关系示范点企业创建及评定工作;积极依法开展行政复议工作,加强与县司法局、县法院、县检察院沟通联系,依法应诉,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主要亮点工作:一是推进集体劳动合同的签订制度,有效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与县总工会联合积极宣传和鼓励签订集体劳动合同,利用企业、社区的工会组织给劳动者讲解集体合同的好处,让他们有签订集体合同的意识。二是创新宣传手段,充分利用新媒体确保普法效果。在法治宣传方面,我们做到了线上线下同时进行。我们不仅开展进社区、进村社、进企业等八进活动,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采取发资料、开讲座、挂标语等传统形式进行各种法律法规的宣讲,同时根据形势需要充分利用网络、手机登新媒体进行大力宣传,我们与县融媒体中心合作,在微信、手机报、APP等平台开辟专栏,定期进行各种法律法规的解读,在机关内部利用微信群和QQ群进行交流和学习。比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51日正式实施,2020年,我们提前策划,在全市率先行动,4月就开始进行宣传活动,局长亲自带队深入工地发放资料,工作人员到各乡镇、企业进行宣讲,在县内各大媒体原文刊载条例内容。截止11月底,共发放宣传资料25000份,媒体报道50多篇次,集中宣讲50多场次,接受咨询人数5800人。同时我们在政府网站开辟就业创业、职业能力建设、社会保障、公共人才服务、人事考试、调解仲裁等专栏,对于通用法律法规进行及时公开,方便群众学习和查找。

二、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按照市县要求,巫山人力社保局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局党委依托三会一课制度,通过党委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和专题学习会等,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各次会议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将普法与法治政府建设、人社法治实践相结合,针对人社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以及人社干部职工在履行法定职责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加强机关自身法治建设,建立健全一批规章制度,规范人力社保执法行为。

(一)建立依法决策机制制定了《中共巫山县人社局党委议事规则》,党委决策坚持民主集中制,重大决策经充分协商集体讨论决定,明确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向社会公开,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等,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流程。做到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合作,明确法治政府建设责任。

(二)严格法治决策程序。从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个方面完善制定制度,重大执法决策做出,均进行三级审理、复核,并召开局业务扩大会议做出决定,保证了重大执法决定科学民主合法。

(三)健全法律顾问制度。依法履职,是开展人社工作的基本原则。我局要求全系统干部职工要熟练掌握国家法律法规,要把执法的合规合法性做为人社工作的生命线,并针对人力社保执法过程中出现的复杂问题,聘请法律顾问,为我局在合同履行、人才引进培养、劳动用工服务、监察执法等各个人社领域中遇到法律难点、疑点提供详细的指导、解释,保障了人社执法的公正性。

(四)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实行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制度,并在巫山县人民政府网站等渠道动态更新。对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答复率达到100%。所有人社报告均按规定上报党委、政府、人大、纪检监察部门,接受党内、监察监督,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在政府网站上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并自觉接受上级指导机关的检查、监督。其次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的生效判决

(五)强化学习教育培训加强机关执法人员的教育学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成立普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局谁执法谁普法各项工作。部门干部职工以人力社保法律、法规及规章作为普法宣传重点内容,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各类用人单位作为普法宣传重点对象,充分利用业务工作、专题培训、送法上门等形势推动普法建设。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系统学习法律法规不够。因抓业务工作,导致系统学习时间不足,零散学习的多,系统学习掌握法律法规体系少。二是法律法规理论水平不高。聘请资深法律专家讲座较少,走出去学习的机会少;导致少数干部法律法规理论水平不高。三是法律法规宣传不够。因受地域、宣传条件等方面影响,深入基层宣传不足。

四、下一步工作

(一)加大宣传力度。以深化“民法典”学习为抓手,认真贯彻落实“十四五”法治规划。采取讲座、创新案例研讨等多种方式,进一步深化干部队伍教育培训,提升干部队伍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着力抓好依法行政、依法执政等工作,调动群体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执法积极性,激发法治政府建设活力,逐级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做实法治政府各项工作。同时,做好“八五”普法,掀起关注、支持和积极参与法治宣传教育的热潮,营造浓厚的法治宣传教育氛围。

(二)加强沟通联系。完善裁审衔接、案件会商等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工作机制,加强与法院和司法局的交流学习,全面提升人社系统法治水平。同时,破解体制机制瓶颈,共同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买上新征程。

     

                   巫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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