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农发〔2025〕111号
巫山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开展2025年巫山县低收入人群发展
“五小经济”奖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中共重庆市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提低增收重点对象”帮扶工作的通知》(渝巩固专办发〔2025〕2号)、《关于下达2025年提前批市级以上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就业培训、补助类)补助资金计划的通知》(巫山农发〔2024〕168号)文件,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巫山县低收入人群发展“五小经济”奖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补对象
原则上重点奖补2024年以来正在发展产业的未消除风险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截止2025年1月1日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和2024年以来人均年纯收入低于1万元且正在发展产业项目的低收入人口、监测对象、脱贫户。
二、奖补标准
鼓励发展小果园、小花卉园、小瓜菜园、小水产园、小养殖园等五小经济。包含以下产业类别:1.特色种植(柑橘、脆李、中药材、烤烟、核桃、蔬菜等)需达到1亩以上,且收入3000元以上。2.特色养殖(猪、牛、羊、鸡、鸭、鱼等)收入需达到4000元以上。3.特色手工业、特色休闲旅游(餐饮、住宿等)、生产生活服务(家政、物业等)户均收入在4000元以上。
以上不重复申报。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人口、脱贫户、监测对象按照每户不高于5000元的标准给予奖补。各乡镇要严格把关,加强审核。
三、申报程序
符合奖补条件的人员应当向当地村(社)申报,并填报《巫山县“五小经济”奖补申报表》(见附件1)。村级核实后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各乡镇(街道)要加大审核力度,组织专人对申报情况进行核查,审核完成并公示后于7月24日前以正式公文将奖补申报汇总表报县农业农村委拨付奖补资金。同时将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的奖补申报汇总表电子档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委产业发展科。(联系人:冉维,57636087)
四、相关要求
1.请各乡镇街道高度重视,组织专班专人加大“五小经济”奖补政策宣传力度,做到符合条件的脱贫户、监测户、低收入人群应报尽报。由于资金按照总申报人数进行奖补,资金拨付后,不在进行补报。
2.所有补助资金一律通过一卡通(农村商业银行)兑现给补助对象,各乡镇要认真核对身份证号、银行账号等基础信息,确保奖补资金一次性精准拨付到位。
3.各乡镇街道要建立产业奖补专项档案资料备查(公示公告、申报佐证资料、申报表、汇总表、会议纪要等。其中收入低于1万元要有村级、乡镇研判的资料以便备查)。严格落实村镇两级公示公告。
附件:1.巫山县“五小经济”奖补申报表
2.关于报送“五小经济”奖补申报汇总表的函(模板)
3.奖补申报汇总
巫山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7月18日
附件1
巫山县“五小经济”奖补申报表
乡镇(街道): 时间:2025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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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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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村组 |
家庭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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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商业银行帐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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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小”产业类型及规模 |
例:发展脆李小果园5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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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审核 意见 |
责任人签字(公章):年月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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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 审核意见 |
责任人签字(公章):年月日 | ||
附件2
关于报送“五小经济”奖补申报汇总表的函
(模板)
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按照《开展2025年巫山县低收入人群发展“五小经济”奖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按程序申报、审核、公示后,现将巫山县“五小经济”奖补申报汇总表附后。请予以拨付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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