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印发《2026年巫山县粮油作物高产竞赛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龙门街道办事处:
现将《2026年巫山县粮油作物高产竞赛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落实。
巫山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6年5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6年重庆市粮油作物高产竞赛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我县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进一步挖掘水稻、玉米、大豆、甘薯、马铃薯、油菜等主要粮油作物单产潜力,促进良田良种良机良法集成增效,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推动主要粮油作物大面积均衡增产,切实保障国家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背景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坚持产量产能、生产生态、增产增收一起抓,统筹发展科技农业、绿色农业、质量农业、品牌农业,把农业建成现代化大产业。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加力实施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促进良田良种良机良法集成增效,推进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2026年全国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方案》(农办农〔2026〕4号)提出,要“更高要求推进、更高水平集成、更大范围实施”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并提出要组织动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应用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推动关键技术和高产模式落实落地,带动小农户提高生产水平,培育一批粮油适度规模种植能手和高产典型。
二、活动要求
(一)遴选范围
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粮油作物高产竞赛,突出整建制、大面积和典型带动。重点从全市万亩片、千亩方、百亩田示范区域内推优遴选,对示范带动能力强、单产贡献突出的种植水稻、玉米、油菜、大豆、马铃薯、甘薯的规模主体给予奖补激励。
(二)参与主体
按照“具有区域代表性,基础条件好,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原则,参与主体应为从事粮油规模种植(制种除外)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涉农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包括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各类实际种粮主体。种粮规模主体应集中成片种植粮油50亩(含50亩)以上,申报主体填写附件1。代耕代种、代管代收、全程托管等非实际种粮社会化服务组织不参与竞赛。
(三)名额分配
1.按照全县粮油生产面积情况来分配粮油作物高产竞赛奖补名额,突出生态区域、种植规模和单产水平,全县共遴选种粮规模主体30户。
(1)种植面积50—100亩(含50亩)的种粮规模主体遴选14户,每个奖励补贴金额1万元。
(2)种植面积100—200亩(含100亩)的种粮规模主体遴选8户,每个奖励补贴金额2万元。
(3)种植面积200—300亩(含200亩)的种粮规模主体遴选4户,每个奖励补贴金额5万元。
(4)种植面积300—500亩(含300亩)的种粮规模主体遴选2户,每个奖励补贴金额8万元。
(5)种植面积500亩及以上的种粮规模主体遴选2户,每个奖励补贴金额15万元。
(四)技术要求
遴选主体重点围绕“四良”融合,推广应用部、市、县推荐的主导品种和优质高产节本增效主推技术,良种覆盖率达到100%,水稻机栽率达到90%以上、机收率达到100%,油菜机种率达到80%以上、机收率达到90%以上,平均单产提高10%以上。
(五)产量目标
水稻:海拔<700米一季中稻机收亩产不低于650公斤,海拔≥700米一季中稻机收亩产不低于550公斤;中稻+再生稻两熟机收亩产不低于850公斤,稻+渔模式水稻机收亩产不低于500公斤。
玉米:海拔<700米净作玉米亩产不低于550公斤,海拔≥700米亩产不低于600公斤。
大豆:海拔<700米净作春大豆亩产不低于200公斤,净作夏大豆亩产不低于220公斤;海拔≥700米净作春大豆亩产不低于180公斤,净作夏大豆亩产不低于200公斤;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间作大豆亩产不低于90公斤,套作大豆不低于110公斤, 玉米亩产不低于500公斤。
甘薯:亩产不低于2400公斤。
马铃薯:亩产不低于1800公斤。
油菜:稻油轮作两熟的油菜机收亩产不低于150公斤、一季中稻机收亩产不低于600公斤;旱地轮作的油菜机收亩产不低于170公斤。
三、实施步骤
(一)主体申请。各乡镇统一组织发动,引导各类实际种粮规模主体积极参与,经粮油规模种植地所在村、镇(街道)盖章同意后,由种粮规模主体于作物成熟前60天向县农业农村委提出申请,并提供粮油作物种植的地点、面积、品种、集成技术、预期产量等情况。
(二)县级审核。根据种粮规模主体的申请,由县农业农村委组织专家开展理论测产,于作物成熟前20天向县农业农村委提出测产申请,并负责属地种植面积50—300亩种粮大户的实收测产。
(三)市级复核。由第三方机构统一组织专家,对各区县申报的材料统一审核,负责对区县推荐的粮油种植面积300亩及以上规模主体进行实收测产,并对区县推荐的种植面积50-300亩粮油种植规模主体进行随机抽检审查,测产结果报市农业农村委。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加强粮油作物高产竞赛田间测产活动的学习、解读,辖区内粮油种植规模主体对活动的知晓率应达到100%。应大力组织生产主体和社会力量参与,结合绿色高质高效、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规模主体等项目实施,做好指导服务。
(二)加强指导服务。县农业农村委员会组建相应指导组(附件2),做好良种、配套技术推荐和指导服务,加强田间管理、防灾减灾,总结提炼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生产模式。
(三)加强监督考核。加强参赛粮油种植规模主体认定,保证田块归属明确、主体身份明确;对参与评选主体和农户要实行严格的准入制度、过程管理和结果认定,全过程建档立案,收集整理照片、视频等影像资料;要严格标准规范,落实监督责任,每次实地测产时应通知当地其他粮油种植规模主体自愿自费前往现场观摩和监督;参赛主体及到场观摩主体应现场签到,并确认其对测产结果有无异议。
附件:1.粮油作物高产竞赛申报表
2.2026年全县粮油作物高产竞赛指导小组
3.粮油作物高产竞赛主要负面清单
附件1
粮油作物高产竞赛申报表
□水稻 □玉米 □大豆 □油菜 □甘薯 □马铃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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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主体(农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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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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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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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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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品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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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面积 |
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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栽培模式 |
【稻油两熟、旱轮作油菜、豆玉复合-间作/套作、净作春大豆、净作夏大豆等】 |
种植密度 |
XX株/亩( 豆玉复合: 大豆XX株/亩 、 玉米XX株/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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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平面图 (含GPS定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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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意见 |
盖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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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意见 |
盖章
年月日 | ||
注:参赛主体需提供土地承包合同 、省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公开流转交易相关手续;家庭农场 、合作社等主体需提供注册信息
附件2
2026年全县粮油作物高产竞赛指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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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 |
责任领导 |
小组成员 |
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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骡坪镇、竹贤乡、三溪乡、两坪乡 |
向永红 |
吴舒洪、马为 |
县农技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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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峡镇、官渡镇、建平乡、曲尺乡、龙门街道 |
万正西 |
张燚、周长清 |
县监测帮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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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镇、龙溪镇、双龙镇、金坪乡 |
黄登衡 |
冉维、孟鸿菊 |
产业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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庙宇镇、铜鼓镇、大溪乡、红椿乡 |
徐达斌 |
向天恩、罗淋 |
县农业执法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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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龙镇、笃坪乡、邓家乡、培石乡 |
罗应辉 |
张祯、徐雪芹 |
县农技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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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昌镇、官阳镇、平河乡、当阳乡 |
叶东明 |
刘庆环、张艺潇 |
县农综中心 |
附件3
粮油作物高产竞赛主要负面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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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内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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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资格不符 |
1.粮油种植面积不足50亩的主体。 2.非实际种粮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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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资料不齐全 |
1.申报流程不符合要求。 2.佐证材料不完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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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指标不达标 |
1.产量未达到方案要求。 2.关键环节机械化率不达标,如, 水稻:机栽率<90%或 机收率<100%;油菜:机种率<80%或 机收率<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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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违规生产 |
1.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除草剂或生长调节剂。 2.破坏耕地耕作层、造成永久性农田损害; 3.产品中农残、重金属含量未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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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诚信经营 |
1.虚报种植面积、品种、产量预期。 2.不正当手段干预测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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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未尽事宜,以粮油处解释和补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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