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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00237008661719N/2026-00017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巫山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 发字文号 ]
巫山农发〔2026〕81号
[ 标  题 ]
巫山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2026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6-06-04
[ 发布日期 ]
2026-06-08
[ 有 效 性 ]

巫山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2026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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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巫山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印发2026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龙门街道:

按照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6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渝农办发〔202659号)的要求,实施2026年巫山县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现将《2026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一、工作目标

围绕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突出粮油规模种植主体这一关键,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聚焦我县主要作物、核心区域、突出短板,支持种植主体优化组织方式、应用先进技术,充分挖掘增产潜力,努力提高单产提升关键技术模式到位率和覆盖面,将专家产量转化为农民产量、典型产量转化为大田产量,有效发挥对小农户的示范带动作用,更好促进大面积均衡增产,推动粮油生产能力不断提升。

二、政策依据

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6年全国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农办农(〔20264号)、《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26年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农计财发〔20264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6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202612号)等文件要求。

三、实施内容及方式

(一)实施区域。在全县25个乡镇(街道)适宜粮油规模种植区域。

(二)补助对象。原则上种植面积在30亩及以上的从事粮油规模种植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包括统一生产管理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实施全程托管的主体和积极承担撂荒耕地复耕复种粮油作物的主体,且不得与承担部级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任务的主体重复。

(三)作物选择。水稻、油菜、玉米、马铃薯、甘薯、大豆等粮油作物。

(四)支持内容。稻油轮作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示范,重点推广水稻壮秧移栽、机械插秧抛秧及密植精准施肥、“一喷多促”等关键技术;同步集成油菜机械化精量直播、无人机飞播、合理密植、“一促四防”、催枯、联合机收、分段机收等现代化作业方式,全力打造稻油轮作高产样板。二是中稻—再生稻规模种植主体提单产示范,推广“适时低留桩、精准施促芽肥、科学管水、一喷多促”为核心的再生稻绿色丰产技术,推进中稻-再生稻标准化生产,通过技术标准化、服务社会化与管理精准化的深度融合,确保单产提升关键技术到田到户。三是单季粮油规模种植及开展林下种植主体单产提升示范,重点推广高产优质品种、适当增密、科学施肥、统防统治等绿色高产高效生产技术。

(五)补贴标准。奖补标准考虑技术措施内容、种植规模(不含为其他主体和农户开展托管的社会化服务面积)、奖补资金总体规模等因素科学设置,开展稻油轮作种植模式的每亩补贴不超过210元,单季粮油作物每亩补助50元,其中林下粮油种植面积按照相应的密度比例折算。单个主体奖补金额不超过30万元,防止“垒大户”。

(六)补助条件。各乡镇采取主体自主申报、择优遴选的方式确定,平均单产水平较当地提高5%以上、开展防灾减灾基础设施设备改造提升、落实防灾减灾技术措施、实行机种机收、化肥用量稳中有降、农药使用强度达标、农产品和谷物农残和重金属含量达标的进行稻油轮作的规模种植主体进行补贴。存在负面清单中事项的(附件1),不予实施奖补。

四、实施程序

(一)主体申请、遴选与审批。项目主体向所在乡镇(街道)自愿申报并填写申报表(附件2),乡镇(街道)负责审核申报主体资质和条件等,明确示范区域及面积、核实后上报县农业农村委。

(二)测产核实。作物收获季节,向乡镇(街道)如实上报预测单产,并申请验收,在乡镇(街道)组织验收时,县农业农村委对申报主体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同步进行随机抽测复核。

(三)过程记录。项目主体应按要求加强田间管理,落实关键技术措施,并在整地播种、肥水管理、病虫草害防控及机械收获等关键环节,以照片、视频等形式记录应用的关键技术措施。县农业农村部门应及时了解核实重点技术到位情况,并进行记录,实行一主体一档案(附件3)。

(四)结果公示、资金兑付。县农业农村部门运用互联网、村务公开等渠道,及时公示项目拟奖补主体及资金情况,对反映有异议的要组织核实。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及时兑付资金

五、有关要求

(一)项目主体承诺。严格按照建设相关要求,围绕生产技术开展技术集成,提升单产。

(二)项目监管。项目实施乡镇要加强项目管理,严格遵循申报条件、承担任务、测产程序、公示要求等,抓好项目落实,指导项目承担主体将技术措施落实到位。要强化过程管理,全过程建档立案,记录技术措施落实、成效评估等内容,确保项目实施规范有序、测产结果真实可靠。

(三)项目申报验收资料。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申报表(附件2);2026年度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项目主体档案(附件3);申报主体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产权交易证书复印件或土地流转合同复印件;乡镇(街道)验收表(附件4);生产照片、生产记录表(附件5)。

附件:1. 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负面清单

  1. 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申报审批表
  2. 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项目主体档案
  3. 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验收表
  4. 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生产记录表

巫山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664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负面清单


项目

内容

备注

主体资格不符

不属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全程托管主体、撂荒耕地复耕复种主体)的。

单产提升未达标

水稻、油菜平均单产较当地提高不足5%

机械化率未达标

水稻机收率未达到80%,油菜机收率未达到60%

资金使用不规范

1.资金使用进度严重滞后,或未按绩效目标使用。

2.资金使用存在违规违纪的情况。

绩效考核不合格

1.在执行中成效不彰、被综合评价为末位淘汰的,下一年度粮油生产相关资金将被核减或取消支持。

2.未完成粮食生产底线任务,在年度综合考核中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附件1

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申报审批表

申报单位:(盖章)

主体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联系电话

作物种类

种植方式

种植地点

主体基本

情况

申报

常年集中成片土地流转亩,申报作物种植面积亩。预计平均单产公斤/亩。

乡镇(街道)意见

是否符合申报资质:是,核实同意上报面积亩。

意见(盖章)

县级审批

是否符合申报资质:是,批准面积亩。

意见(盖章)

注:一式两份,一份乡镇(街道)留存,一份县级留存。


附件3

2026年度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项目主体档案


乡镇:                   填报人:               电话:                  时间:年 月

序号

乡镇

主体

法人

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方式

作物品种

种植次数

面积

(亩)

落实的关键技术措施

亩产水平

(公斤)


附件4

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验收表

项目验收时间: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2026年巫山县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

项目实施单位

项目实施单位负责人

联系电话

项目建设地点

建设内容

项目实际

完成内容

1、验收作物,面积亩。

2、平均产量公斤/亩。

3、验收合格面积亩。

乡镇验

收结论

盖章

项目镇乡(街道)

验收

组成员

验收组组长(签字):

职务( 职称)

联系电话










附件5

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生产记录表

申报单位:(盖章)          生产作物:                          

日期

生产过程摘要

投入品种名称

投入品亩用量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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