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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巫山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5年提前批市级以上财政衔接 推进乡村振兴(乡村建设行动类)补助资金 计划的通知

日期:2025-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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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巫山县财政

关于下达2025提前批市级以上财政衔

村振兴(乡村建设行动类)补助资金

计划的通知

相关乡镇、部门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和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5120)精神,报经县财政局审核,现将2026年提前批市级以上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乡村建设行动)补助资金计划1139万元下达给你们,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67万元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72万元主要用于全县厕所改造、和美乡村建设及相关配套设施具体项目安排见附表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强化项目绩效。严格按照《巫山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巫山财农〔2021155号)要求,精准构建利益联结机制,科学设定绩效目标,强化绩效全过程监管,切实提高项目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

二、规范项目管理。健全项目审批制度,项目设计方案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加强项目全过程监管,对项目实施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严禁擅自变更建设内容、规模,确保项目保质保量完成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全面落实乡(镇)、村两级项目公告公示制度,衔接资金项目计划安排、实施方案等情况及时进行公示公告。

三、严格资金使用。强化资金保障,严格按照建设进度拨付资金,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强化资金使用监管,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禁截留、挪用、改变资金用途,确保专款专用限期启动实施的项目,一律收回项目资金

四、落实资产管护。项目竣工验收后,按照《重庆市帮扶项目资产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试行)》及时准确完成帮扶项目资产登记、确权、移交,加强后续管护运营,确保资产账实相符、管护规范、运营有序。

夯实基础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及时将项目实施、资产管理等相关信息录入系统,做到资金使用与项目实施匹配,确保信息录入及时、数据真实准确、逻辑关系严密同时照衔接资金管理要求及时完善好项目竣工决算资料。

特此通知

附件:巫山县2026年提前批市级以上财政衔接推进乡村

振兴补助资金计划安排情况明细表乡村建设行动类

农业农村委监督电话:023-57535886

纪委监委监督电话:023-12388

监督举报电话:12345

地址:巫山县龙门街道龙江大道762

巫山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巫山县财政局       

202512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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