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巫山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5年提前批市级以上财政衔接
推进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类)补助资金
计划的通知
相关乡镇(街道)、部门: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和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5﹞120号)精神,报经县财政局审核,现将2026年提前批市级以上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类)补助资金计划6515万元下达给你们,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395万元,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20万主要用于全县柑橘、脆李等主导产业及相关配套设施,具体项目安排见附表,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强化项目绩效。严格按照《巫山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巫山财农〔2021〕155号)要求,精准构建利益联结机制,科学设定绩效目标,强化绩效全过程监管,切实提高项目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
二、规范项目管理。健全项目审批制度,项目设计方案须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加强项目全过程监管,对项目实施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严禁擅自变更建设内容、规模,确保项目保质保量完成。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全面落实乡(镇)、村两级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对衔接资金项目计划安排、实施方案等情况及时进行公示公告。
三、严格资金使用。强化资金保障,严格按照建设进度拨付资金,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强化资金使用监管,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禁截留、挪用、改变资金用途,确保专款专用,对限期未启动实施的项目,一律收回项目资金。
四、落实资产管护。项目竣工验收后,按照《重庆市帮扶项目资产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试行)》及时准确完成帮扶项目资产登记、确权、移交,加强后续管护运营,确保资产账实相符、管护规范、运营有序。
五、夯实基础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及时将项目实施、资产管理等相关信息录入系统,做到资金使用与项目实施匹配,确保信息录入及时、数据真实准确、逻辑关系严密,同时按照衔接资金管理要求及时完善好项目竣工决算资料。
特此通知
附件:巫山县2026年提前批市级以上财政衔接推进乡村
振兴补助资金计划安排情况明细表(产业发展类)
农业农村委监督电话:023-57535886
纪委监委监督电话:023-12388
监督举报电话:12345
地址:巫山县龙门街道龙江大道762号
巫山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巫山县财政局
2025年1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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