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
(第二批)预算的通知
邓家土家族乡人民政府: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渝财行政〔2025〕20号)、《巫山县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2025年度第二批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安排的函》(巫山民宗函〔2025〕4号),现下达2025年第二批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4万元。
此次下达的中央资金用于巫山县邓家乡伍绪村4社(金田煤矿至刘兴平处)产业道路建设。具体内容为:新修伍绪村4社(金田煤矿至刘兴平处)产业道路300米泥结碎石路面,长300米、宽4.5米、含边沟、堡坎等。项目实施可改善交通运输条件,带动7户35人,其中脱贫户2户7人发展中药材产业,种植中药材80亩,实现人均增收1万元,群众满意度100%。
请严格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重庆市财政局等6部门关于印发〈重
庆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渝财农〔2021〕31号)、《重庆市财政局等6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渝财农〔2023〕 138号)、重庆市财政局等11个部门《关于将脱贫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政策优化调整至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实施的通知》(渝财农〔2024〕17号)、《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渝财行政〔2021〕13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切实管好用好资金,发挥好资金效益。
请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机结合的相关精神,严格按照重庆市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抓紧组织实施,加强资金监管,切实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绩效;对不按规定用途使用、挤占、挪用资金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相关功能科目支出分类请列入“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
农业农村委监督电话:023-57535886
纪委监委监督电话:023-12388
监督举报电话:12345
地址:巫山县广东中路35号
巫山县财政局
2025年6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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