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5002370086616986/2020-00093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巫山县财政局
[ 发字文号 ]
[ 标  题 ]
巫山县科学技术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成文日期 ]
2020-06-11
[ 发布日期 ]
2020-06-11
[ 有 效 性 ]

巫山县科学技术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分享:
打印:
字号:

巫山县科学技术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拟订全县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推进全县重大科技决策咨询相关制度建设。牵头推进全县科技管理平台建设,负责编制县级科技项目规划并监督实施,牵头组织实施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承担全县外国专家管理的职责。承担引进科技创新资源、科技型企业培育、科技宣传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安全生产科技创新工作。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科技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在职责范围内加强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并承担相应责任,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承担县政府抗震救灾工作领导机构的日常工作,负责区域内震情通报和灾情速报,参与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参与制定地震灾区重建规划。

(二)单位构成。巫山县科技局共有预算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巫山县科学技术局,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2个生产力促进中心、地震监测中心(二级单位)。核定编制16人(行政编制8人、事业人员8人) 单位现有在职职工9人,退休职工9人。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 207.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7.65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 万元,事业收入0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 万元,其他收入0 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36.83 万元,主要是人员公用经费拨款增加36.83 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 207.65万元,其中:科学技术支出预算152.33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36.44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9.57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9.32 万元。支出预算较去年增加36.83 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36.83 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 0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07.65 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07.65  万元,比2019年增加36.83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07.65 万元,比2019年增加36.83  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津补贴上涨,在职人员增加,公用经费增加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 0  万元,比2019年增加(或减少) 0 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预算没有批专项业务费。

巫山县科学技术局2019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  5万元,比2019年增加2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  万元,比2020年减少(或增加) 0 万元;公务接待费5 万元,比2019年增加2万元,主要原因是用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   万元,本单位没有公务车。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37.35   万元,比上年增加 16.23 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公用经费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 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 0 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  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0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 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9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辆、执勤执法用车 0辆。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 辆、执勤执法用车 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纳入向社会公开范围的部门必须填写!)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陈敏,     联系方式:57636558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微信扫一扫:分享

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

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