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科学技术局
关于转发《关于申报2021年鲁渝科技协作计划项目的通知》
的通知
巫山科局发〔2021〕16号
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申报2021年鲁渝科技协作计划项目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符合申报条件的鲁渝两地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按通知要求积极申报。
巫山县科学技术局
2021年8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申报2021年鲁渝科技协作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山东•重庆东西部协作第十六次联席会议有关工作部署,加强“十四五”时期两省市科技协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根据《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重庆市科学技术局联合设立鲁渝科技协作计划协议》和年度工作安排,现启动2021年鲁渝科技协作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内涵定位
按照“重庆所需、山东所能,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双向协作、共同发展”的原则,围绕鲁渝科技协作重点任务,引导和支持两地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开展协作,加强技术引进及示范推广、联合攻关、平台建设、模式创新等方面的合作;重点支持两地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互建分中心或基地,推进两地创新资源整合、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共同促进两省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项目类别、申报主体与资助强度
(一)项目类别:项目分为技术示范、联合攻关、联合研发中心三个类别。
(二)申报主体:重庆市与山东省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联合承担,就项目任务目标、经费分配、成果权益等达成一致并签订合作协议后,分别向两地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合作协议作为必要附件)。鼓励产学研单位联合申报。
(三)资助强度:项目经费由财政经费全额资助。其中,技术示范项目资助强度20万元/项;联合攻关项目资助强度50~300万元/项;联合研发中心项目资助强度100万元/项(详见申报指南)。
(四)项目财政经费分配比例要求:为确保产学研活动真实有效,对企业牵头、产学研联合申报的项目,参与单位中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所分配财政经费应占项目财政总经费的一定比例(原则上不少于该项目财政经费的20%)。
(五)项目财政经费拨付方式:采取“事前资助”方式拨付。
三、考核目标
考核指标以关键核心技术指标、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标志性成果为主,主要指标须量化可考核。
联合攻关项目、联合研发中心项目须涵盖所报指南二级标题下所列的全部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
四、项目实施周期
技术示范项目原则上不超过1年。
联合攻关项目原则上不超过2年。
联合研发中心项目原则上不超过1年。
五、申报条件与要求
(一)单位和个人信息注册。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应当事先在“重庆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中注册备案,且达到社会信用等级和科研信用等级的相关要求。项目牵头单位为企业的,原则上应当事先在“重庆市科技型企业管理信息系统”完成入库注册,且无严重违法失信和不良科研诚信记录。
(二)项目单位申报要求。项目牵头单位应当在重庆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项目单位无逾期一年以上未结题项目。
(三)科研诚信承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牵头单位须出具“科研诚信承诺书”(完成在线填报后系统自动生成),签字签章后作为附件上传,承诺事项纳入科研信用管理。
(四)产学研合作协议。鼓励产学研单位联合申报,参与单位应签订项目“产学研合作协议”,并签字签章后作为附件上传。
六、申报方式与要求
(一)申报方式
本次申报采取如下2种方式:
1. 技术示范项目。根据指南方向自主选题进行填报。
2. 联合攻关项目、联合研发中心项目。按照申报指南确定的项目名称、主要内容、预期指标进行填报。
(二)网上填报流程
本批项目均通过“重庆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科研项目子系统”实行网上在线申报。
1. 项目负责人按如下流程和要求在线填写申报书,检查确认相关填报信息后提交至所在单位审核。
(1)选择计划类别:技术创新与应用发展(鲁渝协作专项)。
(2)选择项目类别:技术示范项目/联合攻关项目/联合研发中心项目。
(3)选择技术领域:根据系统确定的技术领域进行选择。
(4)确定项目名称:技术示范项目根据申报指南自主确定项目名称;联合攻关项目、联合研发中心项目须与申报指南确定的项目名称一致。
(5)申报正文:按照“重庆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科研项目子系统”的在线申报流程填报。
2. 项目牵头单位对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参与人的申请资格及申请书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提交至市科技局。
3. 实行“无纸化”项目申报。项目申请时,只需要在线确认提交电子申请书及相关申报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材料;所有涉及项目签字和盖章的材料均以电子扫描件形式作为附件材料上传系统;项目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在线提交电子版任务书。
七、申报时限与受理要求
申报时间为:2021年8月20日9:00—9月20日18:00。请项目申报人和项目申报单位妥善安排提交工作,避免因集中申报造成网络拥堵,确保项目按时提交。
八、注意事项
(一)提交确认。项目申报书实行网上在线提交,相关附件材料签字签章后以PDF格式上传,按“项目负责人提交——项目承担单位审核——项目承担单位提交”的流程操作。请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承担单位按照网上申报系统提示如实填报申报书,并务必在提交前检查确认相关填报信息,一旦项目承担单位确认并正式提交后,将不予修改、退回。
(二)项目单位审查。请各申报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认真审查,严格把好申报质量关。项目考核指标应具体、明确、量化、可考核。
(三)形式审查。市科技项目管理服务中心将对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不符合要求的不进入项目管理流程。
(四)严禁重复申报。已获得财政资金资助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五)申报监督。凡是发现项目申报过程存在违规违纪或者不当行为的,可以向市纪委监委驻市科学技术局纪检监察组书面实名反映有关情况。
九、咨询电话
(一)申报流程咨询:
科技项目管理服务中心:
咨询服务电话 67512626 67185057(传真)
(二)专业领域咨询:
周正科 63059386
(三)系统与网络技术咨询:
张 川 67511205
(四)监督与投诉:
市纪委监委驻市科学技术局纪检监察组:
何传英 67513692
附件:1. 2021年鲁渝科技协作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2. 鲁渝科技协作项目申报书(技术示范、联合攻关)
3. 鲁渝科技协作项目申报书(联合研发中心)
4. 科研诚信承诺书
5. 产学研合作协议(鲁渝科技协作项目山东合作情况表)
重庆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8月19日
附件1
2021年鲁渝科技协作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注:各项目“资助金额”为重庆拟安排的资金额度。】
一、技术示范项目
(一)支持方向
胭脂萝卜新品种,优良砧木选育,古红桔陈皮标准化加工,天敌昆虫人工繁育,丘陵自走式开沟施肥机,山地果园多功能机械化,脆李贮藏保鲜,脐橙酒加工关键技术,柚皮功能饮料加工关键技术,专用玉米新品种,替抗饲料添加剂,地方羊种新发疫病快速检测,腊肉智能化精准干制,香辛料农残实时快检,淡水名优鱼类养殖,池塘多营养层级绿色养殖,板栗林下中药材栽培,多模态影像融合辅助诊断,铝基激光增材制造,输电塔高强钢智能焊接工艺,科技特派员云服务。
(二)考核指标
项目技术成果须在重庆14个重点帮扶区县集成应用和示范推广,每个项目应当有明确的任务目标和可考核的具体指标,包括引进山东省农业科技等领域先进实用技术的具体内容、示范推广方案、组织开展技术培训人次、山东方合作单位赴渝开展技术帮扶的人数(至少1名)和时间(至少1个月)等。通过项目实施巩固鲁渝科技协同创新成果,增强双方科技协同创新能力,解决重点帮扶区县特色产业发展的共性关键技术问题,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
(三)申报要求
由鲁渝两地的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等联合申报,优先支持有山东省科技型企业参与的项目,并签订具体合作协议。申报内容必须在本指南支持方向内,超出本指南方向或已获得过鲁渝科技协作计划立项的项目不予支持。
(四)实施年限
不超过1年。
(五)资助强度
拟支持15项(择优支持15个方向、每个方向支持1项),财政经费资助金额20万元/项。
二、联合攻关项目
(一)基于治未病的中医药干预技术集成及新产品研发
1. 研究内容:支持鲁渝中医药康养技术创新平台对接科技成果孵化器和产业集群,围绕慢病的中医药预防及干预技术、中医药调理新产品研发等方面,针对多项共性关键技术开展技术集成研究与应用,推动中医药产业研发成果的转化与推广。(1)艾灸防治慢病的创新研发、标准制订及应用示范。联合组建新型研发机构,针对新开发的艾叶及艾灸产品开展质量标准、技术规范研究,进行艾灸新技法、新产品的研发及运营模式的应用示范。(2)中医药特色的健康干预技术集成与应用。以中医理论为基础,以经络学为指导,开展经络按摩、针刺、熏蒸、红外线、电针、超声波、拔罐等相关理疗理论、创新技法、创新用具的集成研究与应用。(3)中医药治疗慢病的特色防治技术研究及应用。围绕糖尿病、甲状腺结节、肩颈腰腿疼痛等多种慢性疾病,建设体验中心,开展中医辨证干预等防治技术、中医药新产品的创新集成与应用。(4)中医药大健康产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示范。与山东省中药产业创新创业共同体等联动,转化中医药成熟技术成果,利用相关品牌及管理经营经验,在黔江等区县建立示范基地。
2. 考核目标:(1)形成中医药特色的健康干预产品、创新技术或工具(装置)4~6个,产品应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技术要求与技术规范。(2)制订相关质量标准或技术规范2项。(3)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数量不低于8项。(4)建设研究应用平台规模不低于2000平方米;各应用平台服务总案例数不低于1000人次。(5)建设区县示范样板或基地1~2个。
3. 申报要求:优先支持鲁渝两地建有相关领域省部级以上研发平台的中医药科研院所、高校联合申报,重庆方应具备中药材资源开发、中药质量检测等基础条件和中医药诊疗服务资质,山东方应具备较强的中医药诊疗技术、产品开发能力和成功的应用推广案例。
4. 实施年限:不超过2年。
5. 资助强度:拟支持1项,财政资助金额300万元。
(二)茶叶加工过程数字孪生体研发及应用
1. 研究内容:针对茶叶加工过程中工艺参数一直依赖于人工经验和人为判断,导致产品质量稳定性差、无法标准化的瓶颈问题,借鉴数字孪生技术在工业领域的成功经验,利用图像识别技术实现对采集鲜叶的人工智能分级,并通过多产线生产数据、图像采集分析,建立茶叶在加工过程中的数字孪生体,仿真茶叶在不同温度、压力、速率等指标下的理化指标、外形变化过程。从而根据鲜叶的不同,为摊凉、杀青、揉捻等核心加工环节提供不同的控制指标参数,形成“预测仿真—生产管控—品质反馈—自学习”四步循环逐步,提升数字孪生体对实际生产工艺的镜像水平,使茶叶生产工艺制定过程更具适应性,提升茶叶生产加工过程的智能化水平。
2. 考核指标:建立基于图像识别的鲜叶智能化识别体系和标准1套;建立绿茶生产过程的数字孪生体1套;能够利用生产过程绿茶数字孪生体定制生产工艺控制参数体系配合设备良好的产线,实现正茶率达到85%以上。在重庆建立示范应用车间。
3. 申报要求:优先支持鲁渝两地有相关领域研发基础和成果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科技型企业等联合申报。
4. 实施年限:不超过3年。
5. 资助强度:拟支持1项,财政资助金额100万元。
(三)智能化猪场大数据管理技术集成与应用
1. 研究内容:(1)建立鲁渝协同创新机制,组建规模化猪场智能化猪只管理核心技术研发团队,完善相关制度和激励措施。(2)利用机器视觉技术开展规模化养殖实时猪只盘点、猪只估重等技术研究,实现生长数据实时统计和决策支持;开发出基于视频监控的成套可推广应用的规模化猪场智能化猪只管理系统。(3)利用边缘计算技术,开发规模化猪场猪只盘点、行为识别等边缘计算终端设备,大幅减少数据传输量与后端数据处理设备,同时实现数据的无线传输。(4)猪场环境控制智能化。(5)建立智能化猪场大数据管理示范基地,开展技术培训推广。
2. 考核目标:(1)形成智能化猪只管理核心技术研发团队10人以上,开发基于机器视觉的猪只盘点与猪只估重技术1个,开发基于边缘计算技术的猪只盘点、行为识别等边缘计算设备1个,建立规模化猪场智能化资产管理技术研发平台。(2)开发智能化猪场大数据管理系统1套,申报专利或软件著作权2~3项;建立规模化猪场智能化资产管理技术规范或标准1~2套。(3)建立智能化猪场大数据管理示范基地1个。
3. 申报要求:优先支持相关领域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与山东相关科研院所、高校、企业等单位联合申报实施。
4. 实施年限:不超过2年。
5. 资助强度:拟支持1项,财政资助金额100万元。
(四)花椒籽综合利用关键技术研发
1. 研究内容:(1)花椒籽油提取的工艺优化:研究超临界CO2萃取法提取花椒籽油工艺,获得较优的萃取压力、萃取温度、萃取时间等参数,并对该过程进行节能工艺设计与优化。(2)花椒籽蛋白的提取工艺研究:以脱脂花椒籽粕为原料,采用碱溶酸析法提取花椒籽蛋白质,获得较优的料液比、碱溶pH值、碱溶温度、酸析pH值、酸析温度等操作参数,制备出优质花椒籽蛋白。(3)花椒籽蛋白功能肽的开发:以花椒籽蛋白和脱脂花椒籽粕为原料,研究并确定酶解工艺(底物浓度、加酶量、酶解时间、酶解温度和pH值等)、超滤工艺、凝胶层析纯化工艺(洗脱流速、上样量及样品浓度)的相关参数,获得花椒籽蛋白肽,并研究其功能特性,开发花椒籽蛋白高支低芳肽、降压肽等系列功能产品,并建成生产示范。
2. 考核指标:明确花椒籽油和蛋白提取工艺,在功能肽开发领域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1项;开发花椒籽蛋白功能肽2种以上;形成花椒籽蛋白功能肽生产示范线1套;组建花椒产业链核心研发团队20人以上,培养重庆本地专业人才30人以上。
3. 申报要求:优先支持鲁渝两地有相关领域研发基础和成果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科技型企业等联合申报。
4. 实施年限:不超过2年。
5. 资助强度:拟支持1项,财政资助金额50万元。
(五)高山优质抗病辣椒新品种筛选与示范
1. 研究内容:(1)针对市场对多品种多类型优质辣椒的需求,开展优质螺丝椒、黄灯笼椒等质量优、市场前景好的优质辣椒新品种筛选。(2)针对优质螺丝椒、黄灯笼椒抗病性较差,开展优质螺丝椒、黄灯笼椒新品种适应性和抗病性鉴定。(3)开展优质螺丝椒、黄灯笼椒新品种品质分析。(4)针对高山农民对优质辣椒栽培技术不熟悉,开展重庆高山螺丝椒、黄灯笼椒防病高产栽培技术研究。(5)为了提升高山优质辣椒的品牌影响力和规模化发展,开展优质螺丝椒、黄灯笼椒新品种栽培示范。
2. 考核指标:(1)筛选优质螺丝椒新品种3个(其中细螺型品种1个、中螺型品种1个、大螺型品种1个)。(2)筛选适宜重庆高山栽培的黄灯笼辣椒品种1个。(3)集成重庆高山螺丝椒、黄灯笼椒防病高产栽培技术各1套。(4)建立优质螺丝椒、黄灯笼椒新品种栽培示范基地200亩。(3)农民种植螺丝椒、黄灯笼椒较普通辣椒亩增收500元以上。
3. 申报要求:优先支持鲁渝两地有相关领域研发基础和成果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科技型企业等联合申报,在重庆建立示范应用基地。
4. 实施年限:不超过1年。
5. 资助强度:拟支持1项,财政资助金额50万元。
三、联合研发中心项目
(六)鲁渝科技数据协同创新服务平台建设与应用
1. 研究内容:开展数据协同、数据精细、数据开放的创新研究,以数据服务为驱动,集成基于前端数据迁移镜像调度集成、专业化应用技术后台集成、服务整合优化等关键技术,构建多通道、多领域、多主体、多模式的鲁渝科技数据驱动创新服务平台;攻克科技资源知识图谱动态生成与自主演进,利用海量数据的多态超融合存储技术,形成鲁渝科技数据仓;研究科技成果群体智能知识发现与关联匹配等关键技术,建立精准信息推送引擎;研究线上线下协同服务等关键技术,实现技术专家在线解决生产难题,延伸鲁渝科技成果共享链条;研建多功能科技协作新业态的发展模式,提升鲁渝双向互通、共建共享、协同驱动的能力。
2. 考核指标:建立鲁渝科技数据协同驱动创新服务平台1个(PC端和手机端),包括科技成果、协同服务、云上基地等功能模块;搭建鲁渝科技示范基地(包含乡村、园区、农业企业等各类示范基地)可视化场景10~12个;申请专利、软著等知识产权3~5项;推介鲁渝科技成果应用30~50项;开展培训3次、100人次以上。
3. 申报要求:优先支持鲁渝两地相关单位依托鲁渝共建的农业科技信息服务平台联合申报。重庆方应具有农业信息研究基础与应用条件,山东方应具备较强的农业数字管理相关产品研发和应用推广能力。
4. 实施年限:不超过1年。
5. 资助强度:拟支持1项,财政资助金额100万元。
附件2
重庆市科学技术局
鲁渝科技协作项目申报书
(下载版仅用于预填报)
重庆市科学技术局
二Ο一九年五月制
填报必读(填报前强行阅读,30秒延迟)
重庆市与山东省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联合承担,就项目任务目标、经费分配、成果权益等达成一致并签订合作协议后,分别向两地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加盖鲜章的《产学研合作协议》和《山东合作情况表》作为必要附件扫描上传,随申报书同时报送。
填报须知
1、单位和个人信息注册。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应当事先在“重庆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中注册备案,且达到社会信用等级和科研信用等级的相关要求。
2、科技型企业入库注册。申报项目的企业原则上应符合重庆市科技型企业标准,无严重违法失信和不良科研诚信记录,并在“重庆市科技型企业管理信息系统”完成入库注册。
3、科研诚信承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牵头单位须出具“科研诚信承诺书”,盖章后作为附件上传,承诺事项纳入科研信用管理。
4、产学研合作协议。鼓励产学研单位联合申报,相关单位签订项目“产学研合作协议”,并签章后作为附件上传。
5、提交确认。项目提交前请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承担单位务必检查确认,一旦提交至“重庆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将不予修改、退回。
6、项目无需报送纸质申报书。项目申请时,只需要在线确认提交电子申请书及相关申报材料;项目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在线提交电子版任务书;所有涉及项目签字和盖章的材料均以电子扫描件形式作为附件材料上传系统。
一、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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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领域 |
指南编号及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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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请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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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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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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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手机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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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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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联系人 |
联系方式 (手机号) |
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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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来源 (万元) |
项目研发总投入 (含财政资金资助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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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财政资金资助额度 (依申报指南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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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分工及目标任务简表
项目总体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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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考核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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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牵头单位 |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任务分工 |
经费分配 (万元) |
考核指标 |
验收依据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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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拉菜单: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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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合作单位 |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任务分工 |
经费分配 (万元) |
考核指标 |
验收依据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
单位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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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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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添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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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经费分配”指项目财政资金资助经费的分配,中高等学校与科研院所所分配经费之和应占总经费的一定比例(原则上不少于该项目财政资金资助经费的20%)。
2.考核指标相加不少于总体考核指标。
3.考核指标应当量化可考核,突出关键技术指标、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标志性成果,以及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或新产品对行业产业的支撑引领作用。
4.验收依据应当为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或应用证明等。
三、研发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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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专业 |
工作单位 |
职称 |
身份证号码 |
项目分工 |
每年工作 时间(月) |
签 字 |
项目 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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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参与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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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出现前表中有合作单位,但该表中无该合作单位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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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添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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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项目负责人申报主持项目和在研主持项目总数不超过1项,项目参与人参与申请和已参研项目总数不超过2项。
2.所有参与单位至少有一人作为研发团队成员。
(一)项目研究目的意义与政策背景(结合行业实际需求简要描述项目研究的目的意义,以及行业或产业的现有政策背景分析)
(二)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分析(比较分析项目研究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的国内外发展趋势和现状)
(三)项目拟解决的主要问题(重点阐明项目拟解决的关键技术问题和主要任务目标)
五、主要研究内容
(一)研究开发内容(阐述研究思路、技术路径和研究方案)
(二)推广应用方案
(三)创新点
六、现有工作基础
(一)项目负责人及研发团队主要成员基本情况(重点阐明与项目相关的研究背景)
(二)主要参与企业基本情况(牵头单位为企业的须详述牵头企业资质、技术创新能力和财务状况)
(三)与项目相关的前期技术研发工作基础
(四)与项目相关的研发平台、成果(专利、奖励等)等情况
七、参与单位的关联性分析(重点阐述技术关联性或产业链上下游关系)
八、预期经济社会效益分析
九、风险评估(技术成熟度分析与知识产权分析)
十、进度安排
年度 |
研究计划 |
达到指标 |
请自行增加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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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项目概算(单位:万元)
注:1.经费来源为项目研发总投入,指在项目实施期内发生且与项目直接相关的研发投入经费,包括市级财政资金和单位研发投入两个部分。其中,已拨付的市级财政资金全部列入项目研发总投入;单位研发投入请参见《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进行账目归集并计算。
2.“经费支出概算”中的市级财政资金科目请参照《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实施意见》(渝委办发〔2017〕31号)相关规定进行编制。
3.项目立项后,市级财政资金采取“事前资助”与“验收后补助”相结合的方式拨付,“事前资助”经费根据当年财政预算安排按一定比例拨付,“验收后补助”经费根据项目验收结果视情拨付。其中,对完成考核指标且足额或超额完成项目研发总投入的,足额拨付“验收后补助”经费;对完成考核指标但未足额完成项目研发总投入的,按其实际投入经费的20%减去“事前资助”经费后拨付相应经费。
4.项目验收前,项目单位应主动提交项目研发总投入的证明材料,市科技局将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或财务专家对项目研发总投入实际情况进行核算,并根据核算结果拨付相应经费。
5.项目验收未通过的,按科研项目及科研诚信管理相关规定,对市级财政资金进行财务审计与清算,收回结余资金和违规使用的资金,并对相关责任主体进行信用记录。
附件3
重庆市科学技术局
鲁渝科技协作项目申报书
(下载版仅用于预填报)
重庆市科学技术局
二Ο一九年五月制
填报必读(填报前强行阅读,30秒延迟)
重庆市与山东省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联合承担,就项目任务目标、经费分配、成果权益等达成一致并签订合作协议后,分别向两地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加盖鲜章的《产学研合作协议》和《山东合作情况表》作为必要附件扫描上传,随申报书同时报送。
填报须知
1、单位和个人信息注册。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应当事先在“重庆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中注册备案,且达到社会信用等级和科研信用等级的相关要求。
2、科技型企业入库注册。申报项目的企业原则上应符合重庆市科技型企业标准,无严重违法失信和不良科研诚信记录,并在“重庆市科技型企业管理信息系统”完成入库注册。
3、科研诚信承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牵头单位须出具“科研诚信承诺书”,盖章后作为附件上传,承诺事项纳入科研信用管理。
4、产学研合作协议。鼓励产学研单位联合申报,相关单位签订项目“产学研合作协议”,并签章后作为附件上传。
5、提交确认。项目提交前请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承担单位务必检查确认,一旦提交至“重庆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将不予修改、退回。
6、项目无需报送纸质申报书。项目申请时,只需要在线确认提交电子申请书及相关申报材料;项目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在线提交电子版任务书;所有涉及项目签字和盖章的材料均以电子扫描件形式作为附件材料上传系统。
一、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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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领域 |
指南编号及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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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请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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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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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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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手机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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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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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联系人 |
联系方式 (手机号) |
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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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来源 (万元) |
项目研发总投入 (含财政资金资助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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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财政资金资助额度 (依申报指南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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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分工及目标任务简表
项目总体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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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考核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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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牵头单位 |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任务分工 |
经费分配 (万元) |
考核指标 |
验收依据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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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拉菜单: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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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合作单位 |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任务分工 |
经费分配 (万元) |
考核指标 |
验收依据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
单位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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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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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添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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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经费分配”指项目财政资金资助经费的分配,中高等学校与科研院所所分配经费之和应占总经费的一定比例(原则上不少于该项目财政资金资助经费的20%)。
2.考核指标相加不少于总体考核指标。
3.考核指标应当量化可考核,突出关键技术指标、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标志性成果,以及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或新产品对行业产业的支撑引领作用。
4.验收依据应当为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或应用证明等。
三、研发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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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专业 |
工作单位 |
职称 |
身份证号码 |
项目分工 |
每年工作 时间(月) |
签 字 |
项目 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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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参与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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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出现前表中有合作单位,但该表中无该合作单位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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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添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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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项目负责人申报主持项目和在研主持项目总数不超过1项,项目参与人参与申请和已参研项目总数不超过2项。
2.所有参与单位至少有一人作为研发团队成员。
(项目承担单位简介、现有工作基础。)
五、项目内容和目标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研发中心场地规模、功能布局、设施设备、人才团队、制度建设等,重点说明鲁渝协作长效机制;二是拟开展的核心关键技术研发内容、预期目标等;三是示范推广情况,特别是在14个贫困区县建立示范基地、开展扶贫示范、促进精准脱贫等方面的情况。)
六、任务分解
(项目承担单位与合作单位的任务分工)
七、考核指标及验收依据
(包括条件能力建设、关键技术研发、扶贫示范三个方面。)
八、进度安排
年度 |
研究计划 |
达到指标 |
请自行增加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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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项目概算(单位:万元)
注:1.经费来源为项目研发总投入,指在项目实施期内发生且与项目直接相关的研发投入经费,包括市级财政资金和单位研发投入两个部分。其中,已拨付的市级财政资金全部列入项目研发总投入;单位研发投入请参见《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进行账目归集并计算。
2.“经费支出概算”中的市级财政资金科目请参照《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实施意见》(渝委办发〔2017〕31号)相关规定进行编制。
3.项目立项后,市级财政资金采取“事前资助”与“验收后补助”相结合的方式拨付,“事前资助”经费根据当年财政预算安排按一定比例拨付,“验收后补助”经费根据项目验收结果视情拨付。其中,对完成考核指标且足额或超额完成项目研发总投入的,足额拨付“验收后补助”经费;对完成考核指标但未足额完成项目研发总投入的,按其实际投入经费的20%减去“事前资助”经费后拨付相应经费。
4.项目验收前,项目单位应主动提交项目研发总投入的证明材料,市科技局将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或财务专家对项目研发总投入实际情况进行核算,并根据核算结果拨付相应经费。
5.项目验收未通过的,按科研项目及科研诚信管理相关规定,对市级财政资金进行财务审计与清算,收回结余资金和违规使用的资金,并对相关责任主体进行信用记录。
附件4
技术创新与应用发展专项
项目名称
科研诚信承诺书
1.在项目申报过程中如实填写申报书内容,确保研究内容与指南支持方向一致。
2.所提供申报资料真实有效,不存在重复申报、编报虚假概算、篡改单位财务数据、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行为。
3.项目考核指标量化,可考核。如项目获批立项,在签订任务书时,不降低技术、经济指标。
4.按项目申报书履行自筹资金到位。
5.不进行任何干扰评审或可能影响评审公正性的活动。
6.在项目组织实施的各个环节,严格遵守重庆市科研项目及财政科研经费相关管理规定,为项目实施提供必要的基本科研保障。
如有违反,愿意承担科研诚信管理的相应责任。
项目负责人(签字):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单位法人签章):
(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承担单位
项目牵头单位 |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任务分工 |
经费分配 (万元)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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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合作单位 |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任务分工 |
经费分配 (万元)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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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人员
姓名 |
专业 |
工作单位 |
职称 |
身份证号码 |
项目分工 |
每年工作时间(月) |
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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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项目负责人申报主持项目和在研主持项目总数不超过1项,项目参与人参与申请和已参研项目总数不超过2项。
2. 所有参与单位至少有一人作为研发团队成员。
附件5
科 研 项 目
产 学 研 合 作 协 议
甲方(项目牵头单位): xxx
乙方(项目参与单位): xxx
丙方(项目参与单位): xxx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并按照科研项目和财政资金使用的相关管理规定,本着平等互利、自愿合作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双方同意就XXXXX项目开展产学研合作,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合作各方共同恪守。
一、合作内容
……
二、各方任务分工
……
三、经费分配(包括项目研发投入)
……
四、成果权益分配
……
五、未尽事宜(包括保密条款、补充协议、争议约定等内容)
……
本协议自项目立项之日生效,有效期至项目完成之日止。
(以下为签章页,无正文)
项目牵头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项目参与单位及其负责人须签字签章,并签署时间。
甲 方(单位盖章):xxx |
项目负责人(签字): |
日期: |
乙 方(单位盖章):xxx |
项目负责人(签字): |
日期: |
丙 方(单位盖章):xxx |
项目负责人(签字): |
日期: |
……
鲁渝科技协作项目山东合作情况表
一、 山东合作单位
单位名称及盖章 |
单位性质 |
任务分工 |
经费分配 (万元) |
考核指标 |
验收依据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单位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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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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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根据需要添加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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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山东研发团队
序号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项目分工 |
每年工作 时间(月) |
签 字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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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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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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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根据需要添加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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