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500237790749592B/2024-00002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巫山县信访办公室
[ 发字文号 ]
[ 标  题 ]
巫山县信访接待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成文日期 ]
2024-02-26
[ 发布日期 ]
2024-02-26
[ 有 效 性 ]

巫山县信访接待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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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信访接待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巫山县信访接待中心隶属于巫山县信访办公室,为正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能职责:

  1. 负责受理群众来访;协助县信访办相关科室做好信访交办、督查、复查复核工作;对乡镇、部门基层群众工作站、科、室的接访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2. 指导、协调各乡镇、街道办和县级各单位处理各类集访和疑难个访;协调跨地区、跨部门的突出社会矛盾纠纷。
  3. 承担县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日常事务;牵头组织全县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分析研判全县稳定形势和动态,收集、整理、报送、处置有关影响社会稳定的信息情报。
  4. 制定各类重大活动期间的群众工作、信访稳定工作预案,深入第一现场协助处置重大群体性事件和突发事件。
  5. 完善、落实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开展全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调研,参与全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指导、检查、考核。

(二)单位构成

本单位有1个独立编制机构:巫山县信访接待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科级,内设接访科、维稳科,核定编制数12个,实际在岗人数11人。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208.1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8.1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31.35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减少1名,人员基本工资、社会保障与就业、卫生健康、住房保障支出经费减少和2023年预算编制中事业人员超额绩效纳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等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减少31.3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208.1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1.54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4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1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97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31.3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31.35万元,项目支出减少0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8.1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8.10万元,比2023年减少31.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8.10万元,比2023年减少31.35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1名和2023年预算编制中事业人员超额绩效纳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等,主要用于保障县信访接待中心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住房保障支出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0万元,比2023年增加(或减少) 0万元,主要原因是县信访接待中心与县信访办系合署办公,项目支出经费本单位无预算编制。

巫山县信访接待中心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三公经费预算2.5万元,比2023年减少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公务接待费2.5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3年减少0.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车辆,2023年预算编制错误;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 机关运行经费。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 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
  4.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陈继平联系方式:023-57682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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