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信访办公室内设机构

日期:2023-11-08

综合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信息、机要、安全、保密、财务、档案、政务公开、公务接待、国有资产管理、后勤服务保障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等工作。统筹推进机关和所属单位党建群团工作。

办信科。负责办理信访人以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提出的来信事项;承办市信访联席办、市信访办和市级各部门转交的来信事项与县委、县政府领导阅批的各类信访事项的立案调查、交办和办理结果情况的回复报告;协调处理各乡镇(街道)和县级各部门提出的需要会商解决的重要来信事项。

督办科。负责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信访法规,以及县委、县政府群众工作、信访工作决策和部署贯彻执行情况实施督导检查;负责市联席办、市信访办和县领导批示交办重要信访事项的督查督办;负责对全县党政机关、群团组织、企事业单位群众工作和信访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实施督导检查;负责对重大、紧急、突发信访事项和群众反映热点、难点问题的督查和挂牌督办;对县联席办、县信访办向县内各单位交办、转办、催办的信访事项督办;对各乡镇(街道)和县级部门信访事项处理、复查、复核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依照《信访条例》规定,根据信访督查督办中发现的重大问题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政策、给予行政处分建议的初步意见;承办信访积案化解和年度信访稳定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业务工作;协调有关方面处理情况复杂和跨部门、跨地区的信访突出问题;协调非正常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工作;承担机关党的建设、干部作风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业务。

复查复核科。依法接受复查、复核申请,并按照《信访条例》规定的复查、复核时限,审查关于信访事项的办理、复查意见是否合法(含政策规定)与适当;在办理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和市县交办件时,进行必要的信访调查;负责信访事项复查、复核意见书及不予受理告知书的拟稿、送审、印制、送达和建立复查复核台帐、统计报表工作;对全县信访事项处理、复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对各乡镇(街道)、县级各部门信访事项处理、复查进行督促检查;完善、落实信访事项终结制度;承办重大决策事项社会风险评估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