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信访办公室职能职责

日期:2023-11-08

(一)贯彻党的群众工作路线和上级有关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充分发挥联系党和群众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畅通信访渠道,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

(二)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提出完善政策、改进工作、给予处分的建议。

(三)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协调非正常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工作;协调有关方面处理情况复杂和跨部门、跨地区的信访突出问题。

四)负责全县信访工作的综合管理、统筹协调,指导各乡镇(街道)、县级各部门和有关单位的信访工作。

(五)负责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承办上级和本级人民政府交由处理的信访事项,负责信访事项的督查督办。

(六)承担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阅批群众来信、包案处理重大突出信访问题的相关工作。

(七)负责安全生产领域信访工作。

(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与县委政法委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职责的分工。县委政法委统筹部署推进重大涉稳问题专项行动;负责重大维稳事项的交办督办;承接市委政法委维稳指导局工作,统筹部署全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负责每季度向县委常委会汇报平安建设暨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县信访办承担重大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信访重点人员管理服务、预防信访问题转化为群体性事件等维护社会稳定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