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巫山县救助管理站
资质或登记:公益一类
1. 宣传贯彻落实社会救助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 对符合救助条件的人员提供救助。
3. 向求助的流浪乞讨人员提供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品;对未成年人及行动不便的老年人等特定的流浪乞讨对象,实施主动救助和帮教。
4. 帮助受助人员与其亲属或者流出地民政部门联系,帮助其返乡。
5. 对来站求助人员突发急病的,及时送医救治。
6. 加挂巫山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牌子,所需人员编制内部调剂使用。
巫山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的主要职责是:定期分析评估全县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情况,有针对性地拟订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遭受监护侵害、暂时无人监护等未成年人实施救助,承担临时监护责任;为乡镇(街道)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提供政策指导和技术支持;统筹协调和组织指导各类社会力量参与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组织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散居孤儿等未成年人保护政策宣传;对流浪儿童、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等未成年人依法申请、获得法律援助提供支持;协助司法部门打击拐卖儿童、对儿童实施家暴以及胁迫、诱骗或利用儿童乞讨等违法犯罪行为。
7. 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巫山县高唐街道广东西路130号
办公时间:夏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冬令时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联系电话:023-57695181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
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