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乡村振兴促进会:
你们报来的《社会团体变更登记表》和变更的相关材料已收悉,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经审查所有材料,已符合社会团体单位变更登记的条件,我局同意重庆市巫山县乡村振兴促进会的住所地址变更为巫山县高唐街道广东中路321号,业务范围变更为:(一)推动会员发展,协调会员之间、会员与政府及相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之间的关系;组织指导会员参与基层乡村治理、公益慈善及乡村振兴相关活动。(二)开展乡村振兴相关的培训、咨询、评估、评审与调查研究工作;举办产品展示展销、品牌推介与产销对接活动;承办会议、研讨、交流活动;提供农业技术推广、品牌打造、标准制定、养老服务等专业服务。(三)承办(接)政府购买社会服务项目;承办政府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委托的项目与事项。(四)接受政府、基金会、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个人的捐赠与委托。
变更后,你们要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本单位的《章程》开展活动,自觉接受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按时到登记管理机关接受年检。
巫山县民政局
2026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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