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2023-00782
[ 主题分类 ]
行政事务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
巫山县民政局
[ 发字文号 ]
巫山民政发〔2023〕182号
[ 标  题 ]
巫山县民政局关于同意巫山县智康社会服务工作中心注销登记的批复
[ 成文日期 ]
2023-08-15
[ 发布日期 ]
2023-08-21
[ 有 效 性 ]

巫山县民政局关于同意巫山县智康社会服务工作中心注销登记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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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民政局

关于同意巫山县智康社会服务工作中心

注销登记的批复

巫山民政发〔2023〕182号

巫山县智康社会服务工作中心

你们报来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登记表》、注销的相关材料已收悉,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经审查所有材料,已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登记的条件,我局同意巫山县智康社会服务工作中心注销登记。

注销后,你们应在业务主管单位的指导下,做好善后事宜。自批复下达之日起各类登记证书、印章及财务凭证作废并予以销毁,不得再以社会组织的名义从事相关活动。

巫山县民政局

2023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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