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500237008661647X/2023-00022
[ 主题分类 ]
组织机构简介
[ 体裁分类 ]
机构;下属机构
[ 发布机构 ]
巫山县民政局
[ 发字文号 ]
[ 标  题 ]
巫山县救助管理站(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 成文日期 ]
2023-11-08
[ 发布日期 ]
2023-11-08
[ 有 效 性 ]

巫山县救助管理站(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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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重庆市巫山县高唐街道广东西路130号

办公时间:夏季作息时间(5月1日至9月30日):8:30-12:00,14:3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冬季作息时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9:00-12:00,14:0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23-57695181

邮政编码:404700

单位职责:

救助管理站--1. 宣传贯彻落实社会救助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2. 对符合救助条件的人员提供救助。3. 向求助的流浪乞讨人员提供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品;对未成年人及行动不便的老年人等特定的流浪乞讨对象,实施主动救助和帮教。4. 帮助受助人员与其亲属或者流出地民政部门联系,帮其返乡。5. 对来站求助人员突发急病的,及时送医救治。6. 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1.定期分析评估全县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情况,有针对性地拟订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2.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遭受监护侵害、暂时无人监护等未成年人实施救助,承担临时监护责任。3.为乡镇(街道)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提供政策指导和技术支持。4.统筹协调和组织指导各类社会力量参与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5.组织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散居孤儿等未成年人保护政策宣传。6.对流浪儿童、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等未成年人依法申请、获得法律援助提供支持。7.协助司法部门打击拐卖儿童、对儿童实施家暴以及胁迫、诱骗或利用儿童乞讨等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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