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和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强化社会监督效应,共同守护好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现面向社会各界、广大群众公开征集违法违规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二、征集范围
(一)定点医疗机构可能存在的欺诈骗保和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
1.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分解收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重复收费或者提供其他不必要的医药服务等行为;
2.虚构医疗服务、伪造病例处方、虚记费用、挂床住院、分解住院、串换药品/耗材/诊疗项目等行为;
3.诱导无住院需求的供养老人、康复人员、失能人员等虚假住院,协助他人冒名就医,以免费吃喝、免费体检、赠送礼品、返还现金等方式招揽参保人违规住院;
4.倒卖“回流药”、参与药品耗材非法交易、虚开增值税发票等套取医保基金行为;
5.不执行阳光采购和集采政策,线下私下采购或优先采购高价非中选药品等采购乱象行为;
6.其他欺诈骗保和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
(二)定点零售药店可能存在的欺诈骗保和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
1.空刷、套刷医保凭证,将食品、保健品、日用品等非医保用品串换为医保用品进行结算的行为;
2.未核验参保人身份、违规代刷医疗保障凭证、伪造处方销售药品,诱导或协助参保人冒名购药、超量购药后进行药品倒卖,通过非法渠道采购“回流药”进行二次销售等行为;
3.药品未明码标价、违规加价、不执行医保支付政策等行为;
4.非执业药师销售处方药、药师“挂证”或正常上班时间不在岗等行为;
5.其他欺诈骗保和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
(三)医保相关公职人员违纪违法问题
1.医保经办、监管及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内外勾结、以权谋私、吃拿卡要、收受贿赂等行为;
2.在定点准入、总额预算、费用审核、基金拨付、执法检查等环节滥用职权、违规审批等行为;
3.与不法机构或人员串通合谋、套取骗取医保基金、进行利益输送、充当“保护伞”等行为;
4.贪污、挪用、截留、挤占医保基金等行为;
5.其他违纪违法行为。
(四)职业骗保人可能存在的欺诈骗保和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
1.冒名就医、转借/出租医保卡、倒卖药品、骗取医保待遇等行为;
2.组织或参与伪造处方、发票单据,伪造、篡改基因检测报告等病历资料的行为;
3.其他欺诈骗保和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
三、举报方式
(一)举报电话:023—57682652。
(二)来访来信地址:巫山县高唐街道广东中路2号水利大厦2楼。
四、相关要求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主动、客观真实反映问题。请举报人尽量提供详实、准确的线索信息,提供线索时应尽可能列明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人员、具体内容、相关票据凭证等情况,以提高举报线索的可查性和有效性。鼓励实名举报,对实名举报人的信息将严格保密。县医保局将对举报问题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依据重庆市相关规定给予举报人奖励。
特此公告
巫山县医疗保障局
2026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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