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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开征集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问题线索的公告

日期:2026-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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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和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强化社会监督效应,共同守护好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现面向社会各界、广大群众公开征集违法违规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1231日。

、征集范围

(一)定点医疗机构可能存在的欺诈骗保和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

1.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分解收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重复收费或者提供其他不必要的医药服务等行为;

2.虚构医疗服务、伪造病例处方、虚记费用、挂床住院、分解住院、串换药品/耗材/诊疗项目等行为;

3.诱导无住院需求的供养老人、康复人员、失能人员等虚假住院,协助他人冒名就医,以免费吃喝、免费体检、赠送礼品、返还现金等方式招揽参保人违规住院;

4.倒卖“回流药”、参与药品耗材非法交易、虚开增值税发票等套取医保基金行为;

5.不执行阳光采购和集采政策,线下私下采购或优先采购高价非中选药品等采购乱象行为;

6.其他欺诈骗保和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

(二)定点零售药店可能存在的欺诈骗保和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

1.空刷、套刷医保凭证,将食品、保健品、日用品等非医保用品串换为医保用品进行结算的行为;

2.未核验参保人身份、违规代刷医疗保障凭证、伪造处方销售药品,诱导或协助参保人冒名购药、超量购药后进行药品倒卖,通过非法渠道采购“回流药”进行二次销售等行为;

3.药品未明码标价、违规加价、不执行医保支付政策等行为;

4.非执业药师销售处方药、药师“挂证”或正常上班时间不在岗等行为;

5.其他欺诈骗保和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

(三)医保相关公职人员违纪违法问题

1.医保经办、监管及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内外勾结、以权谋私、吃拿卡要、收受贿赂等行为;

2.在定点准入、总额预算、费用审核、基金拨付、执法检查等环节滥用职权、违规审批等行为;

3.与不法机构或人员串通合谋、套取骗取医保基金、进行利益输送、充当“保护伞”等行为;

4.贪污、挪用、截留、挤占医保基金等行为;

5.其他违纪违法行为。

)职业骗保人可能存在的欺诈骗保和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

1.冒名就医、转借/出租医保卡、倒卖药品、骗取医保待遇等行为;

2.组织或参与伪造处方、发票单据,伪造、篡改基因检测报告等病历资料的行为;

3.其他欺诈骗保和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

三、举报方式

(一)举报电话:023—57682652

(二)来访来信地址:巫山县高唐街道广东中路2号水利大厦2楼。

四、相关要求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主动、客观真实反映问题。请举报人尽量提供详实、准确的线索信息,提供线索时应尽可能列明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人员、具体内容、相关票据凭证等情况,提高举报线索的可查性和有效性。鼓励实名举报,对实名举报人的信息将严格保密。县医保局将对举报问题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依据重庆市相关规定给予举报人奖励。

特此公告

巫山县医疗保障局

2026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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