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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关于特殊疾病诊断医疗机构的公示

日期:2025-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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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障门诊特殊疾病经办规程(试行)》相关要求,现将我县特殊疾病诊断医疗机构公示如下:

    一、特殊疾病诊断医疗机构
    

 二、诊断病种范围

1.县人民医院诊断病种范围为:一类病种1—14号病种,二类病种1—39号病种;

2.县中医院诊断病种范围为:一类病种1—14号病种,二类病种1—30号病种。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到医疗保障事务中心214办公室反映情况。

公示时间:2025年5月22日——5月28日

                                                


                                               巫山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5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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