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医疗保障局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创新监管举措,持续保持监管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坚决守好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
2022年,县医保局首次将信用管理引入医保基金监管。2025年8月6日,市医保局出台《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信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
该办法涵盖信用信息归集、信用承诺、信用评价与发布、评价结果运用等内容。信用评价按自然年度开展,结果运用于次年的监督管理。信用评价计分采用百分制,依照相应计分标准,实行扣分制管理。根据评价分值,划分A、B、C、D、E五个信用评价等级,根据不同信用等级采用差异化监管措施。
对定点医药机构,计分标准主要依据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医保监管、基金绩效、自律管理、违法违规违约、奖励等情形进行计分,县医保局按照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原则,根据信用等级评定结果,与县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对信用主体实施联合激励或惩戒。对医师、护士(师)、药师等医药机构相关人员,计分标准及信用评价结果应用参照《重庆市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渝医保发〔2025〕7 号)执行。
《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实现对定点医药机构的分级分类监管,促进定点医药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增强守信意识,规范医保服务行为,提升医保基金监管效能,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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