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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双十一”“双十二”网络集中促销合规提示

日期:2025-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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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双十一”“双十二”网络集中促销合规提示

在“双十一”“双十二”购物节来临之际,为保障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公平有序的网络交易环境,县市场监管局发布以下网络集中促销合规提示。

一、   网络交易经营者合规提示

禁止价格欺诈行为:销售商品或服务需明码标价,明确标示品名、价格、计价单位等,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进行交易。严禁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先涨后降、谎称降价诱导交易等行为。

严禁虚假误导行为:所有商品或服务的营销宣传(包括但不限于广告、直播、图文介绍、用户评价等)必须真实、准确,不得含有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内容。严禁对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规范促销表述,促销广告中关于价格、优惠、赠品、期限、条件等信息应清晰、明确。禁止使用“最高级”、“最佳”等绝对化用语;开展限时促销的,应明确时限和条件。

规范直播营销行为:直播间运营者应显著公示实际经营者信息,严格审核上架商品资质及营销内容。直播营销人员应恪守诚信原则,真实、准确、全面地发布商品或服务信息,严禁对商品生产经营主体以及商品性能、功能、资质等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不得通过低俗引流、“卖惨”等方式进行营销。

禁止不正当竞争行为:禁止商业混淆,不得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业标识,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禁止商业诋毁,不得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规范有奖销售,开展有奖销售活动,应当明确公布奖项种类、参与条件、奖品数量、中奖概率、兑奖方式等信息,不得虚构中奖率、内定中奖人员等。

严格加强商品管控:把好进货查验关,防范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禁止销售禁限售商品,及时下架涉军、“专供”“特供”商品、勋章奖章纪念章、含金银箔粉食品、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捕鸟工具”等违法违规产品。不得销售或者提供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交易的其他商品或服务。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和环境保护要求。

优化售后服务体验:要建立便捷高效的投诉受理、处理和反馈机制,妥善解决交易纠纷。不得降低促销商品的售后服务标准,不得擅自扩大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范围,不得以促销为由拒绝退换货或者为消费者退换货设置障碍,严禁以“最终解释权”为由排除、限制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消费者购物提示

选择正规平台与商家:要选择经营资质齐全、信誉度高的购物平台和网店,认真查看其在显著位置公示的证照信息,慎重选择由第三方跳转的购物链接,不要购买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交易的商品。

认真查看促销规则:面对花式促销宣传噱头,保持理性,下单前认真查看促销规则和其他消费者对商品及卖家的评价等相关信息,注意防范虚假折扣、满减承诺、虚假好评等消费陷阱,不要受“特价”“秒杀”“限量”等营销手段和营销氛围的影响,盲目冲动消费。

注意保护个人信息:不随意点击非官方的短信、陌生网页、弹窗邀请、搜索引擎等推送的高额返利、红包、中奖付费等消费链接、二维码、广告,非必要不提供身份证、银行卡以及各类验证码等个人重要信息,谨防因信息泄露导致资金安全风险。

收货验货再签收:收到商品后,应仔细验货,确保商品完好无损、规格型号与订单一致后再签收。如果商品损坏或与约定不一致可拒绝签收,并及时联系商家退换货。

保存凭证及时维权:妥善保存好聊天记录、订单信息、支付记录、促销优惠截图、直播截屏等相关凭证。遇到消费纠纷时,及时与商家或平台协商,也可通过向商家所在地或平台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依法依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巫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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