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场监管局多举措开展 “双节”期间
市场监管工作
为强化“双节”期间市场监管,保障消费者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确保“双节”期间市场监管安全平稳有序,县市场监管局落实三项举措开展市场监管工作。
一、及时部署,加强指导。召开节前部署会议,印发《关于认真做好2023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及时安排部署,明确工作责任,同时成立食品药品安全检查组、特种设备检查组、市场秩序监管组、投诉举报处置组4个专项检查组,采取条线结合、领导带队包片的方式开展节前检查督导,全面周密做好“双节”期间市场监管工作,营造安全旅游、放心消费环境。
二、明确重点,强化监管。一是聚焦食品安全,突出旅游景区、高速公路服务区、滨江路沿线等旅游消费重点区域,突出月饼、旅游特产、节日热销食品等重点品种,认真开展监督检查,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好主体责任,检查食品经营单位532家次,抽检月饼等食品23批次,发现风险隐患31条次,已全部完成整改。二是聚焦特种设备安全。对标《关于印发巫山县市场监管领域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年行动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将节日期间安全检查与特种设备专项整治结合起来,督促辖区内的公众聚集场所、旅游景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和燃气相关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认真履行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要求。截至目前,共检查使用单位15家,检查设备36台,发现隐患5条,责令相关单位立即整改。三是聚焦旅游市场秩序。对大型商场、农贸市场、交通运输、旅游景点、宾馆酒店等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消费品及服务价格开展价格监测,发放提醒告诫书200余份,督促引导辖区内大型酒店定价不超过700元,相关市场主体经协调后均响应;召开交通运输行业价格约谈会,要求全县4家运输公司按要求明码标价,不得在“双节”期间有违规涨价、价外收费等违法行为。同时我局旅游市场监管所对全县旅游景区进行全覆盖拉网式排查,要求由政府定价的景区严格执行政府定价、市场调节价的景区配套服务严格明码标价,检查中发现个别景区存在价格公示牌不明显等问题,已要求经营者立即整改。截至目前,全县粮油市场货源充足,商贸餐饮购销两旺,食品、旅游服务、宾馆酒店等相关价格有涨有降,总体保持稳定,未发现重大价格波动等异常情况。
三、广泛宣传,加强防范。一方面,根据“双节”期间消费特点,梳理发布节日消费提醒,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有效避免消费纠纷;另一方面,结合旅游旺季实际,向辖区经营户发出“诚信经营”倡议,引导经营户共同维护巫山旅游城市形象。同时,依托12315、12345投诉举报网络,建立“快受理、零差错,快处置、零延误,快服务、零距离”维权服务机制,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截至目前,在辖区各类媒体平台发布节日消费提示和价格提示2期,印发诚信经营倡议书1500余份。
节日期间,4个专项检查组假期不停歇、工作不停步,持续对全县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市场秩序等重点领域的市场主体进行监督检查,同时严格落实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立即报告并迅速启动应急响应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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