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500237MB1859992M/2021-00092
[ 主题分类 ]
质量监督
[ 体裁分类 ]
工作动态;行政执法
[ 发布机构 ]
巫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字文号 ]
[ 标  题 ]
巫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为期1个月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产品专项整治行动
[ 成文日期 ]
2021-06-02
[ 发布日期 ]
2021-06-02
[ 有 效 性 ]

巫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为期1个月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产品专项整治行动

分享:
打印:
字号:


3.15前后,为切实维护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行业市场秩序,促进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发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巫山县市场监管局积极发挥市场监管职能,启动开展为期1个月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产品专项整治。

此次专项整治重点对摩托车销售企业在普通摩托车上喷涂或者悬挂“助力车”标识标牌,故意将机动车混淆为非机动车,销售企业向消费者虚假宣传车辆性能和属性,假借燃油助力车的名义销售摩托车,甚至误导消费者不用上牌办证等现象,同时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产品强制性认证不一致以及质量不合格等方面违法问题进行查处。

截至目前,市场监管部门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30人次,检查雅马哈、五羊本田、雅迪电动车等各种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21家,发现查封超标车2台。

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车辆销售市场专项整治,重点对燃油三轮车、农村市场进行重点检查,切实保障老百姓生命财产安全。

在此,市场监管部门提醒经营者和广大消费者:请不要贪图价格便宜,销售、购买不符合新标准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国三冒充国四燃油摩托车,谨慎购买老年代步车、三轮低速电动车。如发现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请拨打12315进行举报投诉。

图解:1.电动自行车(超标车无脚踏功能)

2.老年代步车(暂无国家标准,无法上牌,禁止上路行驶)

3.燃油摩托车(国四代替国三)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微信扫一扫:分享

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

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