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应急管理局内设机构

日期:2023-11-14

巫山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事故统计、信息、安全、机要、档案、保密、信访、接待、政务公开、重要文稿起草、议提案和建议回复、党建群团、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等工作。指导应急管理系统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按规定权限承担县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人员招录、干部任免等工作。负责机关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应急管理系统退休人员工作。指导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巫山县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科(工贸安全监察科)。指导协调和监督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县性安全生产督查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承担县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综合监管、指导工贸行业(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应急管理等工作,依法对工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应急法律法规、规程和标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工贸行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
     巫山县应急管理局综合防灾科。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负责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工作,负责突发事件和重大事项信息收集、研判和上报工作。推动区域应急中心等应急重点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统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评审和发布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负责应急预案备案工作,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承担县政府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现场协调保障工作,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应急平台建设与维护工作,规划信息传输渠道,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拟订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乡镇(街道)应急管理及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巫山县应急管理局应急管理科。组织实施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指导县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教育训练。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协调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较大以上地质灾害应急救援。负责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巫山县应急管理局应急保障科。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和管理重要应急物资的调拨,承担上级下拨及县级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相关经济政策建议,统筹县级专项资金的安排和使用,负责机关和有关直属单位预决算、财务、装备和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巫山县应急管理局危化烟爆科。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应急管理等工作,依法对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应急法律法规、规程和标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组织指导危险化学品登记,负责和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县烟花爆竹打非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危险化学品打非工作。
     巫山县应急管理局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负责煤矿、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天然气(炼化、成品油管道和城镇天然气除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应急管理等工作。依法对煤矿、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天然气(炼化、成品油管道和城镇天然气除外)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应急法律法规、规程和标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指导煤矿、非煤矿山行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按权限组织、参与非煤矿山、煤矿事故调查处理。负责全县煤矿瓦斯防治与利用规划编制;研究提出煤矿瓦斯防治与利用有关政策措施;协调解决煤矿瓦斯防治与利用有关重大问题;指导煤矿、非煤矿山开展安全风险辩识评估。配合县规划自然资源局非煤矿山打击关闭工作。
     巫山县应急管理局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监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的实施;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承担本单位内外制度、合同、协议审查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性工作,指导执法计划编制、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指导乡镇(街道)、部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承担行政执法审查工作。承担本部门行政审批工作。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开展公众知识技能普及工作。指导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培训工作,依法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应急资格考核工作。负责应急管理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