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5002370086616986/2023-00985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巫山县财政局
[ 发字文号 ]
[ 标  题 ]
重庆市巫山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成文日期 ]
2021-09-29
[ 发布日期 ]
2021-09-29
[ 有 效 性 ]

重庆市巫山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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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巫山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县文化旅游委名义实施执法,统一行使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体育、旅游市场行政执法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重庆市和巫山县有关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执行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业务规范和管理制度。

2.承担文化、文物方面的执法职能。

3. 承担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方面的执法职能。

4. 承担旅游市场方面的执法职能。

5. 承担体育方面的执法职能。

6. 承担全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组织协调。组织开展有关专项执法,配合开展有关交叉执法、异地执法。

7. 承担“扫黄打非”相关执法工作。

8. 承担文化和旅游市场投诉、举报受理工作。

9.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巫山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为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管理的行政执法机构,机构规格为正科级,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巫山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设置6个内设机构:内设综合科、法制科、文化市场执法一、二、三、四大队。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编制31名、下设支队1名、政委1名、副支队长2名。

(三)单位构成

巫山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为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管理的行政执法机构,按正科级对待,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一级预算单位,本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738.31万元,支出总计738.3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26.16万元、增加248 248%,主要原因是因为2019年度机构改革人员增加,对此专门说明如下:根据机构改革巫山委办发【2019】1号文件要求,将原巫山县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更名为巫山县文化和旅游行政执法支队,原参照管理的长江三峡风景名胜区巫山管理局在编人员连人带编划转23人到巫山县文化和旅游行政执法支队。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736.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24.16万元,增长247.1%,主要原因 是因为2019年度机构改革人员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35.77万元,占99.9%;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其他收入0.54万元,占0.1%。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738.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28.16万元,增长251.3%,主要原因是因为2019年度机构改革人员增加。其中:基本支出 660.31万元,占89.4%;项目支出78.00万元,占10.6%;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上级部门(重庆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拨款收入2万元,已经用于职工业务培训。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35.77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25.62万 元,增长250.1%。主要原因是因为2019年度机构改革人员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35.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25.62万元,增长250.1%。主要原因是因为2019年度机构改革人员增加。较年初预算数 增加75.85万元,增长11.5%。主要原因是因为2019年度机构改革人员增加。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5.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25.62万元,增长250.1%。主要原因是因为2019年度机构改革人员增加。

较年初预算数 增加75.85万 元,增长11.5%。

主要原因是因为2019年度机构改革人员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年末资金全部用完。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08.25万元,占82.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3.35万 元,增长13.7%,主要原因是因为2019年度机构改革人员增加。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71.25万元,占9.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0万 元,增长2.9%,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0年人员工资调标增加了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26.12万元,占3.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22万 元,增长0.8%,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0年人员工资调标增加了卫生健康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30.15万元,占4.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27万 元,增长0.9%,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0年人员工资调标增加了住房保障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57.7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51.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05.57万 元,增长278.1%,主要原因是因为2019年机构改革人员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公用经费106.4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0.06万元,增长551.2%,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人员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6.4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39万元,下降45.7%, 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24万 元,增长102.2%,主要原因是2020年公务接待费用支出减少。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三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我单位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6.32万元,主要用于日常执法检查、扶贫下乡及车辆大修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48万元,下降7.1%,主要原因是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打紧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15万元,增长99.4%,主要原因是原巫山县旅游发展委员会执法车渝FR2315划拨至巫山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使用,故费用增加。

公务接待费0.0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山东烟台市和甘肃平凉市执法队赴巫山考察学习。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91万元,下降98.2%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9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2019年无公务接待。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12人,其中:国内外 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5.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6.32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6.4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0.06万元,增长551.2%,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15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接待山东烟台市和甘肃平凉市执法队赴巫山考察学习会议费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 6.8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80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干部外出培训费用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文化执法。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7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7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7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12.7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单位净水设备、厨房烟道改造工程和律师服务费。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78万元。对0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自评表

2020年度预算资金绩效自评表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扫黄打非

自评总分
(分)

100

实施部门(单位)

巫山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联系人及电话

曾姝57686806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得分
(分)

20

20

100%

10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增强扫黑除恶意识,确保旅游和文化行业和谐稳定,促进了文化旅游经济健康发展

有效开展扫黄打非行动,推进扫黄打非工作,维护我县文化旅游安全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年度指标值

调整后指标值(未调不填)

全年完成值

得分系数
(%)

权重
(分)

指标得分
(分)

数量指标

17


17

100

15

15

时效指标

2020年1-12月


12

100

15

15

成本指标

万元

20


20

100

15

15

社会效益指标


加强社会精神文明建设;净化文化市场环境,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100

100

15

15

经济效益指标

%

引导文化市场有序发展,提升第三产业在经济发展中的比重


100

100

15

15

服务对象满意度

%

满意


100

100

15

15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改进措施及其他说明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扫黄打非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达到预期目标,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有效开展扫黄打非行动,推进扫黄打非工作,维护我县文化旅游安全,增强扫黑除恶意识,确保旅游和文化行业和谐稳定,促进了文化旅游经济健康发展。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2020年度无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7686806

单位主要负责人:周鹏           

单位财务经办人:曾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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