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2023-00702
[ 主题分类 ]
文化旅游;文物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巫山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 发字文号 ]
巫山文旅委发〔2023〕53号
[ 标  题 ]
巫山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巫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公布龙洞遗址等68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3-07-24
[ 发布日期 ]
2023-08-10
[ 有 效 性 ]

巫山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巫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公布龙洞遗址等68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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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巫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公布龙洞遗址等68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

巫山文旅委发〔202353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现公布龙洞遗址等68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四至说明和图则,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和单位严格按照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确保文物安全。

    

附件龙洞遗址等68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四

至说明和图则

巫山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巫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7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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